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2005 明報
作者為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助理教授、香港民主發展網絡成員
香港政制的一個基本矛盾,是憲制承諾了最終實現普選,但這個「最終」似乎永遠不會來臨。這經常令我想起阿爾杜塞爾的名句「But that last moment never comes」。這個似乎永不來臨的民主,持續地困擾特區施政。
研究民主化的政治學大師奧當耐與舒密特(O'Donnell and Schmitter),在他們的經典著作《不確定的民主的初步結論》(Tentative Conclusions about Uncertain Democracies)中,提及戰後不少獨裁國家的困局﹕由於這些國家不少有民主的憲法,而軍人或獨裁者往往以政局或社會不穩為藉口攫奪權力,於是這些獨裁政權永遠只能說自己是過渡政權,永遠陷入認受性危機之中,最後被迫交出權力。
這正是特區政府的寫照。《基本法》列明了特首和立法會都最終由普選產生,於是功能團體選舉和選舉委員會制度都必然只能是過渡性制度,其認受性永遠受到質疑。中央和特區政府都不可以說普選不是好東西,因為這是香港憲制的終極目標。
永遠陷入認受性危機之中
沒有普選時間表,特區政府將會持續面對認受性的危機。面對許多爭議極大的問題,特區因為沒有民意授權,為了避免爭議而採取「拖字訣」。是否開徵銷售稅﹖暫不要討論,先賣地吧。醫療融資如何解決﹖社會還沒有共識,醫管局你看辦吧。但問題拖延解決只會令香港社會問題深化,影響香港發展。
我相信大多數星期天參與遊行的人都行得蠻高興,但這不代表香港人真的很喜歡要每年一兩次大規模上街爭取民主。但沒有普選時間表,變成是要香港市民每隔一兩年用集體行動問一次﹕「什麼時候給我普選﹖」每一兩年社會要來一次有關民主步伐的大辯論,很多社會民生問題反而不能真的用有公信力的機制來解決。
策發會「落筆打三更」,根本沒有公信力和法定的權力去制訂普選時間表和路線圖。要解決香港政制的根本矛盾,中央應從速開展邁向普選的創制機制,例如仿效當年《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成立一個包括中央官員和香港不同政治力量的具法定效力的機構,就何時和如何達至普選作決定,然後報請人大通過。
大多數人堅持的不一定是真理。只是我們的民族,過去因為相信某一兩個人說的就是真理,一句頂一萬句,而受的災難太多了。什麼時候,中國人才可以相信大多數人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