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汶川地震十週年,據說當地政府訂定五月十二為感恩日,以感激湧泉救助之恩,姑勿論網民質疑死亡慘痛要感恩是否適當,令人想起美國每年十一月尾的感恩節傳統。畢竟,受恩勿忘,亦我優良傳統。
陳浩輝,有視電視台記者,晚上九點半中國組大陸新聞的記者之一,和其他同事稍稍不同,無論在直播室或現場採訪,他總是微微地笑,白白瘦瘦的斯文樣子,予人好感。
萬萬想不同,陳浩輝在都江堰見香港商業電台記者在車被圍,想用手機拍攝,即被兩人左右拖行,拳脚交加,頭部被踢,多處損傷。幸好宣傳辦阻止分開,才避免投入江流的危險。
事發不久,有線電視訪問陳,浩輝憶述時,微笑不見了,顯示出輕微慍怒或餘悸。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外宣辦偕行兇男子來見陳浩輝,二人頭頂刮得青亮,鬍鬚也剃得光滑乾淨,穿一白一黑英文字 T 恤,相當壯碩,高個子先彎腰道歉,眼神怪異,矮的有煞氣,也同樣道歉,帶他們來道歉的年輕女官員劉洪,和壯漢一聲聲稱呼「陳老師」「老師」,而陳浩輝則完全恢復狀態,用平日播報新聞的溫和語調詢問對方。
姑且放下二人真的是死難家屬抑或村官不論,「陳浩輝老師」的皮肉傷痛和虛驚,價值非凡,茲述啟示於下:
#宣傳辦及時制止,事件未至惡化,為捐受百億港幣的雙方做了危機處置;
#外宣辦稍後即親率兇手一再恭敬道歉,息事寧人,符合對外宣傳辦公室的公關角色;
#肇事者注意儀表,做到基本的禮貌,雖然二人前言不對後語,身份依然含糊;
#大陸官方阻止拍攝採訪,正是怕家醜外揚,其實是另一種知醜知衰的現像;
#因此,境外境内記者,善盡媒體天職,為民喉舌,不負時代記錄者的責任;
#至於林鄭市長,亦應在北京與香港之間,適當地平衡,或者,她對另一宗記者簽悔過書事件用「遺憾」來回應,已經很不容易。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