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八宪章签署人强剑衷:致无锡市委书记杨卫泽为民女伸冤信(两封信)
(博讯 boxun.com)
第一封信
致无锡市委书记杨卫泽先生:
虽然无锡是我的家乡,但我和您素昧平生,无冤无仇,您做您的官,我编写我的书,和平共处,偕大欢喜。突然有弱女造访,哭诉沉冤,不得不拔剑而起,质询始作俑者。因为您执掌无锡市数百万人的命运,必须敦促您来解决这一个难题,非您莫属。
我们先从去年的太湖蓝藻谈起,此祸害牵涉到几个地区,甚至还跨三省一市,严重影响市民的日常饮用水质,困扰一周,惊动中央,温总理亲临现场,精心督察处理,整治了扰乱民心的这一史无前例的祸害。我的老友杨国新(高级工程师)说:"我们一些专家教授早在三、五年前就提出要紧急治理太湖蓝藻之害,甚至由老红军战士宿老牵头呼吁,都没有人理睬。"我还访查到杨老自费去太湖调研,在酷暑中昏倒在湖畔的动人事迹。出现这种历史上罕见的惊人祸害,没有伤您一根毫毛,中央对您是够意思的了。您看,贵州省委书记还为砸烂公安机关的群体事件向积冤的群众道歉,很有才能、魄力、政绩裴然的于幼军同志还为黑砖窑事件在三中全会上丢掉了中央委员。
言归正题,我要和您商讨的是,首都国家认证单位高级审核员陈凤娣的冤错假案,她先是无锡自行车厂分配给她供她及其父母住的一幢房子,被无锡市北塘区法院错判给一起离婚案当事人(哥、嫂),陈凤娣及其父,作为案外人提出异议,法院剥夺了陈凤娣及其父的诉权,甚至陈凤娣哥陈泉鸿都不承认对该房有使用权,法院却荒唐地硬要判给离婚案当事人。陈凤娣获得赵建聪院长的同意后于中午晋见,赵院长对她找媒体报道大为光火,一拳击断她的门牙。事后逼她丈夫陆国良(法警大队长)写陈凤娣殴打赵院长的数封检查,使其贬为书记员。为掩盖自己悍然动武使离婚案外人陈凤娣断牙毁容,诬陷她闯进党组会议室妨碍五个彪形大汉讨论党务,处以妨害公务罪入狱半年。后来这个有罪身份影响到丈夫的工作及儿子报考军校,夫妻不和,家庭散伙。对陈凤娣本身的高级审核员工作亦有相当影响。陈凤娣为此三年来向公安、法院、检察、纪检等部门要求讨回公道,政法部门都交代区信访局不作答复,不予立案,因此,陈凤娣的诉权包括起诉权、控告权及向省高法的上诉权均被剥夺。在这些政法部门的眼中,所有法律包括宪法和民事、刑事诉讼法都等于零,其采取的举措可以说是无法无天了。陈凤娣无路可走,无处可投诉,只有找网络、找纸媒、找律师、找最高领导,我劝她找无锡市的杨卫泽书记,不要闹大,不要弄得不可收拾,无锡的问题应在无锡解决,她也同意。因此我发信给您,请您拨开云雾让弱女子见到青天,这件事对您来说是举手之劳,请您在接到此快件后即在一周内和我取得联系,我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等附上。
我的意见是根据胡总书记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和平解决,陈凤娣的要求也不高,只要一切回复到原先的生活状况。我建议您派全权代表到南京和我对话,两种方式可供选择:1、地点在省政协,有政协领导参加;2、地点在茶室,我方只有我和扶我的一个小青年参加,便于保密。
如果在11月7日还得不到您的回音,那末我们就遵循胡总书记"以人为本"、"依法治国"的方略,把此函件作为公开信发到网络,把妖魔鬼怪纳入千军万马的围剿,届时,中国四大律师之一的首都大律师王工(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将出场,首都著名媒体记者将出场,毛泽东的秘书三中全后后的中央组织部常务部长李锐将出场,(李锐同志亲笔签字,"和谐声中的哭泣"陈凤娣案将送锦涛同志审批,我提出慢一点递送),那时的局面就由不得您杨书记来主宰了。
赵建聪先生是始作俑者,褚红军先生把赵建聪先生从无锡市北塘区法院调到无锡市市中院当政治处主任,今年4月份报纸上发表提升为市中院副院长,褚红军先生胆大妄为、推波助澜,幕后指挥,对赵建聪先生带病提拔,是目无中央。褚的赏识赵,是因赵一手操办的陈凤娣案纳入了大范围的"法官权益保障"活动中,使无锡在全国法制纲站出尽风头。陈凤娣也就此被以蛮斗五大法官的"悍妇"名闻天下了。
给您看首都的出版社出版的《正邪大搏斗》刊载的《七旬老太十年告状记》,市中院的逆天而行,由最高院拨乱反正,市中院的院长,副院长,民刑庭法官,都落败于正义和法理。那时我没有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把这群法官败类撤掉,已经对他们够意思了。现在我的经验教训是,对付祸国殃民的腐败官员必须心辣手狠,对他们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我相信您以勤政自律的杨书记会有同感的。谨候您扭转乾坤的佳音。
共和国离休干部 、终身新闻记者 强剑衷
2008.10.30 南京
另:香港天马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的图书《法治大手笔》中刊登了"和谐声中的哭泣"一文,作者陈凤娣自述被无锡法院一院长殴打的详情,至今冤情未解,陈凤娣要求面见中共无锡市委书记杨卫泽陈情,至今未得见面,诉求也未有结果。
2008年10月30日,强剑衷老人向无锡市委书记杨卫泽发函后,杨卫泽在信函约定的2008年11月7日之前指派无锡有关法院及江苏高级法院人员与强剑衷会谈就留下会谈纪要,但最后却谈不出什么结果,陈凤娣冤情依然没有昭雪,制造冤情者依然在台上担任无锡法院副院长。
《零八宪章》签署人之一——强剑衷先生简介:1928年出生,1946年任无锡《消息报》主编,1947年任南京《中央日报》记者,1949年4月参与创办南京《新华日报》,1979年转入人民政协,1988年离休,近年来在香港和大陆出版系列宣传"法治宪政民主自由人权"的丛书。
中共无锡市委书记杨卫泽,是2009年1月12日由人民网主办评选的"2009年度最受关注地方领导"之一。此次评选结果是根据5000多位各地领导人姓名在人民网、人民日报及子报子刊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25日期间出现的频率进行排名得出的数据,是各地领导人受到中央媒体关注程度的真实体现。杨卫泽,江苏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男,汉族,1962年9月生,中共党员,江苏常州人,工程硕士学位。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入党。1990年起历任江苏省交通厅规划计划处副处长、处长。1996-2000年12月任江苏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兼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省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江苏高速公路集团公司董事长、江苏润扬大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0年12月-2004年11月任苏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兼中新苏州工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11月任中共无锡市委书记。2006年9月,在中共无锡市委十一届一次全会上,再次当选为无锡市委书记。2006年11月,在中共江苏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上,当选为江苏省委常委。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江苏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中共江苏省委十一届委员、常委。
给杨书记的第二封信
致无锡市委书记杨卫泽先生:
您指派无锡市市中院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建伟和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永刚、执行局裁决处处长孙晓敏、刑一庭审判员蔡连德、书记员卢志郜等五人,于2008年11月12日到南京,到江苏省政协老干部会议室和我见面,随同一起来的还有江苏省高级法院办公室齐昕,统称是受"无锡市中共市委、市政法委和省法院领导的指派",主要目的"让你比较全面的了解整个事情的过程和真相情况",会议在下午二点半开始,六点半结束,开四个小时。开始,我就送给市中院、高院两套书籍——毛泽东的秘书、三中全会后任中组部常务部长李锐题签的《法治大手笔》上下卷、续集三本和《正邪大博斗》一本(其中有市中院办的错案报告《七旬老态十年告状记》)。
市中院四个小时的录音,压缩成13张纸,共计12000字,形成"见面答复笔录"。
我回家后细看"笔录",才发现"在场人"中赫然写有省高院办公室"高国林",我才恍然大悟,为什么张建伟先生不让出席会议人员签名,如果让出席人员签名,就无法使"高国林"充当出席人员了,"高国林"不出席,仅派一个小姑娘出席,显示出省高院并不对此冤错假案感到兴趣,并不想被无锡市中院拖出台担负法律责任。
"见面答复笔录"尽量压缩,按照既定方针圆谎,把不利于院方的话删除,把我提出的质疑缩短,利用"见面答复笔录",瞒天过海。我粗粗看了"笔录"内容,虽有不同意见,但奉行"以人为本"的宗旨,以和解为重,求同存异,希望能解决问题,消解矛盾,所以签了字。
会间中院在答复中,对案外人陈凤娣的使用房无锡市惠东里33号101室被作为哥嫂离婚案分割共同财产错判,其解释不仅使人眼花缭乱,并且毫无实据作证,特别可笑的是法院说依据房管局的书证,而房管局又说是依据法院的判决。法院的判决书上又说男女双方均未举证,法院才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显然这种推定没有法律依据。惠东里承租房是由新巷95号拆迁而来,而邻居和居委会的证明陈凤娣一直居住在该地。分割共同财产的男方陈泉鸿也不承认他对惠东里房有使用权,令人奇怪的是法院却一定要把惠东里房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持有无锡自行车厂住房分配通知单的陈凤娣,势必为父母长期居住的惠东里房争回法定使用权。当陈凤娣去北塘法院找赵建聪院长评理时,赵建聪一拳击断陈凤娣的门牙,在公安部门的笔录中赵回避了对女公民的这一暴行,政治处主任任纪根在笔录中称:"把断牙从地上拾起来放到桌上。"陈凤娣的老公陆国良(法警大队长)在问责赵院长时,赵说:"我出手打了一记。"公安部门找来的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鉴定:"经外力冲击而折断。"会间院方称:"陈凤娣要求纪检部门一定要给她一个说法,我们专门到北塘法院(注:应该是滨湖法院)调查了刑事卷宗,有关她被赵建聪院长打掉门牙的这一节,只限于她本人陈述,所有在场人所作的笔录中都反映法院人员没有动手,门牙怎么掉的无法证明。"真是欲盖弥彰。
陈凤娣的真实版断牙毁容没有被确认,而赵建聪的眉眼一块被击却出现在公检法的法律文书上"赵建聪的右眼眶受伤",并且是记载医院的门诊病历上,而赵建聪在开初公安部门的笔录上却是"左眼眶受伤",证明人也紧跟说是"左眼眶受伤",这是赵建聪造假的一个纰漏,院方怎么解释呢:"我们办刑事案件会问证人你是面对面还是在你背面,他所描述的左右会有区别,这是方向角度。"我认为两只手,左手就是左手,右手就是右手,这是不能混淆的。如果一个正常的人混淆左右,不仅是海外奇谈,并且对赵建聪的讲话都应该对之质疑了。
不几天,全国性的法官权益保障会在无锡召开,法官先生们设想一条妙计,把陈凤娣充当"悍妇"大闹公堂,以妨害公务罪下狱改造,可以背上一辈子犯刑事罪的恶名,并以"悍妇"为名在全国网站上臭名远扬。
首先是院方说陈凤娣冲进北塘区法院,然后是闯进党组会议室,一个堂堂的法院,能让外人如入无人之境,绕过门卫冲上四楼吗?门卫后来也说实话是打电话给楼上联系得到同意才让陈"过关"的。法院开一个会议,不能都说是国家公务活动,在这个活动中,这一个弱女子被诉行使暴力,行使什么暴力了?说她用塑料瓶子做泼洒动作,谁都知道,塑料瓶子是不能装化学腐蚀品的,但法官先生们都神经紧张,赵建聪一声令下,有的起而抢瓶子,有的抱住她的腰,五个大汉居然制服不了一个小女子,还说被她脚踢下身,被她口咬破身。后来公安部门查明只是口喝用的一个矿泉水瓶,这幕戏剧的主要角色,虽说久经考验,但在一瓶矿泉水面前惊慌失措,未免贻笑大方。赵建聪院长说:"对这件事我感到很痛心"。
区法院、中院的刑事一审二审,连同民事审判都没有能充分质证,而陈凤娣在半年徒刑满期出狱后,三年来不断向公检法部门申诉上告,却是告状无门,陈凤娣向中院监察室控告赵建聪,监察室回复:"你反映有关2005年5月20日下午与北塘法院领导发生冲突情况的来信已收悉。我们及时对你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经调查,你所反映的问题无事实依据。特此答复。"该函是说5月20日无冲突还是指什么,缺乏主语,含糊其辞,该公文实在是一个不合格的文件,有损执法机关的风格和责任。张建伟主任称:"你所控告赵院长的不是违纪问题,而是犯罪问题,我们监察室只管违纪,不管犯罪,应由法院处理。"陈凤娣受到张主任的指引,向赵建聪住所所在地的南长法院上告赵建聪院长拳击脸部断牙毁容,南长区法院不予立案,不予答复。陈凤娣把作为案外人的民事问题上告到省高院,省高院先答复电脑里没有记录,即是未收到,当陈凤娣拿出由省高院盖章的邮局查询单时,只得承认收到上告的诉状,并于2008年10月13日发函给陈凤娣:"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介绍来访人陈凤娣去你院,请认真接谈。"省高院不作再审考虑,而把皮球踢给无锡市中院,陈凤娣已经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
对赵建聪殴打事,起诉书说有录像,院方的说法是"太模糊",但法院始终拿不出来。这当然可以断定法院隐匿证据。
总的来说院方在"见面答复"会上所说的话,水份太多,可以说,没有几句是真话,他们称是代表无锡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的。因此我必须把这个违背您的意愿的重要情况向您通报,请您采取必要的严厉措施来纠正这个给法治社会造成的极大危害。
陈凤娣的要求很简单,在您很容易办到,就是给予国家法律赋予公民应有的诉权,有机会摆出真实的证据,把真相告之社会,得到公平正义的合法合情的处理。
这次自称代表无锡的几位人士并未完成您给予的使命,我诚挚地请您亲自来南京听取蒙冤的当事人陈凤娣的面诉,以澄清这一件影响无锡市公检法声誉的大案件。(我将在南京市黄埔路江苏省会议中心贵宾楼会议室欢迎您)。
如果得不到您的关注,在2008年11月21日还不获您的回音,我们将按照第一封信的声明,紧急采取相应的行动,请您遵照依法治国方针,作出拯救受害女公民的决断,是所至盼!
共和国离休干部、终身新闻记者 强剑衷
2008年11月16日 南京
附告:本人强剑衷在首都与高级干部在一起的活动照片及有关文件。
《法治大手笔》题签的李锐同志告知本人:我写给锦涛同志的信函,都有回复。
赠送《法治大手笔》和《历史大趋势》一套共4本,该书在香港出版后,第一时间送给胡锦涛同志和温家宝同志,他们并无非议。
附申诉材料:谁敢制裁他?——向普天下控诉原无锡市北塘区法院院长赵建聪设陷殴打弱女致伤容毁
无锡 陈凤娣
2004年1月,无锡市北塘区法院在周某与陈某离婚案中,毫无法律依据莫名其妙将我案外人房产错判为离婚当事人共同财产分割掉。我提出异议后,北塘区法院叫我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复议,在2005年5月20日中院根据查实后出具执行中止通知书,而北塘区法院却在2005年5月19日就出具执行完毕告知书给离婚当事人。由于二级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矛盾暴露了北塘区法院的错误执法行为。对此,北塘区法院院长赵建聪迁怒于我,于同年5月20日蓄意电话通知本人前往法院会晤寻求解决,当我抱着希望进入法院四楼会议室时,起建聪突然口出污言:"帮我轰她出去!"其他在场人会意把我前后挟住,赵建聪趁势蛮横粗暴对我脸嘴一拳,致使门牙被击落,面容被损,旁观者面觑惊呆,暴力致伤仅在短短的十几钟内发生了(有法院监控录像)。事实很清楚,赵建聪是行凶者,我是无辜受害者。而赵建聪却翻云覆雨,倒打一耙诬称我闯党组会议室,对赵袭击,使其受伤(其病历查实伪造),反诬我妨害其公务。赵建聪为掩盖其暴力行为,为不让我与外界接触报道事实真相,唆使公检法腐败人员强行将我关押,刑讯逼供持续27小时,接着策划构陷捏假案判我妨害公务罪六个月刑期。其间适逢"法官权益研讨会"在无锡举行,赵建聪还装出一副可怜委屈的样子声称自已属于高危群体,由最高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网、天涯法律网等借例引申保障法官权益。
假案的始作蛹者赵建聪,在向公安部门的笔录中居然回避了击落我门牙的事实,而被公安部门请来诊断的市第三人民医院邹建民医师,却作出了"经强外力冲击冠折,是真牙"的认定(这是赵院长施暴行凶铁证)。北塘区法院政治处主任任纪根的"询问笔录"中有陈凤娣门牙落地的纪实,并且有其自述把落地的门牙拾起来放在桌上的经过。究竟是谁施暴?谁妨害谁?是瘦小柔弱的陈凤娣不自量力敢于赤手空拳袭击几位"彪形大汉"的院领导公仆吗?为什么作为一法院之长开口不离"以事实为基础",闭口不谈"以法律为依据"的赵建聪竟不敢面对事实呢?赵建聪对我一拳打落门牙是什么行为,是法院院长职权范围或与其身份相称的行为吗?
我在法庭上遵照法律规定要求质证,因录像是不可辩驳的、最能说明事实的铁据。对我这样起码正当要求,法庭借故推辞。我被剥夺了全部的合法辩护权。几年来的离奇是非和辛酸遭遇,我似乎苦苦挣扎了几十年,我被迫远离了公平和正义。
在这座城市的街头,到处可以看到"构筑和谐社会"的标语,但善良的百姓却体味着与"构筑和谐社会"相悖的苦难日子。这些腐败作案人员利用人民赋予权利知法犯法,执法玩法、行毒作恶给神圣法律和司法公信抹上漆黑漆黑的污垢,让善良的人民看不到正气和光明,给国家人民政府带来信誉损失无法估量。为了希望这座城市更多善良无辜的百姓不再由呻呤哭泣转为无奈嚎哭,不再让这座城市的腐化败类玷污国家法律的威严,希望通过有正义感人民大众、媒体及有关领导部门能本着对尊重庄严法律的原则,将深入对这起案件的事实真相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这起案件的情况给予客观、公正深度报道,以引起社会各级领导全人民的关注,共同抵制司法内部这种祸国殃民腐败行为!使人民大众能享有真正和谐社会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