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目前的情況,「西九」項目除了比以往多點「諮詢」外,很大程度仍保留着「英人治港」 時代的行政文化,未能善用社會元素,難怪一些社會組織認為「西九」要「推倒」重來,不無道理。這是新任特首需要認真面對的問題。
近日高等法院拒絕將藝術發展局納入負責挑選「西九」的入圍發展商的評審委員會申請司法覆核,理由是「西九」並非單純文化項目,當中牽涉商業、住宅、基建等。法官更指出法庭的工作是決定政府的政策是否合法,而非政策是否可行及有效益,認為政府在程序上並沒有出錯,故拒絕發出司法覆核許可證。這樣看來,法庭的裁決當然依法有據。問題是,這次「拒發」裁決反映着一直以來被認為「行之有效」的「管治之法﹙律﹚」和「以民為本」的「管治之道﹙理﹚」仍存在着未能整合的矛盾。
「西九」與市民息息相關
「西九」的主政機關在項目發展報告開宗明義指出,該項目發展要依據「以人為本」、「民間主導」的原則,可是在項目計劃過程中,從聘請顧問研究、招標方式、發展計劃評審、訂定項目內容,到與私人企業建立「夥伴關係」的條件,以至規劃方案「三選一」、諮詢方式等,都是在行政機關自編自導下進行。這樣的施政文化在「英人治港」年代當然是「行之有效」,卻和現今「港人治港」理念格格不入。這是什麼緣故?是不是因為沒有了「西九」,沒有私人企業參與,香港的文娛藝術就不能達至「世界水平」?是不是沒有整體發展方案和單一招標,就不能「行之有效」?或是主政機關對現時所謂「小政府、大市場」的「新公共行政」﹙ NPM﹚理念消化不良?
「西九」不單是一個文娛藝術的建築項目,也是一個與全港市民息息相關的社會項目。但是,香港要成為一個有地區特色而又能達至世界水平的文娛藝術城市,就不應依靠單一項目來主導,更重要的是要制訂一個清晰、可持續發展的長期文藝政策,以及滿足現社會需要的短期政策措施。同時,要政策能夠有效地以「民間主導」來達到社會目的,就不能不從社會科學角度去考慮「社會資本」、「社會能力」和「社會凝聚力」這些社會元素。
「社會資本」指社會上不同層次的社會網絡如政府與非政府機關、社會組織,以至私人企業等,都可以為政策和項目發展作貢獻的個體和團體。在建設網絡關係方面,社會學者都一致指出,平等網絡可以優化項目的質量和效率,促進各階層網絡的凝聚力和互信;反之,若網絡組織偏重於某些組織或在設定的目標下以官僚行為推動,則只會造成沉重的社會負擔。高文﹙ James Coleman1988﹚認為「社會資本」的意義和「公共資產」﹙public goods﹚相同,社會項目發展由市場主導會令「社會資本」的「社會功能」減退。福山﹙ FrancisFukuyama1999﹚更指出「社會資本」若由一些選定的個體或組織參與,則容易形成特權利益而妄顧社會效益,造成社會分化、猜疑、敵對,甚至仇恨等社會矛盾。
社會凝聚力重要
除了建設「社會資本」外,要持久和有效地長期發展社會政策,建設「社會能力」也不容忽視。國際政治學者史洛德﹙ RichardA . Slaughter2002﹚在談論「學習未來」時指出,現代很多政客和執政者為了本身政治利益,往往急於求成,偏重短期效益;因此,很多政策制訂和推廣都建基於一系列假設而忽視培育長期的「社會能力」。他認為培育社會各網絡層次的能力,增加他們的溝通和合作機會與建立「社會資本」網絡同樣重要。以香港而言,建設文化藝術發展政策的社會能力應包括培育文藝創作、行政管理、市場拓展等人才,同時也應重新檢討公共和民間現存的所有文化藝術、康樂設施,按長遠發展策略重新釐定、建設和優化他們的組織和網絡互依關係。
成功的社會政策是需要凝聚「社會資本」和「社會能力」來推動的,光靠顧問和諮詢方式來建立「社會凝聚力」是不足夠的,更有效的是直接讓不同的「社會資本網絡」在社會政策上建立共同的信念,給予他們一同參與貢獻社會的機會。在這個理念下,社會學者都一致認為社會政策建基於精神原則如道德、正義、公平、法治等比物質考慮如生產效率、經濟效益等更為重要。二零零三年英聯邦的國家精神研討會報告指出:「社
會凝聚力建立於共同信念,是社會的寶貴財富,跟科技和經濟建設有相同的社會意義。」這說明「社會凝聚力」的重要性。所以,社會政策只選擇性地供一些特定社會階層參與,對建立社會凝聚力沒有好處。
有地區風格的文化和藝術﹙包括建築﹚都不是從
「進口」可以獲得的,它們的成長都是要經過漸進演變和不斷地與社會有機結合的過程,需要建基在一個清晰、透明、可持續發展而又隱藏着變數的長期政策。善用「社會資本」,建立「社會能力」和「社會凝聚力」,都不是「單一發展」、「理性完整規劃」,或任何型式、程度的諮詢便可以達到目的的。
推倒重來不無道理
回歸前的管治文化從來都不重視建設「社會凝聚力」,相反地,卻以分化商界、中產及勞動階層等社會力量,和宣揚「法﹙殖民之法﹚治精神」﹙特別在二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社會動亂之後﹚作為穩定社會秩序、鞏固統治權力的手段。其次,也不重視建設「社會資本」,社會政策制訂不是聘用外地專家研究,便是由政府主導,「諮詢」不過是駕馭社會矛盾的管治之「術」吧了。
文化藝術、娛樂建設和香港經濟民生都息息相關,「西九」更是市民的共同資產。所以,無論短期措施或長期政策都應以社會效益為最終發展目標。除了政策不應以單體項目的發展條件來規劃外,項目發展更不應該以「微觀經濟」理念,或以爭取經濟效率為理由,把涉及龎大商業利益的社會項目之發展權和規劃在所謂「小政府,大市場」的理念下以私有化的方式交予私人企業或寡頭壟斷的市場,為日後政策發展帶來不明朗的因素。
就算主政機關認為與私人企業建立「夥伴關係」是令項目能夠達到最大社會效益的唯一方法,也應該採用福利經濟理念,那就是在政府促進、民間主導下,社會效益和企業利潤都達到平衡的巴里圖效率,這更加需要社會各網絡階層直接參與項目開發。按目前的情況,「西九」項目除了比以往多點「諮詢」
外,很大程度仍保留着「英人治港」時代的行政文化,未能善用社會元素,難怪一些社會組織認為「西九」要「推倒」重來,不無道理。這是新任特首需要認真面對的問題。
羅慶鴻 香港註冊建築師
大公報
2005-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