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現明光社竟然把香港比喻作聖經中的所多瑪,因為香港社會容許太多GLBT人仕,以及報紙及互聯網容許太多不雅/色情/暴力的資訊在流通,荼毒社會上的每一個人,所以如果不修訂家暴條例來豁免保障GLBT人仕,即讓他們被暴力對待,以減低他們的數量,及不原條通過網絡廿三條,由政府來全面監視香港網民在互聯網,P2P,Wifi上的一舉一動,香港會因此激怒了基督教的神,香港會遭到天譴。
原來天譴不只是中國文化的產物,而要遭天譴的除了多行不義的中共,還有香港,全東南亞最世俗化的城市。為什麼宗教自由比西方更甚,容許自稱為慈善團體的基督右派明光社干政的香港會遭受天譴,而早晚壓迫家庭天主教/基督教教會,在西藏迫害藏傳佛教,甚至曾強迫回教徒吃豬肉的中共卻不會遭天譴呢?看來明光社的神就是與別不同,世界宗教只此一家!
以泛道德主義來治國的中國歷朝衰落時都喊「道德淪亡」,於是每次都以泛道德主義為來「政治改革」,結果每朝的暴君不絕,最道德的政權清一色以流血革命而亡,中國於是成了社會學家眼中暴動最頻密的國家,可見儒家理學治國,純綷是空談。而基督教神權治國的太平天國亦道德不了多久,就被更道德的清朝消滅;而明光社日夜提倡的基督教的發源地:以色列,在新舊約聖經的記載中,歷朝的國勢一但衰落,就來過泛道德主義「政治改革」,結果猶太人不是亡了國?泛道德主義「政治改革」曾救哪個國家於水火,又有哪個國家因為違反泛道德主義者的教條而滅亡呢?香港董建華想以泛道德主義來治港,結果又治出了什麼的「太平盛世」呢?
我以為,泛道德主義總是伴隨着專制政權而來,因為專制政權無由公民透過公開/透明的選舉來授權,合法性有虧,於是唯有訴諸泛道德主義。因為人民普遍認同泛道德主義,於是間接認同了該專制政權。要是泛道德主義真的成就聖君治國的太平盛世,則民主普選根本並無需要! 要是香港公民都認同香港應以泛道德主義來治港,爭取2012普選來什麼呢?如果中共國公民都認同中共是最道德的政權,中國還需要什麼樣的民主改革?
傳統家庭價值如何受一條志在保障GLBT的同居及伴侶免受暴力的法例衝擊呢?是不是只要法例不保障GLBT受家庭暴力的威脅,則無論香港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環境怎變,都會令人樂於成家立室,已成家立室的家庭都不會想離婚,都不會用暴力對待同居的伴侶?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