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32歲,勒邦占士(LeBron James)今年應該過得很高興,因為從總決賽中落後1:3的絕境中成功走出,反勝勇士贏得生涯第3座總冠軍,也取得個人第3個總決賽MVP,最重要還是為克利夫蘭市打破逾50年未嘗奪冠的魔咒,當初棄「子民」於不顧轉投熱火,所有怨恨盡皆隨風而逝。以現役球員來計,LBJ絕對是站在頂點,眾人只能仰望。
不止一次,LBJ被拿來與拜恩(Kobe Bryant)比較,因為兩人皆是高中跳級生,也是一剔牌的兩大招牌球星,就算打波風格不盡相同,仍然不斷成為球迷及球評的熱話。到去年總決賽,教過拜恩及米高佐敦(Michael Jordan)的積遜教練(Phil Jackson)就認為,LBJ必須打得像MJ,必能從當時落後0:2的劣勢中反先。積遜如此說,是因為在1992/93球季的東岸決賽,公牛也試過落後0:2予紐約人,最後MJ大發神威,血戰6場擊敗紐約人,並在總決賽贏太陽而締造三連霸。
當時LBJ的反應不算很大,但絕對是斬釘截鐵,他認為自己不會是MJ,也不會是(拳王)阿里(可見LBJ的心頭有多高),他就是LBJ自己,不會是任何一個。來到32歲生辰前夕,LBJ忽然舊事重提,公開對傳媒表示,不希望自己再拿來與MJ比較,此言一出,自然惹來熱烈討論。
當代球星被拿作與傳奇球星比較,是永恆不滅的話題,各項運動都會如此。例如網球壇上的費達拿(Roger Federer),早年比較對象就是森柏斯(Pete Sampras);而美斯(Lionel Messi)當然逃不過與馬勒當拿(Diego Maradona)相比的宿命。田徑場上較好是有時間作絕對標準,例如講到最快的男人,那一定是保特(Usian Bolt),沒有其他人能與其相比;正如去到泳池,曾經被認為是最偉大的「水怪」史畢茲(Mark Spitz),已經被費斯(Michael Phelps)趕過,就因無論是後者以單屆8金,加上眾多紀錄,去到另一個高度,才能被稱為「水神」,站上巔峰。
足球還好,因為沒有一個絕對的「統治者」,比利(Pele)偉大,但有人認為老馬更好,薛高(Zico)、柏天尼(Michel Platini)、朗拿度(Ronaldo)和施丹(Zinedine Zidane)也不乏擁躉,雖然綜合來講,比利無論成就及球技都是No.1,但他頂多是「球王」,始終不會被稱為「足球之神」,不算絕對的贏家。
可是去到NBA,就算我們有標羅素(Bill Russell)、魔術手莊遜(Magic Johnson)和「天勾」渣巴(Kareem Abdul-Jabbar),幾多偉大傳奇仍難掩蓋MJ的光芒,他不止是「籃球之神」,球迷也簡單地稱之為GOAT(Greatest of All Time)而不名,不止是6入總決賽、6贏總冠軍及總決賽MVP,而是他的球技紮實、全面卻又華麗無比,無可挑剔,而只能拜服。這的確令LBJ如芒刺背,因為面前的高牆真的太高了,至少100%的總決賽勝率就已經辦不到,要三連霸也仍需努力,而其他個人成就方面就算追得上,又永遠會被挑剔關鍵時刻沒有執行最後一擊,這些討論大約可以拗上三天三夜。
之前我也寫過,球類運動不若田徑等項目,有個最佳成績作比較,如跳高我比你高1cm,那就是難以逾越的差距,不可能存在我跳得比你矮,但我比你好的結論。可是去到技術層面,又是另一回事。
例如以射手來計,居里(Stephen Curry)百分之一百會在三分波入球數目趕過阿倫(Ray Allen),遠超米拿(Reggie Miller)、穆連(Chris Mullin)和布特(Larry Bird),可是在球迷心目中,咖哩仔是否史上最準?那肯定又會辯論三日三夜也不完。而有阿倫第6戰的關鍵入波和無數的「米拿時間」在前,我相信現階段還是前輩更佳。這就是運動的迷人之處,每位球星都有獨一無二的地方,吸引了不同球迷,難分高下,才真的好睇。
講控衛,有人愛史托頓(John Stockton),十年如一日的標準助攻,傳統的Pick & Roll做得比任何人都好,但魔術手的華麗同樣迷人,由搶完籃板到快攻一條龍行雲流水,新一代有基斯保羅(Chris Paul)被稱為Point God,韋斯卜克(Russell Westbrook)是「大三元機器」,誰是史上最佳,很難有答案。中鋒方面,奧尼爾(Shaquille O’Neal)肯定是力量最強的一位,但和奧拉祖雲(Hakeem Olajuwon)相比,又未必穩勝。到新一代的中鋒如馬克加素(Marc Gasol)和唐斯(Karl Anthony-Towns)等連三分也射到,甚至贏得技巧挑戰賽,那又是另一個世界了。
心、技、體,甚至球場外的品德,對球隊的忠誠,能否提昇隊友,耐戰力甚至是傳奇色彩(如退休復出,或者克服喪親之痛等)等不同範疇,都是球迷評價的標準。在百花齊放的九十年代,在公牛征服聯盟的年代,球迷都不會認為MJ至高無上,巴克利(Charles Barkley)、伊榮(Patrick Ewing)、爵士孖寶、米拿等無冠球星,也是不少fans心目中的最佳。
記得1994年的夏天,辛辛苦苦做完一個月暑期工,即時敗家買了兩對籃球鞋,一對是自己穿的Air Jordan 9代黑紅色,另一對巴克利的戰鞋Air Max 2 CB 94則是給細佬。當年我是公牛fans,細佬就力撐太陽,在明珠台錄起93年總決賽,看得錄影帶也花了,還是不斷重看,直到今日,我倆還記得旁述劉勇和潘克廉的每句話,是看周星馳片那種將全部對白倒背如流,因為那個年頭太多時間,太少娛樂。那對AJ 9,在樓下的石地場,打了一個月就穿底,我幾乎就哭了出來,可是一直不捨得丟棄,還是趁好天着出街,直到補也補不了;回望現在整屋都是球鞋,卻沒幾天有空打波,才明白能把球鞋着穿,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
在互聯網還未興起的年代,同一場比賽翻看數十次,稀鬆平常,大家對各項動作瞭若指掌,對細節仔細研究,訂閱《南華早報》,就是為了看各隊的比分scoreboard,以及重要比賽的統計,之後一一剪存,重看又重看。我們各不相讓,他堅持巴克利比MJ好波,太陽落敗是因支援不足到94/95球季,他又迷上邁拿(Harold Miner)認為他的入樽比MJ更勁,於是要我買了一條熱火波褲給他;年輕人總是多心的,過多兩年,他又變成紐約人的擁躉了。
其實支持那位偶像,認為誰人最好,都是自身成長的體驗,直到今天,我籃球group中有朋友叫Jordan、也有Mullin、Penny,Jason(Kidd)和Malone也不少,陪伴成長的偶像,地位就是無人能取代。所以新一代推崇LBJ和Curry,我尊重亦明白,但總不會改變自己的想法。不同位置,不同時空,不同隊友,根本不用比較,沒有經歷過MJ在羅素(Bryon Russell)面前射入最後一擊,單是在youtube上重溫,肯定比不上親眼見住LBJ飛將軍式把伊古達拉(Andre Iguodala)的上籃釘在板上般感動。在時代巨輪前面,對年輕球迷來說,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一定會認為親眼所見的球星才是最偉大,正如初戀總有特殊的地位,所以這問題,永遠不會有答案。
在我而言,珍惜一起睇波的兄弟/女友/朋友,好好享受籃球,將來能隨時從回憶抽屜中取出重溫,那就已經足夠,誰最偉大,十年八年後,都付笑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