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研究社回應政府的長遠房屋策略,指年青一代工作流動性高,常有搬遷需要,故應著力發展租住市場,而非協助他們上車。
我明白租樓相對買樓有某些好處,所以該研究社想鼓勵租樓或爭取一個有利租樓的環境。但事實上租樓難言化算。以我4年前買下元朗單位為例,供款是4800元,而當年同類單位的租金已是7500元。更大的問題是租樓要交租到99歲,到其時我大概早已失去工作能力,難以每月交租。計及供樓需30年,租樓要70年,租樓是極不經濟,而租金還會隨通脹持續上升。
一般來說我沒有他們這個膽識去推薦別人租樓,因那是把供樓的30年消費延長至70年,對對方來說通常吃虧,怕且只是害了他。還有一個重點──供樓其實是儲蓄而非消費,因此遠為優勝,在30年後業主已等同有數百萬積蓄,他可選擇做逆按揭,要應急時也可把物業套現或加按,這都是租樓者所不能比擬。交租就像潑出去的水,30年後的租客仍是一無所有──又或他唯一擁有的,就是無止境的租單!事實上,我們日常生活中有各式各樣的消費,而供樓幾乎是唯一一項罕有的消費,可以化為儲蓄,可以為我們多累積幾個錢。
我理解為何政府想協助年青人上車多於租樓,那是要照顧他們30年後的生活,希望他們30年後至少可以解決了房屋開支,少一項負擔。本土研究社批評上車是做樓奴,然而租樓恐怕只會奴性更重,更為萬劫不復。我很詫異他們以現時8000元租住唐樓也不錯為例,來自詡比樓奴優勝──他大概沒有看清楚30年後的自己。如果時光重返4年前,我也不會採納他們只租不買的建議,我寧願供前述那筆款項,供滿30年就好,我想那是更為善待自己。當然不是甚麼時候都買優於租,假若樓價行將大跌,自然宜「租住先」;但若說任何時候都該只租不買,恐怕是弊大於利。
本土研究社聲稱研究成員平均為26歲是一項優勢,但其實他們正缺乏長期置業或租樓的經驗,也許他們可多訪問長期置業者和長期租客,從而得出較客觀和多角度的結論。
要對應房屋這老大難題,正本清源之道還是防止樓價不斷飆升,也就是如果沒有無盡的土地,就不要吸納無限的人口,否則供求關係越來越緊張,只會為自己製造樓價租金雙升的一大元兇,不論是租是買都相當痛苦,那亦是不可持續;只可惜不論政府還是社運人士,都莫名其妙地從不正視這項基本因素。房屋問題看來就和極高舖租和極擠港鐵一樣,解決之日遙遙無期。
個人經歷參考:一蚊健專訪謝冠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