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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希望透過空襲敍利亞證明什麼?

特朗普希望透過空襲敍利亞證明什麼?

嚴格來說,特朗普上個月決定單方面空襲巴沙爾政權的行動違反了國際法的規定,原因在於這個軍事行動既非用自衛性質(巴沙爾政權並無直接攻擊美國和它的盟友),亦沒有得到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的一致允許。即使安理會曾在2013年制訂了決議案去針對敍利亞違反《化學武器公約》的可能性,但這個決議案並無賦予美國單獨執行方案的權力(註一)。

然而,若循符合國際法的途徑爭取空襲敍利亞,那基本上便等同擱置整個空襲計劃。身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之一兼親巴沙爾政權的俄國幾乎必然會投反對票。特朗普能夠爭取中國的明確支持亦不樂觀。即使特朗普能在這個途徑成功爭取,那亦會貽盡出其不意突襲的先機。

此外,儘管特朗普沒有得到美國國會的同意便作出空襲行動,違反了其國內的戰爭權力法(註二),但他並無單因這件事而遭受國內強烈的反對聲音。其箇中關鍵,不僅是因為美國歷屆總統違反此法是司空見慣的事,而且基於特朗普上任不足一百天,便做了前朝奧巴馬政府想做但不敢做的事。

事實上,奧巴馬在2012年便曾警告敍利亞,一旦它在內戰中使用化學武器(下簡稱「化武」),那便會超越了他的底線,但奧巴馬的法律團隊成員一直為如何使空襲敍利亞提供合法化的理而苦惱,最後他們僅建議奧巴馬尋求國會的同意,卻不果(註三)。加上北約部隊決定不介入敍利亞的局勢,令奧巴馬大失預算,最後空襲敍利亞一事不了了之(註四)。

隨之而來的,是奧巴馬政府僅於2013年與俄國和敍利亞協商制訂裁減儲存在敍利亞境內的化武和製造化武的設施。雖然這項協議是當時唯一可行而各方均願簽署承諾的協商結果,以及在2014年8月曾公佈已銷毀敍利亞境內1300噸的化學品,但期後俄羅斯和伊朗多番阻撓禁止化學武器組織和聯合國聯合調查敍利亞境內是否仍存有氯氣炸彈等化武(直至2015年尾),加上聯合國在2016年年尾指出敍利亞裁減化武「毫無進展」,以及誘發特朗普發動空襲的那次大規模化武襲擊平民(4月4日),可見這項協議仍同虛設(註五)。

此外,俄國又在2016年前極力反對美國在敍利亞設立禁飛區(註六)。雖然美、俄兩國後來簽訂停火協議,但俄國仍會按自身利益的需要,時而遵守它、時而違反它(註七)。若聯同軍事介入利比亞局勢的災難性決定來看,實不難顯示出奧巴馬的中東政策乏善足陳。

在俄羅斯介入敍利亞局勢後,美國想推動敍利亞境內的政權更迭可謂難於登天(註八)。而特朗普空襲敍利亞的行動,不論對處理美俄關係,還是處理整個中東局勢,也似乎是弊多於利的(註九)。若然他想單純透過此舉帶出間接警告北韓的溢出效應,其代價也不免高昂。

不過,若然特朗普希望藉此同時向美國國民證明,奧巴馬上任多年也躊躇不前的事情,交在他手上便可得到迅速的跟進和回應,此舉的利益計算方式便變得截然不同(其實,目前而言,只要他不觸及派遣美軍地面部隊介入敍利亞局勢的「紅線」,他在國內遭受的反對聲音始終不足為懼)。如連同廢除奧巴馬醫保的內政施政重點來看,那特朗普在上任初期,便刻意針對修正奧巴馬的施政問題來凸顯自己的可能性便不容低估。

註釋:  
註一、註二、註三及註四:Savage, Charlie, “Was Trump’s Syria Strike Illegal? Explaining Presidential War Powers,” The New York Times, 7 April 2017

註五:Malas, Nour, “Syria Attack Exposes Failed Deal to Rid Regime of Chemical Weapons,”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11 April 2017

註六:〈俄羅斯:敘利亞禁飛區違反國際法〉,載《BBC中文網》,2013年6月15日;法廣:〈俄羅斯反對在敘利亞境內設禁飛區〉,載《世界之聲》網頁,2015年10月5日

註七:佛蘭克:〈普京給下屆美國總統的見面禮〉,載《香港01》,2016年10月17日

註八:Heilbrunn, Jacob, “The Trump Doctrine: Fire At Will,” The National Interest, 7 April 2017

註九:楊庭輝:〈一次性空襲添煩添亂 敍國衝突勢愈演愈烈〉,載《信報》,2017年4月19日,頁A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