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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砍土沉香6年升9倍 警謊稱無備存被捕者國籍資料

偷砍土沉香6年升9倍 警謊稱無備存被捕者國籍資料

圖:救救土沉香面書專頁

(獨媒特約報導)近年愈來愈多珍貴的土沉香樹被非法砍伐,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在立法會提出質詢,環境局今日回覆指,2014年共有134宗涉及砍伐土沉香的個案,65人被捕,涉及240株樹。比較2009年的數字,僅有15宗及5人被捕,個案在6年間激增9倍。對於被捕人士背景方面,局方今日引述警方回應指「警方並沒有備存涉案人士的國籍資料。」然翻查報章報導,警方曾在本年1月接受多間傳媒專訪,提到被捕人士中近80%乃持雙程證的內地人,多以「自由行」為由入境,另有逾10%屬非法入境者。

根據《成報》本年1月報導,警方指去年涉及非法砍伐土沉香的被捕人士中,總數80%均是持雙程證的內地人,大部份以「自由行」入境,少部份屬「探親」,逗留時間從7日至3個月不等,被捕人士中亦有港人,但無證據指事件由港人主導。環境局在今日回覆王國興的質詢中,竟稱無被捕人士國籍資料,同樣的答覆亦出現在去年7月毛孟靜議員就相同事件的質詢中。

《成報》報導又引述警方指,警方將採用由漁護署提供的一種傷口敷料,塗抹於土沉香樹身傷口,防止賊人目標的樹脂流出,警方未來會聯同少年警訊等團體,為受傷土沉香樹塗抹敷料。

王國興亦在質詢中提到《林區及郊區條例》(第96章)未能有效遏止非法砍伐樹木,向環境局詢問會否另立全面法例及提交罰則。環境局回覆指警方主要以盜竊罪、刑事損壞、管有攻擊性武器、外出時備有偷竊用的物品等刑事罪行作出檢控,然比較過去三年數字,雖然個案及被砍的樹木數字有所上升,但被捕人數及檢控數目均無同等比率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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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當局會否考慮提高罰則,環境局回覆指目前法例已夠「全面」,罰則已具阻嚇作用,現階段未考慮提升罰則。大澳環境及發展關注協會、活力南丫島等7個關注土沉香的地區保育團體,在去年曾就偷伐土沉香的問題到立法會進行申訴。團體指老山沉香在內地炒賣價1克可達6至7萬,比黃金更貴重。土沉香在中國已列為二級瀕危品種,在國際上已列為受保護瀕危植物,團體批評當局拒絕立法保護。

目前與檢控非法砍伐樹木相關的法例主要包括《林區及郊區條例》、《郊野公園條例》及其規例以及《盜竊罪條例》(第210章)。根據《林區及郊野條例》及《郊野公園條例》,任何人士損毀或破壞樹木,可判罰款及/或監禁。局方指如案情嚴重,會根據罰則較重的《盜竊罪條例》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根據《林區及郊區條例》,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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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由大澳環境及發展關注協會提供

局方又表示,漁護署和警務處會派員到相關黑點加強巡邏,與村民加強溝通,收集非法砍樹的情報。不過局方表示樹木分佈全港各區,難以完全杜絕非法砍伐,指「最重要的是市民尤其是附近居民提高警惕,任何人士如發現有人非法砍伐樹木,應盡快通知警方及相關部門」,有關部門在今年亦會加強宣傳。

除土沉香外,局方亦指去年有11宗羅漢松遭非法砍伐的個案,涉及16株樹,其他樹木則有53宗非法砍伐個案。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去年2月亦曾就土沉香被砍伐提出質詢,漁護署一直有在郊野公園範圍種植土沉香樹苗,2013年便種植了10600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