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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反對最低工資者的謬論,那怕是政治不正確,也得辯論下去!

其實,李兆富的文章的水平之低,根本不值得我花15分鐘來駁斥,但我就是討厭他那種只能用賤來形容的詭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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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反對最低工資者的謬論,那怕是政治不正確,也得辯論下去!

重複又重複地背誦最低工資不好,卻又給不出理據,還要故意不看別人的理據,篩選一些對最低工資理據不甚了解的人的言論(例如梁家傑這些被認為是中產藍血人,對基層不甚了解的人的意見),去扣帽子說支持最低工資的人沒理據。這種行為和明光社等說家暴條例是政府對同性戀開綠燈有何分別?

http://hk.myblog.yahoo.com/paulymh/article?mid=269

最低工資真會汰弱留強嗎?

香港要訂立最低工資,已經差不多成為社會共識了,但香港的一些經濟學教授,及一些鼓吹自由市場的組織卻經常提出一些理由來反對訂立最低工資,其中一個經常提到的理由就是最低工資會汰弱留強:令弱勢社群不能以比正常人更低的價錢去競爭。但這是不是已經發生了的事實,而非最低工資可能出現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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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單從教科書的供求關係圖來看,理論上最低工資的確會汰弱留強,但實際上這會造成多少影響?這些壞影響是否足以抵消最低工資造成的好影響?如果汰弱留強效應相對來說很少的話,那我們是不是應該因噎廢食?

例如實行最低工資後,我根據政府數據,猜測有一萬人可能因此失業,但有約二萬個家庭因此而不用再領取失業綜援、十八萬的家庭擺脫在職貧窮,那最低工資是否值得推行?實際上情況是否如我猜的一樣?

這需要不少資源作出相當的研究,但在手握資源及數據的香港的經濟學家及支持自由市場組織的文章中,有關的數據和效應計算卻付之闕如,就像"教科書所說的一定是正確的,根本不用研究,只需重複宣揚"一樣。

第四,汰弱留強這情況早在實行最低工資前已經存在,例如政府在05-06年有關在職貧窮的報告中已經看得到,60歲以上的人士的在職貧窮人數從1998至-2005年下降了四份之一(12’000 至 9’000) ,而同時,香港的貧窮線也從約$9000下降到$7800。因此我們可以說,婦女及40至59歲的人已經以比1998年更低的工資爭走了60歲以上的人的工作機會了。當香港的工作機會已經嚴重流失,到了壯年人也要用比以往低的工資來將弱勢社群的工作機會爭走,弱勢社群根本早就沒有多少減價空間了,那實行最低工資還能如何對弱勢社群就業造成壞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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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他說到在1894年的紐西蘭,最低工資是用來排拒婦女及外勞的競爭的,但問題到底是出在最低工資,還是歧視?當到了現代,紐西蘭不再對女性進行歧視時,最低工資就不是用來排拒婦女的競爭的。所以所謂的"最低工資會排斥弱勢社群",不過是一個籍口罷了,如果沒有最低工資,但歧視存在的話,排拒情況依然會出現,不過看起來沒那麼明顯罷了。

用"最低工資會排斥弱勢社群"來做籍口反對最低工資的同時,卻不去處理弱勢社群被歧視的問題,就像蘇穎智牧師一邊說家暴條例是同性戀者"淋電油燒自己"的同時,說自己如何關懷那些被同性伴侶強暴的同性戀者一樣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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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兆富說:/環顧當下的現實環境,缺乏工作經驗的年輕人、需要照顧家庭的婦女,以及對環境陌生的新移民,是議價能力最低的一群,他們需要就業市場彈性,/

竊取結論的謬誤:即一個原本要被論證的命題早已在前提中被假定為真,例如:議價能力最低的一群,他們需要就業市場彈性

為甚麼議價能力最低就代表他們要就業市場彈性?為甚麼不是一個保障他們不用面對"不是一邊工作一邊取低收入綜援,就是直接去取綜援的情況"?

李兆富說:/獅子山學會...相信大家都認同一個信念︰貧苦大眾需要幫助,社會亦有措施去幫助,可是,只有他們才可以為自己脫貧。 /

是嗎?我只看到這群人一邊說"我們關心你們",一邊卻說"你們懶、幫你們的人在好心做壞事"一類蘇穎智式傳道方法。

李兆富說:/反對最低工資,那怕是政治不正確,也得辯論下去,因為這關係香港的就業弱勢社群,也關係公義! /

反對反對最低工資者的謬論,那怕是政治不正確,也得辯論下去,因為這關係香港的就業弱勢社群,也關係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