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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無天 就是外判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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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訪問已是幾天前的事,一直未能交出最後定稿。正在對文章作最後修改時,突然傳來高寶宣佈結束營業、遣散員工的消息,心中大怒。HIT的新聞稿義正辭嚴的要員工以大局為正,還暗地威脅「不體諒整個行業的客觀困難,最終只會令行業及從業員受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資方打擊工友士氣的策略,網上隨即掀起一片咒罵之聲。

筆者心底隱約感覺不安,官方喉舌的主流傳媒定會把握此機會,把要求合理待遇的工友說成「獅子開大口」,把工盟的堅持說成「不肯顧全大局,罔顧工友死活的拿政治資本」,甚至把結業公司東主描繪成「被迫害者」,消磨市民對工友的同情,進而令輿論轉向,迫工友就範。

但外判商到底有多無辜?

「名利竭,是非絕,紅塵不向門外惹。」阿榮(化名)從來沒想過要當甚麼英雄,他只想當個普普通通的工人,用勞工搵兩餐,養親活兒。

他剛入碼頭時,還是東方新紀的時代,碼頭由四大家頭(四大「咕哩」頭)管,回憶過去,他笑得有點苦澀,有點懷愐:「四個之中,金帶最有人情味,兄弟有事一定出手幫。兄弟班,都是講江湖道義的人。」

那是1996年的事。一次小規模工潮,HIT快刀斬亂麻,東方新紀隨即成為歷史。

「那天返工就知出事,成車成車的運了百幾人入碼頭內,個個都戴着白手襪,佢哋無話阻止我哋做野,但個陣就知易手喇。」阿榮冷笑:「HIT擺明車馬郁東方新紀的啦,兩日已經做晒決定,邊似今次工潮咁拖…」

接手的叫宏光,是永豐的前身,由那天開始,碼頭落入一眾「白手襪」的手中,黑暗的獨立王國就此成立。

黑道經營模式與壟斷式資本家的結合,受苦受難的自然是下層的工友。

「他們本來就黑,油麻地果欄度過來架。曾經有工友同公司追欠薪,被人兇,叫佢:『夠膽就過果欄度拎!』」疑幻似真的都市傳說,足以嚇怕不少工友:「工友怕秋後算帳,不是說被炒,而是怕太敢言會令自己或家人的安全受威脅。」

如此管理文化下,工友唯有靠白紙黑字明文寫定的勞工法例去保障自己。但問題是,香港勞工法例對勞工保障不足是公認的事實,而執法的勞工處更是處處「和稀泥」。

阿榮苦笑:「有時陪工友上勞工處,個小姐都話『乜又係你』。永豐在勞工處個快勞(file)早已成尺厚。」但成尺厚的文件,未能對一眾外判商帶來任何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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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工盟的同事,果然,別說勞工處,單是工盟經手的個案,已一大堆,林林總總,像座小山丘的高。

法例要求寬鬆,加上執法當局鮮有檢控,在法律上不具集體談判權,使得勞工權益更加無法保障。更助長無良僱主進一步壓榨員工,在如此格局之下,碼頭外判商更是無法無天,而永豐更是有法不依、無法無天的表表者。

罪狀一:拒報工傷、隱瞞事故
這幅相片,取自臉書「碼頭的辛酸」專頁的「碼頭意外相簿」,自碼頭工潮以來,此相簿被網民廣傳,一幅圖,勝過千言萬語,道盡碼頭工友不為人知的辛酸苦楚。惡劣的工作環境,加上過長的工時,令碼頭成為工業意外的蘊藏地。扭傷、撞傷是家常便飯,骨折、頸椎軟骨移位亦是等閒事。

頻繁的工傷事故,外判商未有改善安全措施之餘,反而倒行逆施的有意漏報工傷事故。根據現行《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任何因工受傷的個案,僱主必須在意外發生後的14天內呈報。但外判商為了避免引起勞工處的注意,更重要是避免保險公司加保費,經常私下與受傷員工賠償,而不向勞工處呈報。

阿榮一矢中的:「公司就係怕俾人知碼頭啲衰野,所以冚得就冚。工傷較嚴重的,公司都唔敢唔報,牽涉得多錢,要拎埋工傷保障來賠呀嘛。但係稍為輕微,或者佢判斷以為唔嚴重的,公司奉旨不會報,只會私下賠償。」但公司總算有賠錢吧?「賠係有賠,唔賠怕工友會搞大件事嘛。但到底賠的金額係點計出來,又唔會講,就只係俾筆錢工友,為求工友不會去勞工處報告就算。」

罪狀二:說好的有薪假期呢…?

2005年,受現代貨箱碼頭有限公司(MTL)的工潮所啟發,驚醒了不少碼頭工友,驚覺自己從未享有法例寫明的有薪勞工假及年假,集體向公司追討,單是職工盟就處理了244個個案(主要是永豐及嘉華利的員工),理虧的外判商最後選擇庭外和解,向工友償還欠付的有薪假期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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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以為工友已成功追回自己應得的,公司只肯歸還全數的六成。當時永豐揚言未能全額支付會令公司營運造成影響,工友雖感不忿,但為了保住飯碗,無奈地接受方案。

事情還留有無解的「尾巴」。勞工法例列明員工享有的法定假期(每年12日)絕不可以「以薪代假」,而是必定要讓員工領薪酬地放假。勞工法例寫到明,但永豐一於少理。因長期壓榨工人,碼頭鮮有新人入行,人手短缺的情況下,永豐工人一直「以薪代假」,明顯違反勞工法例的規定。

為何不告永豐有法不依?工會幹事無奈地答:「勞工處要求有工友出來指證永豐,才會立案處理,但個個工友都係家中經濟支柱,邊個會敢出來指證個老細?」那勞工處呢?不就一如以往,躲在層層官僚制度後,明知永豐有法不依,但就只是「呼籲員工作出投訴」就當盡了自己的職責。

罪狀三:走法律罅剋扣強積金
2006年年底,工友發現強積金戶口的金額出奇地少,查證後發現外判商利用強積金條例的漏洞,把工資的一半巧立名目為「房屋津貼」,以減少資方所繳付的強積金供款。永豐對造法違反法例心知肚明,只有答應和解,把所欠金額分36期歸還至工友的強積金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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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相同處境的嘉華利工友卻沒如此好運,在追討期間,嘉華利突然清盤結業,工友的強積金供款就落入咸水海的追討無門。而嘉華利當時的負責人,正是現時在談判桌上代表永豐的黃志德。黃志德早前向媒體表示,與工人關係有如一家人,那嘉華利的工友,大概就是被他背叛及出賣的至親。身為永豐員工的阿榮咬牙切齒的說:「這種人,應該下地獄。」

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甚麼都有價,訪談了多名工友,提到入行原因,他們都說,只是因緣濟會,當個搵兩餐安樂茶飯的打工仔,見碼頭人工不錯,就糊裡糊塗的入行,渡過廿多個歲月。公司的劣跡斑斑,造就了工友的內部團結凝聚力;他們多是水上人,捱得苦中苦,哪怕環境再惡劣,他們都是默默耕耘、埋頭苦幹。但他們的任勞任怨沒被珍惜,反而讓無良商人一次又一次「食住上」。

大財團肆意外判,躲避作為僱主的責任,外判商明目張膽的違規,工友敢怒不敢言,勞工處明明知悉,卻又任由外判商無所不用其極的壓榨工人。無良僱主如永豐,固然要批判,但外判商扮演的只是黑臉的角色,要不是有大財團與勞工處不聞不問的「配合」,情況不會惡化到眼下的地步。

碼頭工潮,並非「勞資糾紛咁簡單」,而是活生生的道出外判制度從內而外的邪惡。一日不從源頭去解決,一日任由外判制度在各行各業中根深柢固,碼頭這看似遙遠而隔絕的人間地獄,早晚會在你我身處的行業出現。

撐碼頭工人,撐他,亦撐你和我。

節錄版刊於4月24日《碼經》,題為編輯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