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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啟文一日一錯(6)

首先我們看到的是明光社和世俗社會既和且戰,然後是時代論壇的精神分裂,之後性文化學會明明在網頁寫箸「性解放哲學是正面的,也對社會有負面影響,有些性行為是不值得鼓勵的。」,既不否定性解放哲學,又說性解放哲學有負面影響,比既疏遠明光社又為明光社護航的技巧更進一步,怪不得認同梁美芬的鼠輩以為「猶如婚姻」即是婚姻,在家庭暴力條例中充份示範什麼叫思想暴力:歪曲把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保障為改變婚姻之定義,同時提出「我們贊成淫審條例改革,但改革(最好)猶如不改革」,如何用道德作為殺人武器,好一套活脫脫的狂人日記!

性文學會說明光社不夠資源去為社會捍衛公義,所以它不理香港普選不普選的問題,不理會中共國的地下基督教/天主教及法輪功被迫害的問題,不理會淫審制度會不會在世界人權自由倒數第一的國度成為打壓政治/宗教異見工具的問題,不理會性工作者被虐殺的問題,它只有「足夠」的資源去賣廿多天廣告去把同性性行為誣篾為公共衛生危機,有「足夠」的資源去在AM730賣30萬的廣告去籌款,如此明光社的主次真有點聖民味道!

既然明光社可以在網頁上日日追踪反性歧視立法的進展,以致成功爭取聖民合法歧視不同性傾向人仕的自由,在七一/六四當日發一段公開聲明又有何難呢?日日在網頁中追踪爭取普選/爭取平反六四的進展又有何難?在葛福臨的佈道會加入為六四死難同袍及中共國的地下基督教/天主教及法輪功被迫害的人士的禱文又有何難呢?又要不要研究一下依基本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中的自由包不包括基督徒推進香港民主進程的自由?研究一下中共國的宗教自由包不包括不依國家法例規定的方式去信仰基督教/天主教及法輪功的自由呢?性文會及明光社是不是以為有些基督教徒比另一些基督教徒更配有宗教自由呢?是不是明光社及性文會以為一但開了可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爭取信仰自由的缺口,信仰道德便再守不住,其他異端邪說如法輪功,非受基督右派操縱的基督教會便會如宗教解放一樣荼害中國人的下一代呢?既然性解放的缺口決不可以打開,為何可以中共國打開宗教管制的缺口?

對不起,我忘了性文學會是贊成但不支持性解放,一如明光社支持但不贊成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的,而明光社既可以在廿三條立法中提醒香港人要看清楚細節來保護自己的自由,現在網絡廿三條中則豉勵各世不用理會細節,只要支持從嚴修訂即可,明光社果然是「士別三日,刮目相看」,比梁美芬的看風駛悝,比民建聯在普選立場上的轉變更神速,明光社及性文看這本聖經果然是一本可動態詮釋的書,與時並進!

我一時搞錯了,到底是「明光社在廿三條立法中提醒香港人要看清楚魔鬼是不是在細節來保護自己的自由,在網絡廿三條中則不用理會細節,只要支持從嚴修訂即可」還是「明光社在網絡廿三條立法中提醒香港人要看清楚魔鬼是不是在細節來保護自己的自由,在廿三條中則不用理會細節,只要支持從嚴修訂即可」?

既然性文會以為性文化比明光社更明光,就是「不贊成」我們以和明光社「溝通」的方式去和性文化會「溝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