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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港海濱關注組:與海濱事務委員會會面

維港海濱關注組:與海濱事務委員會會面

維港海濱關注組代表本星期一(2016年4月11日)出席海濱事務委員會會議,向委員會成員表達對尖沙咀海濱用地、啟德發展區海濱長廊、皇后碼頭及擬議成立的海濱管理局的意見。現謹重申我們的意見及立場如下:

尖沙咀海濱發展(包括星光大道、梳士巴利花園及尖東海旁)

一、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及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共同提出的A/K1/250號規劃申請於2015年8月21日獲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在有條件下批准,有效期至2019年8月21日;關注組留意到,經市民大力反對後,只有康文署單方面知會城市規劃委員會不會推展該計劃,惟新世界並沒有作任何表態。就此,關注組促請海濱事務委員會向有關方面澄清該規劃許可的狀況為何;

二、政府沒有提供專業評估及解釋星光大道必須全面封閉3年才可配合相關維修工程的原因,而且,關注組發現部分星光大道用地現時被新世界發展用作其重建項目的工地,而封閉範圍亦在沒有通報下擴展至梳士巴利花園,海濱事務委員會應作出關注及跟進;

三、移除尖東海濱最少8棵樹木作額外2個旅遊巴車位於程序上有問題,而且此做法完全不治本,無助解決該區違例泊車及交通擠塞問題。

啟德發展區海濱長廊

一、關注組反對政府擬將啟德發展區酒店用地外佔地3.1公頃的海濱長廊分割成5個區域,交由酒店管理及維修,並容許他們提供露天餐飲服務及開設紀念品店等商業活動的計劃,此舉只會令海濱長廊變得商業化並淪為酒店的後花園,剝削公共空間的意義;

二、發展局局長曾指出,按《私人發展公眾休憩空間設計及管理指引》(《指引》),上述海濱只會有10%的公眾休憩用地可作商業活動;然而,上述海濱範圍內其實包括供公眾使用的行人板道及單車徑(共12米),若將之剔除,用作商業或其他活動的面積將多於海濱範圍的10%,違反《指引》規定;

三、政府預期啟德發展區酒店用地最快於2019年才開始發展,關注組認為尚有充份時間就海濱的用途、設計以至管理模式等作全面而廣泛的公眾諮詢;就此,我們促請海濱委員會堅守其成立的宗旨,擔任諮詢角色,盡快就上述事宜展開公眾參與活動,收集市民意見。在未有結果前,政府不應向城規會申請改變規劃用途。

皇后碼頭

關注組認為現時進行中的「重置皇后碼頭」公眾參與活動,只就重置計劃的建築設計及側面登岸梯級的安排作諮詢,而完全沒有提及曾經在《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中的原址重組方案,並没有提供真正的選擇,並不公道。關注組促請政府應將原址重置納入諮詢範圍,並延長諮詢期一個月。

擬成立的海濱管理局

關注組提醒,海濱事務委員會及其「前身」的共建維港委員會其中一項重要的工作是透過舉行公眾參與活動擔任政府及市民之間的橋樑,及就海濱發展及管理工作等方面作出整體統籌及監督;可是,擬議海濱管理局尚未成立,海濱事務委員會的功能已逐步被削減 – 例如建議將啟德發展區海濱用地的管理權及維修責任割讓予私人發展商,誣詆海濱事務委員會轄下專責小組支持康文署及新世界發展的「優化尖沙嘴海濱計劃。關注組認為,海濱事務委員會及擬成立的海濱管理局都應該毋忘最初擬成立的目標,「在構想、規劃、城市設計、市場推廣及品牌建立、發展、管理及營運海濱用地及設施方面,持續無間地擔當倡導、監察及諮詢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