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專家之名
前言:
必須事先說明,以Mr. LAI, Ding Kee Stanislaus 黎定基先生作為示例,並不是針對其個人--問題是,為什麼媒體每每要找一些所謂專家去做「即時分析」? 事實上,在資料不足的情況下,出錯的機會率自然很高。為什麼他們仍要「明知故犯」呢?
當然,那些「專家」們亦可以選擇不作回應。又如果你發現記者扭曲了你的說話,你絕對應該要求對方澄清,或至少以後選擇不接受有關媒體採訪。
事實上,作為一個「專家」,愚以為接受有關採訪的目的只有一個:將個人所學回饋社會,以簡單言詞向不諳複雜理論的市民大眾提供一種專業角度。因此,如果「專家們」對有關範疇並不熟悉,為了公眾利益,絕對不應該胡亂回應。
正文:
之一
【明報專訊】對於本港發生首宗搶劫郵件案,城市大學 犯罪學家黎定基坦言「好離奇」,就肇事地區、搶劫信件類別及目標等分析後,初步認為涉及私人恩怨居多,估計事主可能得罪人而被整蠱。
至於歹徒會否針對某一封重要信件,黎定基亦認為「無可能」,因歹徒如有目標,只要到該大廈該門牌信箱偷信便行,根本不用大費周章在逾千封信件內搜 尋,笑言「只有狗仔隊才會這樣做」。加上匪徒僅劫走其中兩個郵袋,難保目標信件可能在第3袋之中,因此黎估計「歹徒是漫無目標,可能郵差得罪人被整蠱,要 令到他被人解僱而已。」
(明報)2010年1月5日
周子曰:如果已經覺得「好離奇」,為什麼要說「無可能」??當然,最終的答案正正就是東京竊2500萬元名錶 空郵回港銷贓 - 太陽報了。
之二
城市大學犯罪學家黎定基說,狂徒每次至少扔兩樽腐蝕液,但去年銅鑼灣崇光後門「引爆」港島首宗腐蝕彈案時,其中一樽腐蝕液遺留梯間,顯示狂徒作案「半失敗」,「他明顯不熟港島區佈局,很大機會是九龍居民,所以返回九龍犯案。」他說,加上社會視線轉往銅鑼灣,突然返九龍「回馬槍」,也提高襲擊的突然性。他警告,環境類似的全港六大行人專用區,必須立刻加強保安,「因為接下來匪徒會在這些地點隨機犯案。」
(明報)2010年1月10日
周子曰:謎底大家應該是記憶猶新吧!與同性戀人鬧翻擲鏹案疑犯泄憤犯案
之三
對於豪宅保安主管襲擊三名下屬,城市大學犯罪學家黎定基指,案件顯示都市人缺乏處理人際關係及紓緩工作壓力的技巧,他認為現時物業保安員也應接受一些類似警務人員的基本「侮辱性訓練」,以應付日益繁重的工作。護衛界人士認為,事件顯示護衛工作低薪且工時長的壓力。
黎定基指出,任何行業均有工作壓力,保安員的工作壓力包括來自上司、住客及訪客等,因此保安從業員應接受一些類似警務人員的侮辱性訓練,即罵不還口。至於如何紓緩工作壓力,黎定基認為飲冰水、沖凍水涼、聽音樂及做運動等均有幫助。
(蘋果)2009年08月07日
周子曰:也許「侮辱性訓練」是警界內部的用字吧!我GOOGLE了一會也找不到黎先生以外有任何「專家」、「學者」引用過類似字眼。退一萬步說,不知道黎先生知不知道香港物業保安員的現狀呢?他們當中,不少已經接受了超長時間的「侮辱性訓練」了。又,看見飲冰水、沖凍水涼、聽音樂及做運動等可紓緩壓力,令我想起N年前的性教育方式...
之四
黎 定 基 說 , 貓 殺 手 的 虐 殺 行 為 , 是 一 種 "Hate Crime ( 因 憎 恨 而 做 出 的 犯 罪 行 為 ) " , 「 呢 人 可 能 由 細 至 大 對 貓 都 充 滿 憎 恨 , 又 或 者 貓 間 接 令 佢 有 好 唔 愉 快 經 歷 。 」 黎 定 基 舉 例 說 , 有 些 人 對 於 貓 的 叫 聲 異 常 敏 感 , 會 受 到 刺 激 、 感 到 不 安 甚 至 惱 怒 , 但 又 無 法 阻 止 貓 叫 , 只 能 殺 死 牠 來 解 決 問 題 。
「 佢 ( 貓 殺 手 ) 冇 可 能 會 鍾 意 貓 呢 種 動 物 。 」 黎 定 基 說 , 一 些 原 本 對 貓 沒 有 特 別 感 覺 的 人 , 可 能 因 舊 愛 或 他 討 厭 的 人 酷 愛 貓 隻 , 而 將 憎 恨 轉 嫁 至 貓 身 上 。 「 同 樣 , 佢 會 用 極 端 手 法 虐 殺 貓 去 消 除 憎 恨 。 」
他 說 , 貓 身 上 的 一 些 特 點 , 通 常 是 愛 貓 人 士 最 愛 的 , 相 反 亦 是 貓 殺 手 最 厭 惡 和 憎 恨 的 。
(蘋果)2007年05月11日
周子曰:老實說,這是我第一次看見Hate crime這個概念套用在人和動物身上。
後記:
在近日,黎先生亦在引起全城關注的少年弒母殺妹案中出招:
本港犯罪學者黎定基指,疑兇極可能有毀滅型人格( destructive personality),亦不排除受一些電腦線上遊戲影響,刺激情緒,造出毀滅他人殘暴行為。
黎定基稱,有毀滅型人格的人本身性格較內斂,不願與外間世界妥協和合作,但實際上可能性格偏激,當遇到刺激,個別人士可能會大發脾氣,若不能控制情緒出現失 控,他可能會造出自己認為唯一,及最簡單直接解決問題方法。部份人會威嚇別人,最極端及不幸的後果可能是自毀,或毀滅他人,結果往往導致錯手殺人,釀成無 可挽回後果
黎不排除若事主本身有兇暴性,再加上受到近期發生的其他血案刺激,及本身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挫折或不如意,都有可能刺激其情緒致失控,做出兇暴行為。
周子曰:恕我才疏學淺,我未聽過毀滅型人格( destructive personality),我甚至用了Scholar Google也找不到有關資料。如果要配合有關事件的評論,愚以為最接近的可能性也只是Self-destructive behavior in 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但奇怪的是,這理論明明是針對自殘而不是攻擊他人...
如有各路高手得知什麼是毀滅型人格( destructive personality),煩請不吝賜教。
原文:
http://tommyjonk.xanga.com/730581351/%E5%9B%A0%E5%B0%88%E5%AE%B6%E4%B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