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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方安生,妳願意進一步推進香港的民主嗎?

陳方安生女士,首先應為妳的當選而慶幸吧!因為相對那只願承認推出二十三條時犯上 “技術錯誤” ,而迴避二十三條立法對人權、公民自由侵犯的葉劉淑儀;妳的當選,意味港人對民主還有一點要求吧!此外,作為前殖民地最高級官僚,在回歸十年參與民主選舉,當中象徵意義也是值得肯定的!

現在的問題是,當方女士被市民推選為立法會議員,而任期才只得八個月,在這短短的任期內,未知方女士將如何推動香港的民主呢?

本人提出以上問題,是建基於一種預期,就是若參看方女士參選的策略,把爭取雙普選作為重點政綱,並強調將把港人意願向北京反映;則今後事態發展的一個可能,就是方女士跟香港的泛民主派一同繼續高舉普選訴求,而中央則繼續其迴避策略,最終是新一輪的各自表述,及至方女士任期屆滿,亦只能悻悻然說北京方面不願對話。這樣的結果是否太可惜呢?

雖然中共中央在香港政制問題上處處設限,可是若方女士真的渴望為香港民主出一分力,發揮更積極推動作用,則著力處還是有的。當中一大方向,便是籍著方女士豐富的行政經驗,帶動香港社會以至整個官僚進一步思考民主。

香港社會需要進一步思考民主,是因為在現代政治,民主的意義,更大程度是作為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比如洛克式的民主 (若英美模式) ,最大關注是為了對國家機器作出規範,從而保障個人自由不被侵犯;又或盧梭式民主 (若歐陸模式),最大關注是如何實現共同意志,從而為共同體謀求最大福祉。這兩者在實踐上產生了很大差異,可是卻同時貫穿一種精神,就是思考管治 “governance” 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其意義。

回顧香港回歸十年,香港市民的政治訴求是不斷提高,可是整個管治架構卻承襲了殖民時代的精英主義和官僚習氣。李國章或葉劉式的傲慢與不屑畢竟是少數,更常見的是孫明揚式賴皮,籍 “耍太極” 、 “遊花園” 等技倆敷衍一眾質詢,背後隱藏的是對民主精神的輕鄙與蔑視。可惜是既受限於政治制度,亦受限於民選議員的識見、能力和背景局限,致使就香港管治的民主思考討論強差人意。

方女士,妳跟現任民選議員的一大區別,是曾經當上官僚體系的最高級官員,除了深諳官僚運作,對政策的思考邏輯,官僚文化,禮儀,語言運用,權限拿捏等都瞭如指掌。這樣的背景,使妳擁有大多現任民選議員所欠缺的象徵權力 “symbolic power” ,這使得官員在面對妳的時候,不單是面對一名民選議員,更是一名官僚體制的 “知情者”,很多高級官員的前上司;這使得現任官員們,難以籍不瞭解行政運作,或濫用行政機密等手段,逃避應該面對的監察與質詢,不少官員慣用的賴皮手段,在妳面前也將難以施展。

方女士,妳願以妳獨特的知識背景與威望開展香港民主新一頁嗎?

比如新鮮出爐的兩鐵合併,當中涉及一個權力合法性問題,就是九鐵本是政府全資擁有的,羅湖站的壟斷經營便被一些學者視為變相的 “出入境稅” ,可如今合併,部份收益成為了 “股東收益” ,“出入境稅” 的說法便成為不合理。方女士,作為前任官員,對羅湖站壟斷設計的來龍去脈,高昂收費背後政治背景應是清楚不過的了。妳是否願意把當中設計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帶進議會,並帶動社會思考羅湖站的壟斷是否合理。畢竟,每天穿梭兩地,為工作或上學而奔馳的,多是低下階層。累退稅式的收費設計是有違社會公義的!

又比如回歸後興起的 “設限式” 咨詢文化,表面是尊重民意,可實際卻是由政府主導社會議題。例如空氣污染問題,政府引導市民討論停車熄匙問題,但結果是把帶來更嚴重污染的電力公司過度發電問題遮敝。方女士,作為前高官,對政府的咨詢文化自是知之甚詳吧!當中癥結何在?如何能把現有模式轉化得更民主?妳是否能出分力呢?

此外,對於官員問責制,城市規劃,警權濫用等等問題,作為建制的過來人,方女士大概亦有擁有一些獨特的知識和視角,而這些相信可為香港的管治民主化帶來一些衝擊。

在03年的廿三條立法,帶來了香港社會對 “法律合法性” 甚或 “憲制合法性” 的思考,催生了公民黨,可算是香港回歸後對民主思考的一次洗禮;如今方女士進入立法會,是否能帶來新一輪社會對 “管治合法性” 的民主思考?若然的話,這將標誌香港民主的另一進程。方女士,妳願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