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8年7月開始第一階段的《市區更新策略檢討》,到今天第三階段的公眾諮詢結束;看著這20多個月的諮詢過程,我有足夠的資訊去理解事件,並了解不同立場的人的意見。所以才寫這篇感想,講一個我看到官民之間的困局。
(1) 沒有足夠資料讓公眾做評價
表面上政府像很開放的,用很多溝通渠道去做諮詢。可惜,政府沒有好好地檢討過往的做法,沒有以往做法的好處和壞處,沒有做一份好好的綠皮書,解釋清楚給公眾知道市區更新的現行做法。
政府埋怨只有少數人去發言,他們攏段了諮詢平台,公開會議和電台節目都是同一班人,連發展局局長都認得「常客」的聲音了,那是發聲的人的錯嗎?為何局長沒有好好想過,一般未經歷過重建的人,都不會知道市建局的厲害,他們不能感到別人的痛苦。而檢討又沒有平心而論事情的好壞,一般人又怎能評論呢?
(2) 政府的星羅大法, 表面上聽取民意,但實際上是做他們想做的事。
我看到政府如何用乾坤轉移大法把市民提議的事改頭換面,用人民常用的字「樓換樓」、「社區為本」變做他們想做的事。例如「樓換樓」,市民覺得好的「樓換樓」做法是西環的寶翠園和大坑的上林,他們不止給居民選擇,可讓他們回遷新樓,而且由舊樓等到新樓建成,有賠償金給他們租樓。
但局長在立法會上說這是私人地產商的做法,政府不會用公帑去做這種「樓換樓」。政府又混淆視聽了。何謂「公帑」?市建局是自負盈虧的公營機構。拆一幢6層樓高的唐樓,去建一棟40層高的大廈,而地舖不會賣的,只會租出去的.賠本賠得去那兒? 沒有人叫你來收我的樓!為何要強迫市民把物業交出來?這個價錢合理嗎? 並非所有人都是貪錢的。
(3) 電話問卷的中立性存疑
為了要諮詢更多人,檢討委員會做了1,005份電話問卷。第一,市民不知道現時制度,怎去評論?!第二,有讀過quantitative research 或 statistic的人都知道,問卷是一種非常manipulative的工具。很容易達到某種既定結果,是「結論先行」的。第三,電話問卷的問卷很複雜,把很多思想都放在同一條問題內。例如,「你是否支持市建局收費進行『促進者』的角色?」你叫受訪者點答!? 應否「收費」是一個問題,是否做「促進者」是另一個問題。這就是問卷具引導性的可怕之處。
(4) 繼續漠視租客權益
租客永遠都是被忽略的一群。他們都是最後才被理會的一群人。自從《2004年業主與租客條例》生效開始,租客只有一個月通知期便要搬走。很多重建項目公佈後,業主便想辦法迫租客遷出。不論是威迫利誘,加租加到你唔走唔得。其實有很多同樣的例子,並非局長在立法會講的,深水埔順寧道是極少數例子,不是的,局長你錯了。上海街有相同個案,而其他重建局都有同樣個案。局長在立法會上這樣說,因為她聽了市建局的講法。不知道市建局是真的不知道,還是假的。如果市建局真的不知道,那是因為市建局社工隊只在重建項目過了行政會議,行政長官批准了才正式「做野」,那時租客已被迫遷了,市建局又點知道!? 市區更新策略檢討都沒有檢討這些。
(5) 長官意志:不能沿地踏步 要向前走
政府做很多事情都是「manage by crisis」。例如局長在2010年6月1日立法會會議上,告訴議員他們做了很長的諮詢,如要再討論,再開公聽會,怕在立法會本年度休會前不能通過,沒有時間再討論了。「沒有時間」就是「長官意志」,我們一定要快點走,不能再討論了。再討論便不行了。好的諮詢不就是要找一個平衡點嗎?而且要把不同立場的concern告訴對方,讓對方知道別人的難處,別人的立場。沒有一方能做大嬴家的。就要告訴每一方,他們的擔心吧。港英時代的政策,先有綠皮書,再有白皮書,我知道政府要平衡很多人的利益,不可只講Social aspect。但一個負責任的政府要挫強扶弱,要為弱勢社群做點事情。
所以,我們2010年6月5日杯葛市區重建假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