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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建公營溜冰場一舉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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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本港只有私營溜冰場,連香港溜冰代表隊練習亦要北上。

(獨媒特約報導)最近傳來荃灣海濱溜冰場即將關閉的消息,無論溜冰教練、學生,還是市民大眾,又少了一個溜冰的場地。現時全港六個溜冰場均為私營,一般基層市民難以負擔。同時,港隊溜冰隊員亦一直缺乏完善的本地訓練場所。既然政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亦有資助如高爾夫球、木球等小眾運動,為何公營的溜冰場至今仍沒有著落?審批公營體育設施的準則又如何?

現時,私營溜冰場的入場費比一般運動設施高,動輒60至75元不等,普羅市民未必能得享其樂。反觀其他「小眾運動」如高爾夫球,都有由康文署開設的場地。而戶外高爾夫球設施發球道 (每條)及練習草坪 (每人)的每小時收費只需12元。其他更冷門的運動,例如門球、投球、草地滾球、滾軸曲棍球等都有康文署轄下的場地,讓各階層市民也可以廉價享用。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現職溜冰教練指出,政府應該興建一個專業、設備完善的溜冰場。又指因缺乏練習場地,現時香港花樣滑冰代表隊隊員需到借用私人溜冰場練習,但只限於人流較少的早上時段,故練習時間不足。有些隊員更會到內地進行訓練,「內地的溜冰場有國家政府資助,設備完善,附設體操場地、舞蹈室、彈床等,讓溜冰運動員有更全面的訓練。香港未能為運動員提供完備設施,因此香港選手的國際排名很低。」

政府究竟按什麼準則興建體育活動場館?市民曾否被諮詢?本網向康文署查詢,惟只獲署方空泛回應,「《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載列的規劃準則、可供使用的土地、體育發展的政策目標、現有設施的使用率、市民對新體育設施的需求、區議會的意見,以及由政府和非政府機構所提供相關設施的水平等」,稱市民可以電郵發表意見。問及溜冰場曾否在考慮之列時,署方沒直接回答,亦迴避沒有興建計劃的原因,只打官腔說「現時,《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並沒有就興建溜冰場訂下供應標準」。

溜冰中心變單車場
事實上,本網翻查資料,發現政府發展將軍澳第45區市鎮公園、室內單車場及體育館期間,曾計劃興建一個可舉辦國際賽事的溜冰中心。民政事務局於2003年七月收到十份邀請意向書,惟最終流標。如此看來,政府早有察覺到公營真冰溜冰場在港的需求,記者就此再向康文署追問。據悉,計劃告吹的主因是私營發展商認為「零地價」和五十年營運期仍然不夠吸引,深怕回報利潤太低。

署方書面回覆表示,政府於2003年的確嘗試以「私營機構斥資興建及管理」模式在將軍澳興建一個溜冰中心、一個保齡球中心和一個市鎮公園,更向私營發展商收集意見。政府更委聘顧問公司分析私營機構的意見,顯示「即使政府以零地價或象徵式地價批土地給中標者為期五十年,以及試驗計劃中的溜冰場和保齡球場設施的收費水平亦可與私營設施相若,中標者也未必可以從中賺取利潤或只會有極微的利潤」。缺乏經濟誘因,私營發展商當然不願意肩負發展溜冰運動項目的責任,難怪香港溜冰代表隊的水平一直落後。最後,計劃竟然變成以「工務計劃方式」在將軍澳第四十五區興建一個市鎮公園及一個符合國際單車比賽及訓練標準的室內單車場及體育館。

興建公營溜冰場或可改善這一行業生態。現時溜冰教練只可受聘於私營溜冰學校,教練需與校方拆帳之餘,有些更沒有底薪。教練必需與溜冰場保持友好關係,以免失去教席,導致行業被少數機構壟斷,「外人」難以憑實力加入或私下教授學生。溜冰教練指,「外國有一些由政府開辦的溜冰場,於國家隊訓練時間以外開放予公眾,同時亦供溜冰教練租場授課」。開放市場既可增加有志從事溜冰教練者的出路,又可降低課程費用,長遠有助提升這項體育運動的水平。

一直以來,本地並不重視體育發展,政黨鮮有觸及溜冰運動議題。翻查資料,只能找到2006至2007年間,民主黨在財政預算案建議書中提及,該政黨曾促請政府於該區設立真雪溜冰場及室內溜冰場。可惜建議後來不了了之。本港至今仍然沒有公營溜冰場。既然康文署網站列出的抱負是「提供優質文康服務,以配合香港發展為世界級大都會及盛事之都」。設備公營完善的溜冰場除了促進專業訓練,也讓更多市民受惠,接觸溜冰運動,真正實踐署方「提供優質文康服務,為市民生活增添姿采」的使命。

編輯:方鈺鈞

參考資料:
民主黨財政預算案建議書(零六/零七年度)
2010年1月20日財務委員會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