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先看看這一段文字:
你眼前吃下的本來是粟米豆腐,但同時不知不覺間也吃下蝎子或北極魚。基因改造,便製造了這種『怪物』,你還敢試嗎?
http://www.greenpeace.org/china/ch/news/ge-risks-unexplored
對於一些不是理科學生的市民來說,這些文字也許會有嚇嚇愚夫愚婦的效果;但如果大家還有一點理智的話,一定會向綠色和平發問──究竟科學家是不是弱智的?要是他們明知製造這些東西是怪物的話,他們即使不是弱智,也是看科幻小說看得太多了。
要攻擊權威的科學,單靠「怪物」的指控當然是不夠的,讓我們先看看綠色和平對基因改造的定義:
什麼是基因改造食物?
基因改造是指透過生物技術將某個基因植入另一種生物體內,例如含有蠍子基因的粟米或是含有北極魚基因的蕃茄。基因改造食物是從實驗室中創造出來的新物種,而不是自然界原有的品種,最終可能破壞生態平衡,帶來自然災害。
基因改造食品在推出市場前都沒有經過長遠的安全評估,人類長期食用是否安全仍然成疑,科學界對這些食物是否安全也沒有共識。過去十年間至少發生共142宗基因改造成份污染食物的事件,顯示基因改造食品正威脅食物安全。
http://www.greenpeace.org/china/ch/campaigns/food-and-agriculture/GE/faq
從這段的文字可見,綠色和平對基因改造食物的指控是:一)基因改造食物是不自然的,不自然本身就是不好的。二)基因改造食物是不自然的,不自然的東西可能會破壞生態平衡。三)基因改造食物沒有經過長遠的安全評估就推出市場。四)科學界對基因改造食物的安全性沒有共識,特別在長期食用的基礎上。五)基因改造食物是一項食物污染的來源,會威脅食品安全。
先不管這段文字本身有多少的邏輯謬誤,例如一方面認為科學家對基因改造食物的安全性沒有共識,但又認定它們是污染食物、威脅食品安全的源頭;又例如一些妄托可能的指控,基因改造食物可能會導致生態失衡、可能會帶來自然災害,就當作是一種有效的批評了。其有效之處不下於老婆批評老公單身約會舊情人可能會舊情復熾一樣,對於某些人來說確是相當有效的。而我這篇文章的重點,是要批判綠色和平反對基因改造食物理據背後的預設:一)究竟什麼是自然?人造的東西就是不自然嗎?二)為什麼不自然的東西就是不好的?
在討論問題之前,我們再看一看綠色和平反對基因改造食物的其他理據:
破壞生態平衡
基因改造生物對於自然界是外來的物種,可令自然界原來的品種絕種,減少生物多樣性,破壞生態平衡。部分抗蟲的基因改造農作物更可能引致超級害蟲的出現,帶來生態災難。基因改造生物一旦釋放到環境當中,人類將無法控制,出現錯誤的話,將覆水難收。
減少生物多樣性
基因改造的生物由於是人工改造,在生存上比同類的生物顯得更強勢,例如被植入人類生長激素的三文魚比普通三文魚的體積大三倍以上,而且生長速度較快。研究生態的學者擔心,強勢的基因改造生物會令自然界原有的品種絕種,破壞生物多樣性。
生物技術公司聲稱通過基因改造技術可以發展出抗蟲的農作物,但這些改造過的生物可能會為其他生物帶來不可預測的危害,如蝴蝶、瓢蟲等益蟲,最終破壞生態平衡,甚至導致另一場大自然災害的開始。
加速害蟲的抗藥性發展
一些基因改造生物具有抵抗害蟲的功能,可是,害蟲長年累月地接觸某種毒素,體內自然地產生抗體,有可能變成不怕殺蟲劑的「超級害蟲」。
有針對基因改造棉花進行的研究表明,棉花內的毒素造成主要害蟲棉鈴蟲的抗藥性發展,有可能導致超級害蟲的出現,令Bt棉花在八至十年內就失去抗蟲力。
在綠色和平的論據當中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可能」的字眼,好像科學家什麼事情也不知道似的;另一方面,似乎綠色和平也得借用科學的權威,當有生態專家出現之時,所有的論據立時出現「會令」、「災難」、「禍害」等等肯定的字眼,似乎這個世界中的科學家,只有生態學家所言才是真理,其他科學家都只是可能性專家而已。但我更想關注的問題,是什麼才稱得上是「外來的品種」?一個物種的滅絕是不是絕對地壞?對甚麼人來說才是壞呢?這和有關「自然」二字的道德基礎,有著不可二分的連帶關係。
前話已畢,現在進入正文。
自然的意義
一) 什麼是「外來」?是「外來於大自然」嗎?「自然」又是什麼意思?
我們對「自然」二字的認知是什麼?對於一般人來說,鳥語花香、田園風味就是比較自然;石屎森林、烏煙瘴氣就是比較不自然了。但自然有沒有一個絕對的定義呢?有沒有某些元素構成自然的必要條件?
我不知道綠色和平的人有沒有想過這些問題。比方說,我們現在會認為耕田比駕汽車自然。如果自然一點就是好,不自然就是壞的話,我們應該人人都去耕田了,至少在理論上也應如此提倡。但這一種對「自然」的想法只是相對於現代都市人來說的,實際上,茹毛飲血的生活要比起耕種來得更自然,是不是意味著我們應該披髮入山林,個個當隱士呢?
當然綠色和平的人是不會這樣做的,他們不會承認自己行動的不一致性。也許他們會回應說:自然一點當然是好的,我們不能夠回到從前打獵的原始生活,但能夠自然一點也不錯啊!但這樣的回應不但有點駝鳥,甚至有點自我挫敗的味道──既然自然的概念不是絕對的,為什麼我們非要停留在田園生活不可?更甚者,為什麼由城市回歸至農村生活才是自然的呢?馬克思甚至會說,歷史發展的規律是不以人類的意志為轉移的,資本主義是不可避免地會發生的,要扭轉才是不自然呢!再進一步,綠色和平的人憑什麼說他們對自然的定義才是對的?要是他們對其他科學家的批評都是建基在「他們有可能錯」之類莽托可能的浮沙之上;要是我們來個反其道而行,那麼一些調侃式的主觀評論也是可以成為批判綠色和平的理據了:「為什麼吃基因改造食物才是不自然?你們有什麼證據支持吃基因改造食物必然會導致生態大滅絕?你們可能有錯!說不定人類因你們的論斷而亡呢!」
讓我們回到基因改造的脈絡上。是不是在人類出現之前,物種A的基因進入物種B的基因的事情就從來沒有發生過呢?不是!病毒感染本身就是把病毒的基因注入另一個物種細胞的基因,使該細胞成為病毒製造工廠的一個自然過程。噬菌體(Bacteriophage)出現了多少年?幾千萬年!要是年份存在越長就是越自然的話,基因「改造」可算是非常自然了。
「但我們現在說的基因改造,是用人手造的,這就是不自然!」一點也不錯,我們現在所說的基因改造工程,是「人為地」把一些物種的基因植入另一物種的,如果用手拿著pipette就是「人為」意思的話。是的,如果「人為」就是不自然的理據,那麼我們所有耕田種的菜也是不自然的產物了,綠色和平鼓勵有機耕種,不是把人人吃的東西都變得「不自然」嗎?
就當綠色和平說的都對,基因改造的食物真的是很不自然好了。把「含有北極魚基因的蕃茄」吃進肚子裡會有什麼後果?食物一進口中,澱粉酶(amylase)會把澱粉(starch)分解成麥芽糖(maltose);一進胃裡,蛋白酶(protease)會把蛋白質分解成肽(peptide),核苷酸酶(nucleotidase)會把北極魚的基因和蕃茄的基因都分解成一個個的核苷酸(nucleotide),即所有DNA都有的成分:A、T、C、G,原則上和一個人同時間吃一條北極魚和蕃茄的消化過程是一模一樣的。有趣的是,居然有人會認為這些「外來的基因」會「改變」我們的細胞,那麼天天吃牛的人豈不是會被牛的基因污染(contaminate)了?更不消說他們知不知道我們和其他物種的基因有多相似了(我們和大猩猩的基因相似度,是99.8%;和老鼠,也有90%),照他們的看法,天下物種大同的理想還可以提前實現哩!
我想支持綠色和平的人只是說,吃基因改造食物的感覺很不好,因為它們太新了,新的感覺就是陌生,陌生就沒有安全感,所以最好不要試,這種心態和伽俐略年代人們對於發現地球是圓的想法居然是出奇地相似。無論如何,綠色和平的支持者在基因改造食物的問題上俱持一個雙重的標準:自然東西才好吃,不自然的東西不好吃;我說有機食物就是自然的,基因改造食物就是不自然的,因為基因改造的東西實在太新太神秘了,雖然兩者都是人類文明的產物。但他們又不好意思說要全盤拋棄人類的文明,只好持一個不斷遊走的相對立場了。
二) 為什麼不自然的東西就是壞的?是對誰的壞?
其實,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就是:為什麼一樣東西是否自然就成為一樣東西好壞的根據?當綠色和平的人說基因改造食物是不自然,因此是壞的時候,他們指出的不單是基因改造食物會造成甚麼壞的後果,似乎這些東西的存在本身就是不好的,就是道德上不被允許的,因此他們才會說要反對「安全不明」的基因改造食物。要麼他們持一個後果論式的立場,因為基因改造食物會導致壞的後果,所以我們才覺得基因改造食物是不好的。要麼他們持一個本體論式的立場,指出基因改造食物本身就是不好的。要是他們持第一個立場的話,原則上只要我們確定基因改造食物會帶來好的後果就可以了,所以我們要做的,是要盡一切的努力去改善技術的安全性,而不是駝鳥地反對一切的新技術。要是他們持第二個立場的話,那麼他們就要給出理由,為何「不自然」的東西就是本質上壞的。
很可惜的是,大部分支持綠色和平的人並沒有提出有關「何謂自然?」的討論,更遑論提出進一步的理據去證明為什麼不自然的東西就是不好的了。有見及此,筆者嘗試在下列篇幅批判綠色和平支持者對「自然」一字道德證成之基礎。
在上一部分討論「自然」的段落已經提出了兩個有關「何謂自然」的條件。一)時間,越早越自然;二)人為因素,越少人操控則越自然。之前的分析已經指出,以存在時間的長短作為自然的理據的話,綠色和平的支持者在道德上是需要求人們去過茹毛飲血、與萬物搏鬥的原始部落生活的,但如前文所述,要求人們拋棄現代文明又是道德上不可欲的。因此,他們可能持的立場就只剩下一個:人為操控越多就是越不自然的。
什麼是人為操控呢?把基因注射入一個細胞是人為操控,那麼把人的糞便加入農田中作為肥料是不是人為操控呢?如果人為操控是泛指一切人有意識地改變大自然的行為的話,那麼我們絕大多數的行為都是不自然的。如果把自然的定義收窄一點,把一)人有意識地改變大自然的行為,及二)出現時間越早越自然兩個條件合併的話,似乎就可以解決上述的難題。但這樣改變自然概念本身真的一點問題也沒有嗎?如果自然的概念就是如此,那麼我們任何改變人類生活的新發明也就是不自然,也就不是不好的了?
也許綠色和平的人會說,只有基因改造的新技術才會有這麼大的風險,其他的技術是沒有的。但這正正是技術犯規:一方面他們認為有大風險的新技術是無論如何都不值得試的,因為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另一方面,他們又認為自己所持的生態學知識是絕對的真理,沒有任何的不確性在內,他們究竟憑藉什麼理由認為生態學的知識才是唯一的真理呢?即使生態學(與及其所連繫的進化論和生物學知識)是真理,我們也不能夠證明基因技術本身就一定是錯的。要是生態學意味著生態平衡的話,而生態平衡又是道德上對的,那麼人類根本不應該值得生存,因為人類的存在是不符合生態平衡的規則的(我們沒有天敵(predators),也沒有食物的限制來控制我們的人口)。要是他們不認為生態學是唯一真理,需要不斷的發展和充實,為什麼他們有排除其他科學技術在這方面實踐真相的權利?
我想綠色和平的人會有兩個回應。第一是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概念,第二是他們沒有把基因改造食物趕盡殺絕,他們只是堅持食物標籤制度而已。針對第二個回應,如果食物標籤制度的成立目的本身是要確立消費者的知情權,那麼該食物的成分本身有沒有害並不是最重要的考慮因素;如果純粹是實際上的考慮,我們應該為消費者提供對他們最有用的資訊的話,那麼為什麼只有基因改造食物會被特別厚待?難道其他的食物添加制也不是有害的嗎?為什麼反而潛在有害的東西會比已被證實有害的東西更值得作為消費者的考慮?在這裡我不作什麼陰謀論式的論述,只僅僅提醒一點,如果基因改造食物的危險性並不如綠色和平所指這麼高的話,這對組織的信譽和生存便會做成很大的打擊。這種對知識的固執對於組織凝聚、會員招收以及組織傳承是相當必要的,就像某些福音派教會堅持四律才是唯一真理一樣,這種類宗教式的信仰有時對於一個組織的成長和發展有著不可磨滅的貢獻,但以之作為堅持己見的絕對真理,排除其他理論上的可能性,這是極為不智的。
對於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我們要追問的是,這種發展的持續性是對人類說的還是對整個地球說的呢?說穿了,這不過是人類為了自我生存而作出的某些自省。綠色和平的問題,在於沒有把他們對生態平衡的堅持作為一種內在價值來看待,持續發展的概念也是如此。因為過去人類對地球的破壞太嚴重了,要是我們能確保其他物種的生存,使得地球能夠持續地供給一些資源給人類的話,生態平衡才有其價值。綠色和平支持可持續發展的理據大多只從工具理性出發,目的是為了人類的永續,而不是為了整個生態,要是真的為了整個地球能夠達致生態平衡,為什麼我們不容許強壯者把地球上的老弱傷殘都吃掉呢?為什麼我們又會反對納粹屠殺猶太人呢?
對綠色和平的一點建議
我不是要反對綠色和平的所有政策,自己也不是一個科學主義者。整篇文章的主旨僅在於對綠色和平在基因改造食物的政策理據作出重新檢視和釐清,不僅是知識上的,也是邏輯上和定義上的。其實,綠色運動可以算是近代少數有理想的運動之一,筆者本質上對運動的發展是十分同情的,甚至對於某些的議題也是支持的。出於人道主義的立場,對於某些生物科技公司以基因改造技術之名對第三世界國家進行欺壓的行為,筆者是絕對反對的。
再看看他們其他有關糧食問題的理據。
基因改造食物可以解決糧食問題嗎?
飢荒並非因為糧食不足,而是分配不均。根據聯合國的數字,現時全球糧食生產總量是整體人類所需的一倍半,可是平均每7個人,便有1個人面對飢餓問題。在 1999年的聯合國糧食及農業會議上,超過20個非洲國家的代表宣讀了一份聲明,指基因改造食物既不環保,又不安全,不但對貧窮國家沒有益處,更會削弱她 們解決糧食問題的能力。
http://www.greenpeace.org/china/ch/campaigns/food-and-agriculture/GE/faq
他們的觀察是對的,但這一種對科技戒慎恐懼的態度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嗎?既然飢荒的問題是因為分配不均,我們不是更應該要注重關心世界公義的問題,而不是單單譴責基因技術本身嗎?更何況,要是有一種技術能夠提高全球糧食的生產量,我們不是應該要予以發展,再加上對弱勢社群的重視,從而使更多的窮人能夠受惠嗎?
對基因改造食物作出監管固然重要,標籤基因改造食物作為一種監管的機制也是一項可討論的建議,但對於制度缺失的反對必須基於正確的理由。另外,推種環保運動者在一些知識理論上的認知必須要加強補充,而不是視基因工程的科學家為敵人,推廣運動只為打破科學家的論述。反之,不同理論的平等交流才可促使科學家更能關注基因改造食物、以至基因工程本身的道德爭議之處,從而使更多的人能夠有所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