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有預感,但還是有些意外,上週剛剛寫到Kobe Bryant,過幾天就看見他宣佈退休的消息。而他宣佈退休的方式,以及接下來所要發生的事情,正好又契合了我對這位二十年老湖人的印象;那就是不斷地勉強自己,不斷地搶佔舞台。)
以一首詩來告別籃球,還有比這更加Kobe的事嗎?這首詩真能當作教材,向學生示範為什麼一首詩光有真摯情感是不夠的。難道Kobe Bryant不曉得自己的詩藝水平?為什麼他不怕獻醜?我猜,那是由於他對「卓越」二字的理解。這位好學不倦的巨星有個很特殊的嗜好,喜歡打電話給一些他本來不太認識的名人,比如說「蘋果」的設計大腦Jonathan Ive。這些人全是行業翹楚,應該都忙得很不像話,大概是來電者身份特殊,只好一一耐心回答他的各種問題,像是「你怎麼知道自己的產品符合自己的預期?」,以及「你覺得自己觀察世界的方式與其它硬件製造商有什麼區別?」似乎條條大路通羅馬,就算隔行如隔山,但大家通往卓越的道路卻是一致的。做好一部手機的秘方,或許也能是精進籃球的訣竅。既然卓越的方程式類近,那麼籃球打得好的人大概也就可以寫好一首詩了。即便沒有寫詩的才華,勉強一下,再勉強一下,後果肯定也不致於太糟。正是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
一路以來,「黑曼巴」Kobe不就是這麼勉強出來的嗎?當初看他打球,湖人球迷最不喜歡他的地方就是這小子太過勉強,天賦是有的,但他以為自己是誰?老要學着Michael Jordan擺款,在人群中硬闖硬穿,頻頻使出姿勢好看卻終成浪射的fadeaway。不過再過幾個月,再過幾年,這個孩子的fadeaway居然勉強成了真貨,大家眼睜睜地看着他真的變成了新世紀的Jordan,沒有一個曾經瞧不上他的老球迷不服氣。
「你見過清晨四點鐘的洛杉磯嗎?」這句話已經是名言了,最能說明Kobe那股不停勉強自己,不停追求卓越的工作態度。「熱火」的Dwyane Wade最近回憶,2008年他們在拉斯維加斯為了北京奧運集訓,第一天早上八點大伙剛剛下來吃早餐的時候,就看見Kobe已經穿着一套被汗水浸濕的運動衣,正在用一袋冰塊冷敷膝蓋。他說:「Everybody else just woke up. We're still stretching and yawning and looking at Kobe like.'What the f___'? We're all yawning, and he's already three hours and a full workout into his day」。Wade的隊友Chris Bosh當年也在場,他看到了這一幕,他的想法是:「You never forget stuff like that. I felt so bad. I'm like,'What is he trying to prove?' But he was just doing his normal routine. We're all supposed to be big-time NBA players. Olympians and stuff. And then there's Kobe, taking it to another level from Day1. And I had been off for like three months.」。
每當一位運動明星離去,媒體都喜歡用上「XX之後再無XX」,又或者「再也不會有像XX這樣的巨星」之類的老套形容去搶眼球。然而在我看來,Kobe如果真有什麼遺產,那恰恰就是讓後來者發現人人都有可能變成Kobe。這麼說並不是想否定他的天賦,只不過有天賦的人實在不少,資深球迷都能列出一長串名單。但Kobe的職業生涯卻是一則典型的勵志故事,以學習Jordan起家,不怕恥笑,硬要逼着自己超越偶像,打完一場比賽之後還要獨自留在場上練習投籃兩個鐘頭。最後就算賽不過Michael Jordan,到底也能成就出一個Kobe Bryant。在他那一代NBA球員裏頭,真正學習不了,以後可能也不會再有的人物,我以為是Allen Iverson。
啊,那是一段多麼令人懷念的日子。籃球我看得晚,沒能趕上湖人和「賽爾特人」輪流坐莊的年華;但至少還來得及見識公牛王朝的建立,以及隨後「九六一代」的崛興。那二十年的籃球真是好看,充滿了劇情,要悲情有「郵差」Malone和John Stockton(我最喜歡的控衛)那千年老二的命運,要丑角有像Dennis Rodman這種會和金正恩結下「純粹友誼」的狂人;愛看老式正派的,則有Tim Duncan這種謙虛內斂,把一記記看似簡單實則極難的擦板球默默釘上對手棺材蓋的大個頭。當然,還有crossover華麗得像是穿花蝴蝶,我怎麼回看錄影都不嫌厭的「答案」Iverson。
Iverson和Kobe這兩個NBA同年生,一樣把Jordan當成偶像,一樣不怕挑戰Jordan,一樣地好勝鬥狠,也一樣地獨食。他倆都愛射球,以得分為人生職志,自然也都要落下「效率不高」的惡名。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本來就對數據統計特別癡迷的NBA(這本是美國體壇的最大特色),也開始喜歡計算效率了。Kobe就不用說了,他已經被數字狂確認為史上投射命中率最低的NBA球員。奇的是我前兩年還看過一篇文章宣佈Chauncey Ray Billups是個比Iverson還要出色的球員,因為前者的「效率」要比後者高上不少。如果你從來不看NBA,你大概不會聽過曾有「關鍵先生」稱號的Billups,但我敢打賭你不會不曉得誰是Iverson。為什麼一個「效率」比較好的球員你不知道,一個出手太多,浪費的機會也太多的Iverson卻會成了人所共知球星呢?
答案就在球星的這個「星」字。
說實話,NBA就和任何觀賞性運動競賽一樣,原是一場大戲,球迷喜歡的是進球和贏球,而不是什麼效率。我們一早起床,為的不是計算更多的數字,而是炫亮得足以讓人忘懷一切抽象概念的感官現實。這種對一場表演的喜歡,有時候可以荒誕不經到了連其自身邏輯都不惜違反的地步。例如1992年的「巴塞隆拿」奧運,美國終於搶到了把職業籃球運動員送上場的機會,於是有了史上最強大的球隊「Dream Team1」。這隻球隊的中鋒是David Robinson和Patrick Ewing,小前鋒是Larry Bird和Scottie Pippen,大前鋒有Karl Malone與Charles Barkley,控衛則有Magic Johnson及John Stockton,此外還有如日中天的Michael Jordan。真正懂球的人看到這個陣容,就該明白接下來的賽事會有多無聊了。這就像是讓Roger Federer和一個中學選手打網球似的,毫無懸念。一場還沒開打就已經知道結果的競賽,不只無趣,並且還有違反體育精神的嫌疑。
問題是大家就是愛看,看這隊人怎樣以場均得分超過對方四十多的比數凌虐全球,看他們如何以接近遊戲的態度耍弄對手。Magic Johnson事後說過:「我看着自己的右邊,那裏有Michael Jordan;我朝左一望,見到的則是Charles Barkley或者Larry Bird。我都不曉得自己該把球傳到那裏才好」。有幸和他們對賽的各國選手大概也有類似的兩難,是該正常打球呢,還是專心欣賞對手的表演好呢?情況實在詭異,每一場比賽之後,剛剛以大比數輸了球的人都會興奮地圍住贏家要簽名,換成今天,那一定得是自拍。我最記得輪到阿根廷國家隊受害的那一場,因為那幫背負着國家榮譽的代表竟然一上來就追着偶像拿簽名,而且還是簽在自己的球衣上頭,比賽還沒開始,比賽早已結束。
真球迷也好,假球迷也好,沒有人不愛看那一年奧運的籃球賽,直到二十多年之後仍然可以向自己的孩子講故事。重點根本不在它是不是有意義的比賽,更不在數字;重點是這群球星能夠在幾十分鐘之內燃燒掉我們幾十年人生的乏味。正如fadeaway絕對不是最有效的進攻武器,但Kobe一個漂亮的fadeaway卻可以使人忘記他無數無果的投射,更可以讓我暫時忘記自己那平凡庸碌的本來面目。
原文刊在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