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他們犯了法,但他們無罪

他們犯了法,但他們無罪

當十多年前的流行曲都已經在唱「戀愛大過天」,這一代的香港人,大概很難想像有人會因為愛一個人,而身陷囹圄;但在大半世紀前,不論在香港,或是在英國,同性之間的愛,是一項罪名。

在1950年代的英國,男性間的性行為屬刑事罪行。Peter Wildeblood是其中一個因此身陷囹圄的人。他是一名記者、一位劇作家,亦曾於二戰期間於皇家空軍擔入義務工作。然而,這位身負名望的人卻於1954年被判入獄18個月。諷刺的是,令他負上厄運的,是他的愛 - 他愛上了另一個男人;他因雞姦罪、嚴重猥褻罪等四項罪名而被判入獄;而二人的情信上的甜蜜字句,更成為呈堂證供,以證明這段愛的「不道德」。

他犯法,卻並非有罪

當愛不被世俗認可,就會變成重擔。然而,Wildeblood沒有因此而退縮 - 他認為自己入獄,不是自己有問題;去愛一個人乃人之常情;相反,有問題的,是那條禁止他們去愛人的法律。於是,他投身於改革不公的法律。由於將他判處入獄的審訊牽連數位社會地位較高的人士,因此引起當時英國社會的一片譁然及討論,繼而觸發同性性行為罪行的修法工作,Wildeblood 亦積極發聲及於聽證會上作證。最終,英國於1967年成功推動男性同性性行為非刑事化的法律改革。

而英國的是次法律改革,亦為24年後,香港同性性行為非刑化的法律改革埋下伏線。

香港同性性行為非刑事化之路

在香港,男性同性性行為亦曾為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終生監禁。1980年,蘇格蘭籍督察麥樂倫(John MacLennan)因被指企圖與一名青年發生性行為,遭警方檢控8項粗獷性行為罪。在調查期間,麥樂倫被發現於何文田警察宿舍中身中五槍致死。

對於麥樂倫的死因,一直眾說紛紜。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宗事件促成同性性行為非刑事化的討論及修法:當時的死因庭建議香港跟隨英國修例。1991年7月11日,當時立法局終通過《1991年刑事罪行(修訂)草案》,21歲或以上男性合意且在私人地方進行性行為可免除刑責。於2014年,律政司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並於11月三讀通過,將同性性行為最低年齡定於16歲,與異性性行為年齡限定看齊。

《愛本是無罪》以劇情紀錄片形式,呈現Peter Wildeblood 的真實故事;片中亦訪問多位曾經歷同性愛仍屬刑事罪行的男同性戀者 - 這一條不公義的法律如何影響他們那一代人,他們又如何改變那條法律。當法律未能有效保障人權,甚至可能限制人權的實踐,政府和社會就有義務去檢視,去修改,確保人權得到充份保障。

《愛本是無罪》將在人權紀錄片電影節上映。如果你對世界各地的人權狀況感興趣,誠邀你一同透過大銀幕認識人權;更多節目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