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重重黑幕的古物諮詢委員會

「委員都是讀過書,有學問的人,為甚麼這麼無理的保密守則也要遵守?弄得我們到現時為止,也搞不清委員會在天星一事上究竟討論了甚麼!」

過去幾星期,一口氣體驗了香港的諮詢政治,總體印象只有四個字:黑幕重重。

熱心的市民.冷漠的官府

去年十二月,拆天星期間,熱心歷史文化保育的梁明暉,跑去古物諮詢委員會會議,爭取最後機會,要求委員出面支持保留天星,結果,在主席何承天的權威下,香港市民就像蟻民遇官府衙門,有冤無路訴。事後在天星現場,認識羅雅寧,她是中西區關注組的成員,長期關心荷里活道中央書院的保育問題,她原來也在古物諮詢委員會中,試過有口難言的滋味。她要求委員會支持保留中央書院,結果,主席何承天還是不讓她發言,她連解釋的機會也沒有,便被閉門會議否決了。

上星期六(一月二十日),「文化傳承監察」(Heritage Watch)在皇后碼頭舉辦論壇,我們終於請到梁明暉與羅雅寧兩位,可以跟古物諮詢委員會委員平起平坐,可惜,前來的委員劉智鵬博士與李律仁先生都是新委任的,他們跟委員會打交道的經驗肯定沒有這兩位苦主那麼多。

李律仁認為,自己的角色主要不是傳聲筒,不是把民間聲音帶入委員會或政府,而是要把委員會及政府帶到公眾,使公眾參與。劉智鵬博士也同意,他並補充,如何讓城市空間更具歷史感,是歷史保育的重任,而不是簡單地把「集體回憶」一個孤立元素放進去,他指出,許多政府的保育工作也很粗糙,包括屏山的祠堂「假青磚牆」,沒有與當地的歷史脈絡配合,我則想到最離譜的是重建的赤柱美利樓。

理想遠大.障礙重重

兩位新委員的想法很好,只是,他們要克服的障礙很多。論壇的主持人陳偉群,過去也是委員會成員,他指出,委員會的角色很有問題,例如,委員會經常被要求事事平衡發展與歷史保育兩方面,結果,永遠也是後者被犠牲,既然這是一個古物諮詢委員會,便要努力爭取歷史文化保育,如何平衡利益應是政府及規劃部門的事。

在使命不清不楚情況下,政府控制委員會的議程,但看起來邏輯不清,究竟甚麼應該談,甚麼不需談,好像沒有準則。例如,山頂某歷史建築現在是餐廳,每次易手皆要委員會討論,但是,禮賓府這個重要的歷史古蹟,曾蔭權要建一個魚池,委員會卻無從置喙。甚至哪一幢建築物應該被評級,也是由政府官員跟主席何承天一手包辦,難怪天星碼頭及皇后碼頭不會被評級。再加上內部會議甚多,公開會議只是那麼一點點,委員又被要求要對會議內容保密,這個諮詢委員會根本是個黑箱。

保密?你有沒有教養?

難怪在坐的吳志森先生忍不住發砲:「委員都是讀過書,有學問的人,為甚麼這麼無理的保密守則也要遵守?弄得我們到現時為止,也搞不清委員會在天星一事上究竟討論了甚麼!」這個尖銳問題,令我想起以前有人質問「中大人,你有沒有教養?」,作為前委員,陳偉群很尷尬,也許,沒有公眾壓力,沒有批判意識,以前許多委員也迷迷糊糊幫政府過關,希望這樣的糊塗賬不要再發生!

想深一層,委員會沒有實權,意見只作內部參考,但政府也不放過,實行高度操控,充份體現香港諮詢政治特色。有人說,香港諮詢是「做個樣」,扮民主,但細心看,連樣子也很難看。

民間對保育的訴求及認真態度,實在「超哂班」,面對著政府這種馬虎態度,還有心情提出相當具建設性的意見,梁明暉及羅雅寧當然一直爭取公眾有權提案,要求委員會及政府評級或指定古蹟,紐約的《地標保存法》及地標保存委員會,便容許公眾提出評級指定建議,公部門需要找專家及公眾人士一起研究,進行公聽會。陳清僑教授要求新任委員,要檢討委員的職權範圍,以至修訂《古物及古蹟條例》,重組負責歷史文化保存的公共架構。

多得保衛天星運動,現在所有人都認為諮詢政治有問題,歷史文化保育不能關著門來商議,大家對古物古蹟保存的看法,也不再是收藏古董,而是如何令城市空間更有意思,令生活環境更怡人,如何體現大家的文化價值,這一切已不能由專家代辦,更不能由行政權力獨斷。基於以上共識,主持人陳偉群博士也宣佈,會上大家(包括兩位新委員)也同意,要重新討論皇后碼頭的保留問題。

(在場的朋友有任何補充及錯漏,無任歡迎。另外,我們已作現場錄影。)

附件

說明:會後我們草擬了一封信,寄交民政事務局。

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先生:

政府去年強行清拆天星碼頭,引起市民廣泛的反對,事件充份暴露出政府的保育政策及制度存問題重重。

我們是一群關心歷史文化保育人士,一月二十日(六)下午二時,我們於皇后碼頭舉行論壇,名為「古物諮詢委員會的過去與未來」,除了邀請李律仁先生及劉智鵬博士兩位新任委員,以及前任委員陳偉群博士出席外,亦有梁明暉小姐及中西區關注組的羅雅寧小姐兩位市民代表,與公眾進行研討及對話,當日約有四十人參與討論。

會上我們達成以下共同訴求:

1.    要求當局容許市民在古物諮詢委員會會議中發言及提案;
2.    除特殊例外情況,廢除所有內部會議,委員會會議應全面開放予公眾參與;
2.    廢除要求委員保密會議內容及文件的指引,若古物古蹟辦事處要求委員簽署同意保密,我們呼籲委員拒絕簽署;
3.    古物委員會應致力令香港城市發展更符合歷史及文化保育原則,而不是所謂「平衡發展與保育」;
4.    民政事務局及委員會應重新檢討古物諮詢委員會委員的職權範圍,使委員會更能對古物古蹟工作及政策進行監督,讓民間意見對政策更有影響力;
5.    檢討古物古蹟條例,改變現在長官意志主宰一切的制度,使歷史文化保育在政策及規劃上得到更多考量的機會。

文化傳承監察
200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