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會說﹕「愛一個人是需要接受對方的缺點,這才是真正的愛情。」如果愛一個人真的要接受對方的缺點,那麼我是否需要接受一個我很愛的暴力狂?是否對一個把我作為玩伴而我很愛的男人仍要接受他的多情?如果不是這樣的話,我們用什麼方式去界定那些是缺點、那些是所謂「痴線」的行為?
昨天,與一對同志朋友吃飯,我們談及什麼是真正愛情。
其中一個朋友說﹕「找一個過於著重自己外表的人談情是很辛苦的,因為人總會有老的一天,外表總會隨著時間而走下坡,所以我覺得愛情是要接受對方的優點及缺點,這是十分重要。」另一位續說﹕「愛情是快樂的,不管形式是怎樣,如果不快樂的比快樂的多,那已經不再是愛情,只是感情。」之後,他們互相情深地對望,真正的愛情就是這樣。
後記﹕
此文章寫於2005年7月21日的零晨,因為總是感到不對勁而沒有完成及貼上專欄區。2005年9月5日深夜,收到一個由台灣來的信息﹕「我們分手了。」才發現「愛一個人是需要接受對方的缺點,這才是真正的愛情;可是當對方的缺點已不再是缺點,而是傷害時,那已經不再是愛情,只是為了維繫所謂真正愛情的感情而已。」
致艾力﹕
沒有了愛情,卻得到對方的專重。
我已把你的淚線連上我的眼睛,而我的眼卻看見你心有淚水痕跡。
幫不了,忘不了。
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