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間有很多反對同性戀的理由,其中最蠢的是指其「違反自然」。
什麼是「違反自然」?字彙語意含糊,難有正確定義。有人把「自然」解釋為廣義的「自然規律」,但是「自然規律」必然經得起邏輯及科學驗證,如:水加熱到一百度會沸騰。不合邏輯的事,就不可能發生,正如地心吸力只會使物件向下墜而不會向上飛。所以,凡能夠存在,都必然合乎自然規律,也就是說「違反自然」的情況完全是一種空想,根本不會發生,這指控本身就是不合邏輯的。
若是指生物學的觀點,則這是一句廢話,因為人類文明本身就是建立在對自然的違反(against)之上。所有動物出生的一刻都是赤身露體,人類卻穿上衣服,這是「違反自然」;動物靠改變自身適應溫度,人類卻製造冷氣機,這是「違反自然」;動物為了生育而交配,部份人類卻為了快感,甚至政府推出廣告叫人使用避孕套,則這是「政府帶頭鼓吹違反自然」。事實上,文明的發展史,其實就是一部人類對抗自然的紀錄。
最初的人類跟其他動物沒什麼不同,他們赤身裸體地生活,茹毛飲血,席地而睡,但同時他們發現自己置於大自然中,是非常脆弱物種,長期受獵食動物威脅。其後人類發現火能煮食、保暖,也能嚇跑獵食動物,他們因此聚集,互相照應,成為群體,遷進洞穴,人類學家稱此為「穴居人」,是人類文明發展的開端。人類的生活環境由部落漸漸發展為村落、城市,最後成了國家,就是現代文明的形態。
人類的基因中存有獸性,是動物性的本能,如:為謀得利益而殺死別人。為使社會發展,必需定立契約,約束人的動物性本能,於是,就有了法律。所以,指控別人「違反自然」是很蠢的行為,這等於鼓吹人類放棄文明的果實,重拾動物本性,回歸那個弱肉強食的世界。這無疑是一種退步的主張,是反進步、反文明的價值觀。
有人指同性戀平權將使社會的道德敗壞。可是,為什麼其結果必然會是「道德敗壞」?為什麼不可以剛剛相反,人類將迎見一個更包容、多元的社會?事實上,這些人都患了一種「道德焦慮症」,對未來抱有一種悲觀主義。焦慮症病人對一些未發生,而同時極小機會發生的事產生強烈的焦慮,嚴重的會影響生活。「道德焦慮症」病人拖累的不只是其個人生活,更是社會的進步。
建全的社會的好處是其懂得自我修正,把一些過時的、錯誤的法律和價值觀改正過來。同性戀平權的議題已是國際社會的潮流,這才是時代巨輪起錨和前進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