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保安局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設立一次性個案移交機制,適用範圍包括中國大陸。十九個專業團體下午開記者會反對修訂,轟特區政府自毀長城。對於商界提出豁免商業罪行,學術自由學者聯盟成員、浸大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陳家洛斥並不可行,「絕對反對商界有特權被豁免,你哋自己驚(中共),又送人去死,十分醜陋囉。」
大專界早前發起聯署反對修例,有過百名學者參與。在記者會上,陳家洛斥修例不是堵塞漏洞,而是自毀長城。他點名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正面攻擊及將一國兩制引火自焚。他炮轟李家超拒絕公開諮詢,「建制派同政府敢行出嚟講,中國有司法獨立?習近平講明不走司法獨立的路,講白啲,司法就係鬥爭工具。」陳家洛強調,修例不但把港人送入虎口,更是將一國兩制、港人擁有的司法獨立一并斷送。
科大社會科學部副教授、學術自由學者聯盟成員成名指,內地的審訊是不公開、不透明,更可以沒有律師代表,維權律師王全璋便是一例。他強調,中國已由獨裁社會走向極權社會,監察政府的評論人士及記者在修例外,勢會遭到引渡,「言論自由將步入黑暗年代」。
香港少女潘曉穎在台灣遭香港男友殺害,觸發今次修例。「放射良心」成員洪梓然認為,內地在修例後只要提交文件到香港,便能作出引渡,形容是十分危險。他認為,中共會以其他罪名包裝文件,實為政治目的。「只要羅列到故仔,引渡便完成。香港法院唔會理會罪名,只係會處理理據夠唔夠。」
法政匯思召集人李安然重申,反對是涉及中國內地的部分,因為憂慮的是一旦遭引渡到內地,將未能接受公平審訊。他再次解釋,在現行制度下,先由立法會作第一重作宏觀把關,法院再作微觀把關,例如引渡的證據是否足夠;最後由行政長官再作檢視,確保是否能進行公平審訊。
對於商界提出豁免商業罪行,李安然認為做法不理想,指商界如果不相信內地的司法制度,便反對整個修訂。
進步教師同盟、歷史科老師蕭新泉稱,教育界近年常常要到內地交流,指中共治下有很多紅線,「如果教啲歷史內容同內地不同,係咪會被人投訴兼引渡呢?仲有,如果中國係公開及法治國家,我唔驚。」
針對商界要求豁免商業罪行,教協會長馮偉華強調,教育界不會提出同樣要求,強調如遭引渡便要作獨立及公平審訊,「但問題係中港司法制度不同,所以不宜草率硬推。」
此外,民陣將會在3月31日下午3點舉行集會,由灣仔修頓球場遊行到金鐘公民廣場,要求當局撤回修訂。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師梁志遠稱,反對《大灣區規劃綱要》中提到的兩地社工互應,正是因為未能保障人權和法治,「內地社工要為國家服務」。他舉例指內地維權人士甄江華,因為成立維權組織支援工人,至今仍身陷囹圄,沒有得到公平審訊「修例係項莊舞劍,意在沛公,為內地管治開路。」
記者:麥馬高、周頌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