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幼兒都是人類文明的珍貴承繼者,卻弱勢得不懂為自己發聲、不能單靠自己長大成人。重視兒童權利可以規範政府和父母,確保幼兒能妥當成長。
雖然不是每段婚姻都會生育孩子,但每個孩子都有父母。確保每個孩子能與親生父親和親生母親連繫,是捍衛兒童權利的重要部份。從成人自身福利出發,視婚姻為可任意建構的結合形式,往往忽略了婚姻制度有保障幼兒的層面。婚姻制度的設計(包括誓詞、規範和離婚制度等)有助保障幼兒能得到父母長久愛護及委身照顧。
同性伴侶難以模仿父母模式撫養幼兒。的確,沒有人能否定兩個媽媽愛的真誠和偉大,然而對著只有兩個月大的嬰兒說:「你沒有爸爸,沒關係,兩個媽媽一樣愛你。」刻意令幼兒失去親生父親的制度,總有點說不過去的感覺。
由一對女同志媽媽照顧的凱蒂.福斯特(Katy Faust)在美國最高法院辯論同性婚姻的聽證會上,公開維護男女婚姻。他在影片講述自己起初支持同婚,後來卻支持男女婚姻,因一個刻意讓子女失去父或母的婚姻制度是不公義的。
福斯特支持男女婚姻的立場,會否令身為女同志的媽媽尷尬失望?意料之外,福斯特的媽媽竟然贊成他的立場,原因是他也知道再好的兩個爸爸也無法取代自己作為媽媽的角色。
所謂爸爸的角色,並不是那種備受批評的父權主義,或甚麼「男主外、女主內」的刻板性別定型。科學界發現,爸爸擁有媽媽不能取代的重要特質,有助兒童成長。
研究家庭的資深社會學家石丹理教授曾在2008年發表第三輪追蹤二千多名香港青年的研究,發現能信任爸爸的女孩,以及認為爸爸信任自己的男孩,更樂於接受父母的管教。研究結果與大量外國同類研究吻合,一方面反映爸爸有獨特角色,更啟示了爸爸與不同性別的後代的關係也有著奇妙的差異:女兒成長需要一個可信任爸爸、兒子成長需要爸爸那份信任。
筆者倡議各界關注父親的獨有特質,以相應的方針和措施,為父和母分別制訂社會政策、鞏固夫妻關係與及提供關懷家庭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