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向陳景輝透露,曾在上年投稿報刊評論性傾向歧視立法的黃國堯牧師,已經離開其教會時,他感到很意外,認為這等沒主流媒體報導的故事,值得記下來,於是就托我問一下黃牧願否接受訪問。誰知黃牧一口就答應下來,真是非常多謝他的幫忙,因為我其實之前只是見過他一次咁多。以下訪問內容已經黃牧過目。)
「遲來的公義不是公義。」這是李敖說的一句話。
去年全城就性傾向歧視法案鬧得熱騰騰時,就是這句說話喚起黃國堯牧師,需要把握當下的時機,向前走出一步,說當說的話。其實當時他個人的立場是,他「不認同鼓吹同性戀,也不贊成立法,因為這對教會不好,一來教會有機會因被控告而收口,又或是教會在立法後(為了守法)就自動收口,都是失見證的表現。」明顯地,他的立場是相當溫和──若不算保守的話。然而當時有基督教背景的明光社等組織連串的言論及登報行動,確實把同志壓迫得太緊了,於是他就寫了兩篇文章“明光社前途不光明”及“教會接納同性戀者?”,分別發表在明報和基督教的報紙【時代論壇】(簡稱「論壇」),希望信徒可以感同身受到同志在面對排山倒海的言論和報章漫畫時,那種相當不好受的滋味。若教會真的關心弱勢社群,連串的登報聲明和漫畫,到底是出於關心還是譴責呢?他認為,登報的結果「只會使同志被逼埋牆角,感到受排擠,惹來反感。」
然而,仗義執言卻使黃牧師惹上自己也沒預期到的麻煩。
儘管起初他沒有明言自己是牧師,但還是給人揭發出來,其所屬的教會宣道會觀塘堂(簡稱「觀宣」)的執事(按:教會中非受薪的管理階層人員)非常緊張,因為害怕會得罪明光社,而且明光社作為福音派(按:基督教的保守派)的領導層中,又有不少宣道會人是核心成員,不但會使人覺得觀宣與宣道會背道而馳,更會給外人「鬼打鬼」的印象。其次,他/她們也擔心黃牧師作為觀宣的堂主任,會給人誤會觀宣與同志有關係,以為觀宣是贊同同性戀的。其實在寫第一篇文章之前,黃牧師曾把有關的主要觀點登在教會週刊「牧者心聲」一欄上,但從沒有人表示過覺得內容有問題,他之後把文章修改後才發表的。原來沒問題的觀點,一扯上同性戀,就變成有問題。
在教會有人反對下,黃牧決定仍會按照其所認同的正義精神繼續寫文章發聲。其時適逢七一前夕,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公開說同志霸權霸道,騎劫七一領在隊頭,於是黃牧寫了一篇文章“別把自己當烈士”反問,在沒有真憑實據下就公開呼籲基督徒杯葛七一遊行,到底誰才更霸權霸道?然而平實的評論卻給明光社說成是他在「狠批」蔡志森。
要發生的終於發生了。
七月,執事會──共九人,黃牧是主席,另有兩位是傳道同工,但沒投票權──通過,要求黃牧「考慮自動辭職」。黃牧即時回覆:不會「考慮」。八月,執事再問他一次,會否考慮?答覆如舊。其實黃牧過去曾與某些執事在一些處事方式的事情上有不同意見,就如怎樣發展教會。然而黃牧補充,「這是任何教會都會發生的尋常事情。」
七月底,宣道會區聯會正、副總幹事約見他,表示接到有關他寫文章的事情的投訴。會談的結論是:黃牧與教會只是於「方法論」(按:指策略)上有分歧,而不是同性戀的立場上有分歧。「唔早D講!」(廣東話。即「早一點說出來嘛!」)總幹事很高興的說。
黃牧為了進一步表達自己的立場,於是寫了一篇文章“對明光社表達手法的我見”,希望在宣道會區聯會刊物上刊登,解釋自己的立場,然而卻不獲區聯會批准,認為內容與宣道會沒多大關係,建議他直接寄給明光社就可以了。於是黃牧把稿件登載在一些網站上,並把副本電郵給明光社。後來明光社電郵回覆,反駁了文中一些觀點,並提出約見黃牧,但因黃牧八月中要往美國而安排不到時間。待他從美國回來後,曾有一位與他相熟的明光社董事希望約見,但由於覺得對方只是想勸自己收聲,就沒有回覆及會面。
八月底,黃牧師再寫了兩篇文章“從同性戀問題看教會的分歧”(時代論壇)和“教會與同志和解之路”(明報),呼籲(福音派)教會與(贊成立法的)同志雙方應互相體諒。往後,黃牧為了息事寧人,於是停了一段時間沒再寫文章。
事件似乎告一段落。然而在風平浪靜的表面,卻仍是風雨欲來的暴風雨前夕的平靜而已。(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