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是受港報報道田北俊在11月26日 “Social Wednesday” 發言啓發。
雨傘運動的要求,是要特首選舉與「國際標準」接軌。見過很多「美國的總統也不是直選」之類的反駁論述。田先生的評論——雖然没有明說,但目前有記錄的提案里,最激進的就是公民提名了,因此 “the type of free elections that some Hong Kong people are demanding” 我姑且替換爲公民提名——也講公民提名只在獨立國家里纔有。
額,等等。爲什麼大家都在拿國家和香港比?香港可不是一個國家啊。香港作爲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最多和直轄市平級。我來自上海,就先比比上海和香港的選舉法吧。根據《人民政府組織法》,上海市長由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簡稱人大)提名並選出。上海市人大共有代表860名,而至少30名代表聯名,即可提名一位上海市長候選人。定義提名門檻爲最少聯名數比上可聯名人總數,那麼上海的提名門檻是3.5%。這個門檻越低越好。
容易發現,上海人大就是一個没有功能組別(但也没有反對黨)的選舉委員會。對比當前香港的選舉委員會,總數1200人,需至少100人聯名可提名一位候選人,提名門檻8.3%——比上海高出兩倍有餘!
人大831決定帶香港進入普選,這把香港帶入了一個全新的參照系。根據831決定,提名門檻固定在一半,50%。那麼國際上,資本主義國家中(一國兩制要求),實行普選選舉市長的城市里(參照系要求),同香港類似發展水平*的城市是怎麼提名市長的呢?
- 悉尼,2名註冊選民即可提名,註冊選民共101,846人,提名門檻0.002%。
- 紐約,100名註冊選民即可提名,註冊選民共1,087,710人*,提名門檻0.009%。
- 倫敦,330名註冊選民即可提名,註冊選民共2,047,084人*,提名門檻0.009%。
- 大阪,自己提名*,門檻 0。
- 多倫多,自己提名*,門檻 0。
門檻這麼低,那候選人不會很多嗎?爲了防止不負責任的提名,以上城市都設有提名保證金,須在提名時交納。少的如多倫多,200加元;多的如倫敦,要10000英鎊。只要得票達到一定比例,這筆錢就會返還。低的如多倫多,2%;高的如倫敦,5%;大阪則有一套公式來計算。
當講民主選舉的「國際標準」的時候,千祈不要想着國家元首選舉,因香港並非獨立國家。
*類似發展水平:我以“在本國內是發達前列城市,但最好不是首都”的標準,模糊地選擇了一些。更加嚴謹的方法可以涉及人均GDP之類指標。
*註冊選民:維基百科所載最近一次市長選舉總票數。由於投票率一般不高於60%,實際註冊選民數應還要多。
*自己提名:門檻計算其實是1/選民數,但因爲不需聯名,姑且近似爲0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