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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李飛的三個問題,然後呢?

(香港電台圖片)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在國家憲法及《基本法》下香港作為國家特別行政區的角色及使命」的研討會中提出就《基本法》三個問題,法夢的回答如下:

(1) 你從哪裡來?

香港憲法從具國際法效力的《中英聯合聲明》而來,《基本法》只是勾勒憲政框架的憲法文件。

但當然此問題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的色彩,李似乎是影射《中國憲法》中列出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空間本身證明《基本法》作為國家特別行政區有配合全面管治權等責任。

正是因為香港憲政政治的歷史背景,所以即使在中國法制來說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基於中國憲法成立,絕對不等於可以北京可以無視香港在國際法與基本法下的獨立法制與高度自治。

(2) 你是誰?

香港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下按一國兩制、高度自治運行的特別行政區。

(3) 你要到哪裡去?特區應當做什麼?

這涉及政治討論,也不是中共說了算。《基本法》條文中,我們見到香港政府及基本法委員會擔當了許多諮詢及立法的職能。我們的確是要詰問到底政府有否充份擔當這些角色。

但香港憲制發展要到那裡去,則是憲制政治的關鍵問題。其中一個選項包括,當中共愈是收窄香港的民主空間,香港為了維持憲法精神,應當維持高度自治,保持兩制界線。

李飛主任強調的《基本法》框架,並非所有政治問題的擋箭牌。法夢回應了李主任的soundbite之後,亦想借此帶出有關《基本法》的分析,並點出嵌入《國歌法》所帶來的憲制危機。我們亦會一連三篇討論《國歌法》的憲制、人權及刑事追溯力的問題。長文在一小時後將會刊出,敬請留意。

今晚,法夢會與香港眾志及進步教師聯盟一同在facebook live回應李飛的《基本法》訓話。今晚7點半,約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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