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覺得不應該利用了當事人的無知,但是當事情去到了人民的權利時,應該公開討論.
是不是官員的子女才可以去禮賓府? 蓮姐卻不可以?要被抬走?
這應該是人民的公共空間,為什麼要分階級?
為什麼要說是「神秘的地方」?,難道有什麼不可告人?
高官子女在禮賓府遊玩!?
http://www.facebook.com/album.php?aid=2010430&id=1082987127
為防止被當事人刪除證據,已另上傳到自己的FACEBOOK
http://www.facebook.com/album.php?aid=36862&id=1616088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