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市民在山頂簽名反對建酒店
美港聯盟在今年2月12日到申訴專員,投訴多個部門在處理山頂盧吉道27號改建酒店一事時行政失當。日前接獲申訴專員公署通知,該署正式立案調查多個部門,包括運輸署、環境保護署、屋宇署、土木工程拓展署、地政總署、規劃署及消防處。本會對申訴專員的決定表示歡迎,事涉七個部門亦反映問題的嚴重性。美港聯盟重申反對將盧吉道27號改建為酒店,保護全球十大行山徑的港島徑盧吉道的必要。
本會就上述七個部門的申述擇要如下:
* 運輸署在無實地路試下同意批出行車證,忽視酒店車流、危害行人安全。署方又長期忽視盧吉道27號前住客的意見,又在過程中考慮了不必要的因素。根據報章報導,運輸署正與發展商商討是否改用高球車行走,證明盧吉道根本不適合行車,誤導城規會委員支持項目。
* 環境保護署沒清楚向城規會表明,酒店的污水因為不能接駁污水渠,將直接影響郊野公園及港島徑的生態環境。
* 屋宇署、土木工程拓展署、地政總署、規劃署四個涉及政府土地管理的部門,規劃署並未正式通知其他部門發展商擬在政府斜坡興建化糞池。屋宇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亦並未要求申請人提供土力影響評估,管理政府土地的地政總署亦沒有提出意見。
* 消防處並無就該處改建酒店進行消防影響評估及提出意見。
申訴專員就本會對其他部門如發展局、食環署、古物古蹟辦事處、漁護署的投訴,專員認為「有欠具體及實質」,本會將提交補充資料,向申訴專員解釋本會為何認為上述各部門在事件上均負有一定責任。
本會一直關注山頂盧吉道27號改建酒店一事,曾去信城規會反對無效,然各部門在城規會程序上有多處錯漏。自2013年9月城規會通過項目後,本會繼續多次向各個政府部門投訴及查詢,發現多個部門均涉及行政失當,當中尤以運輸署的責任最大。署方在並無路試的情況下支持酒店在盧吉道行車。本會早於城規會會議前,已指出運輸署忽視了發展商提供的兩項錯誤數據,分別是每日行車次數(入住42人及僱有10人的酒店,每日將需行車達188次)及單程行車時間(非發展商所言的3分鐘而是10分鐘。)本會會繼續要求運輸署進行路試,實地證明計劃的不可行。
本會歡迎申請專員受理投訴,証實各政府部門均有行政失當之嫌。申訴專員將於六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本會呼籲發展商在申訴專員調查完成前,暫停項目的所有工程及改建酒店的申請。
本會自去年10月起發起的簽名行動,至今已有超過7萬5千名來自香港及全球各地的行山人士簽名反對改建酒店。本會重申盧吉道27號實不應改建為酒店,促請發展局立即與發展商及其他區內持份者商討,探討保育大宅的可行性。
美港聯盟
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