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香港仔公國:致黃世澤先生的公開信

〔轉載自香港仔公國。此事源頭其實是 inmedia 一篇有關 124大遊行海報的討論;而本人為免收到傳說中的律師信,故只轉載此文,當中是非曲直,由各位自行判斷。〕

黃世澤先生:

針對閣下於今天發表的網誌文章《關於回應Sidekick問題》,有以下問題想請你回應:

本人對你作出多次公開質詢,並已刻意遷就你,表明本人並非以Sidekick好友身份,而是以一個普通博客身份向你質詢,但你不但沒有回應,而且更將有關的留言/trackback刪除。你在新文章表示:「有部分我是私底下回應了。」然而本人卻沒有收過你任何方式的回應。

先就你文章第一點提問。可否告知,為何本人不能得到回應?為何只是一小部份人得到回應?誰享有得到回應的待遇?為何有關回應不能公開?是因為內容是不見得人嗎?

你在文章第二點表示,Sidekick現時才叫「平反」,明顯是有所圖謀的,聽起來像間接證明了她的確與ep21有關,然而你卻沒有提出任何實質理 據。她選擇現在提出,本人認為也很合理,有讀Sidekick都可以理解,那是因為你剛好被選為中大校友評議會委員,是一項公職。此外,你身為中大講師, 撰文表示操守有問題的森美不應擔任講師,Sidekick才會「借機」再次質疑你自己其身不正,沒有資格評論森美,或應一視同仁,你也應該辭職。其實, Sidekick與很多博客,每天都等著你回應,只是你一直裝作不知。何時質詢,會對事實有何影響?也許愈遲對你愈有利,因為大家的印象都糢糊了。

然而Sidekick選擇現時再提出質疑,並不是問題重點。問題的重點是:去年十一月你指Sidekick是ep21的友好人士,並指她是「借機抽水」,然後又表示會在124大遊行後提出證據,但你卻沒有兌現承諾,至今依然沒有提出證據,也沒有任何具體回應。

今年一月,你在本人的網誌留下trackback,並回應本人文章,本人藉此馬上向你再次詢問何時會提出證據,你表示會優先處理,很快便有,但結果不了了之。

本人想你弄清楚一件事:當初是你指控Sidekick,是你有責任提出證據,而不是在你根本拿不出證據的情況下,反過來要求對方解釋她與ep21的 關係,更何況當日是你自己自願作出承諾的。被人指控的人竟然都要自己去找證據去證明自已的清白,黃先生你究竟活在一個甚麼的世界?

本人想嚴正地向你表示:你這種扣政治背景帽子的做法等同白色恐怖,你身為專欄作家、政治評論員、立法會議員顧問、香港著名大學的評議會委員兼政治及 行政學系講師(雖說只是兼職),此等身份都令你在社會有比一般市民更大的影響力。你作為一個經常可在大眾傳媒發表觀點的公眾人物,又是教導社會精英的大學 學者,隨便向一個博客扣上政治帽子而不提出證據,是非常嚴重的問題。本人自己也是一名博客,我可不希望有天會被社會上知名的人士因為的觀點不合他的心意, 便隨便說我是有政治背景/目的。本著「他朝君體也相同」的想法,雖然今天你指控的不是本人,不論本人與Sidekick是否友好,本人亦不能坐視不理。同 時亦請你不要再以質詢者是「Sidekick友好」作為迴避的借口。

有一點本人想强調,本人多次促請你交出證據,或作出回應,並不是先入為主地要為Sidekick作出「平反」,我曾在Sidekick的blog表 示大家應該有「獨立思考」,說得白一點,是希望大家先不要主觀地認為Sidekick一定無辜,先不要主觀地認為黃世澤說的就是謊話。他夠膽「口出狂 言」,可能他的話真的有根據。所以這不是聲援不聲援Sidekick的問題。如果真的要為她「平反」,不是跑過去說聲「我撐你」之類的親切話,而是敦促指 控者作出交代,但很可惜,在Sidekick較難看到「沒有預設立場」的言論。我嘗試提出,也受到壓力。

黃世澤先生是在社會有地位又有公眾發聲平台的人物,一般網民只會留在Sidekick的地方說聲支持。真正會站出來與你對質的,我希望不只本人一 個。就假設你對Sidekick的指控是真的,你如真的有「證據」,也有你的社會責任,讓作為公眾一份子的網民知情,有所「提防」。你要知道,你作為公眾 人物,要有誠信和聲譽。博客或許不是公眾人物,但他們的聲譽也不容公眾人物隨便傷害。

本人亦想你清楚知道一點,你對Sidekick的指控,其性質只有真或假,成立或不成立,卻沒有「調解當中恩怨」的餘地。例如你明天指控公園仔是反中亂港的漢奸,難道公園仔要找個和事佬與你從中調解,才能得個清白?這不是很荒謬嗎?

指控是你先提出的,成立不成立在於你的證據/回應。請你知道:這件事不純粹是你與Sidekick的之間個人恩怨,而是你作為專欄作家、政治評論 員、立法會議員顧問、香港著名大學的評議會委員兼講師,你個人的誠信問題。你當然可以選擇蒙混過關,不了了之,很多政客在大事大非上都會採取這樣的「有效 策略」。香港人是善忘的,過了一段時間,森美便是一條好漢,陳乙東已經馬上又是一條好漢,你無論如何選擇,時間一久,只要你再拖一年半載,你也會是一條好 漢。事實上,我沒有打算也沒有能力改變,但今天的故事就是明天的歷史,我們每個人都要為自己做的事負責。

本人重申,本人認為此事不是私人事件,你當日的指控和承諾,也是公開在網上提出的,因此本人不能接受你私下回應有關提問,你能回應便公開回應吧。因 為本人已嘗試了多種途徑,都不得要領,只好在此先以BLOG向你發公開信。本人即將離港外遊,這幾天不能即時可以回應你及其他人士。待一星期後,本人會再 考慮,有否需要將本公開信及其他有關資料(你刪除的我都有備份)寄送至中大有關部門,以至相關的立法會議員及媒體。

各位閱讀本公開信的讀者,如對以上事件及本人的做法有任何意見,歡迎回應。本人固然歡迎你們支持,但若有不對不恰當的地方,亦請指正。本人並不認為 現時所做的是最佳方法,但面對黃世澤多次刪除留言,不肯面對公眾,一時之間只有此策。大家如有更佳的處理方法,希望各位不吝賜教。本人為求目的,當中或有 令其他人產生不快,先在此致歉。本人無意對任何人作出傷害,只是不希望事件就此蒙混了事,同時亦希望公眾對此事有所關注,以保衛博客的聲名和言論空間。

公園仔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
(日後本人若將此信發佈予有關機構,屆時將附上本人之真實姓名及聯絡方法,以便對方作出跟進。)

Related URLs
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6/06/12/809
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5/12/02/699
http://www.cuhkacs.org/~henryporter/Bo-Blog/read.php/351.htm
http://www.martinoeihome.net/blog/2006/06/347.html
http://www.martinoeihome.net/blog/2006/01/1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