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來電,才知道現在全港的大牌檔只剩下二十九檔。
默默統計一下,港島大約共有十檔,其中八檔集中於中環,其餘兩檔在赤柱;東區和西區應該一檔也沒有了。
能不叫人欷歔?
時代不斷改變,大牌檔被淘汰也是很自然的事;但始終,大牌檔是這城市不能磨滅的集體記憶之一,在這裏長大的人,或多或少都有過吃大牌檔經驗,而那種街頭飲食感覺,絕非坐在密封式食肆能代替;因而相信把僅餘的大牌檔保存下來,做為文化和歷史的見證很有意義;要不然,再過十來二十年,大牌檔就成了歷史名詞,要讓後一兩代人知道什麽是大牌檔,恐怕只能尋諸博物館的檔案了。
假如大家覺得中區警署具有文物價值,值得保存下來,甚至不想讓商業氣息過分的改變了這「古迹」,哪現在又怎麽可以對大牌檔的逐漸消亡視若無覩?
什麽叫古迹和文物?這不應該是由時間去界定的,山邊任何一塊石頭都有超過萬年的歷史,但不能稱為文物,因為它不具有任何文化意義。是的,界定「古迹」的基本標準是其文化內涵—只要有顯著文化意義,曾灶財的塗鴉或大牌檔,都應視為「古迹」,都應盡力保存下來。
從這角度看,大牌檔跟中區警署的意義是一樣的。而中區警署是脫離了功能性的遺迹,但大牌檔有點像歐洲的老教堂,既是「文化遺產」,但另一方面還在有生命的運作。
因而呼籲搞建築、文化研究、古迹保存或推廣旅遊的各界朋友齊齊關注這些僅餘的大牌檔,促使政府檢討取締大牌檔的既有政策—而在檢討結果完成之前,先讓好像民園麵家這類瀕危大牌檔存在下來。
劉健威
信報財經新聞
200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