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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道是光,这光没有黑暗(《约翰福音》研读)

真道是光,这光没有黑暗

(圣经《新约:约翰福音》研读)

爱宗弟兄

真道是光,这光没有黑暗。这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能胜过光。

黑暗,新约里有一处经文是这样写的,人也比较容易理解: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或眼睛好,或纯净,或单一仰望光明),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和合本圣经,新约:马太福音6:22-23)

我想,人身上最光明的地方不是头脑、口舌,更不是外在的荣华富贵,而是明亮的眼睛,一个人若失去一只眼睛,就等于丢失一半的光明;若失去一双眼睛,那么就等于陷入黑暗。对每个人说,眼睛就是他全身的光明。有人说,世界上最贵重、最复杂的相机镜头,也抵不上人的眼睛。眼睛一睁,整个身体就明亮了。

而我们身体的明亮从何而来呢?

约翰福音的第一段话就作了解释:

太初有道,道与 神同在,道就是 神。

这道太初与 神同在。

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

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

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约翰福音1:1-5)

太初就是最初,对人来说,就是我们人类所寄居的宇宙被造以先,也就是从来就有的那个时候,道已经存在,光亦存在。这道称为神的话,神就是我们的造物主,我们的上帝。上帝的话一解开就发出亮光。宇宙被造以先,道就已经存在。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就是上帝。

上帝凭着他口中的话,创造了万物,万物就是世界上的万有,无所不包括。

万有就是凭着上帝的话而成就,凡所成就的,没有一样不是凭着神口中的话而存在的。这里强调的是上帝所造的万有。万有之中,都是被造物,不包括耶稣。耶稣就是道成肉身的上帝,耶稣来到世间,即来到他所创造的万有之中,“以马内利”,即神与我们同在,耶稣降卑为人,成为道成肉身的上帝在世的独生儿子,按照上帝的计划死在十字架上,完成了一场伟大的救赎。即耶稣的受难而死与复活,出于上帝的大能,为了救赎上帝所创造的人类不至于陷入永远的死罪,为了让众人都能得救成为神所喜爱的神的儿女。

这万有都是被造,无论是鲜花美味,还是狮子老虎,包括义人歹人,甚至脚下任人践踏的小草,都出自神的美意。即神当初所造的,都是好的,甚好的,可自从有了人的堕落,有了原罪,好的,甚好的,也就有了相对的一面,即坏的,败坏的。狮子与老虎,本来是在伊甸园里与羊羔一起吃草的,一同见证万有的和谐,可是人的原罪破坏了这一切,亚当吃了分别善恶之果后,知道自己赤身裸体之后就感受到了羞耻,也感受到了“凉风”,从此天下就不太平,不和谐了。亚当夏娃,穿上了从动物的皮子作的衣服,动物就要逃离人,人也要自相残杀。按照圣经的依据,人类的第一桩凶杀案就发生在亚当夏娃的家庭,他们的儿子该隐杀害了自己的弟弟亚伯。尽管后来有“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典故,以及“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的规律,我们不得不承认,自从第一桩凶杀案发生后,这样的事情几乎没有停止过,从古至今。

这样的不幸就是黑暗,就等于人瞎了眼睛。

为什么黑暗总是在世界上掌权,处处敌对上帝呢?还是因为人心的黑暗泛滥,人心不渴望光明。

人是都有眼睛的,但偏偏人自愿瞎了自己的眼睛,所以才导致这句话有了更实际的意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在国际霍尔曼圣经协会翻译的新约中文标准译本的翻译里,这句话翻成“这光在黑暗中照耀,黑暗却没有胜过这光。”现代中文译本的翻译是:“光照射黑暗,黑暗从没有胜过光。”

正如人不接受光,等于自愿瞎了眼睛,自愿接受黑暗。但是,并不是所有人,所有时候都这样做,上帝造人之初已经在隐蔽之处张开了人内心向善的眼睛。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人注定要用眼睛寻找光明。人心凭着他要找到的光明,一定能胜过黑暗。从肉体方面说,黑暗也不能胜过光明,因为凡是有明亮眼睛的人,谁又会天天舍不得张开眼睛而去寻找光明呢?

上帝的光是真光。这真光就是生命的源头,生命的根源,是上帝把真光赐给人类的。

这个时候,理解道就相对简单明了。在永远的开始,在已有的时候,神的话就已经存在,神的光就无法阻挡。神的话,经过神的创造来作为生命与光,让神的儿女永远去追随,去渴望,去享有。生命与光,便是上帝恩赐人的最大恩典。(2009年4月11日,星期六,4月12日复活节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