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大家還是否記得未有Smart Phone的年代?情侶們要選相同的台,因為可以減省SMS的錢。小公司總會有一大堆叫貨van的電話,報紙是重要的資訊來源,搵資料做功課要去圖書館,宅男總會有部NDS在手。這些都不過是五六年前的事,基本上都正在淘汰中。我們用WhatsApp代替SMS、GogoVan代替叫貨van電話、手機內有十幾份自動更新的報紙、Google代替了圖書館、玩手提遊戲更時隨時隨地。
下一個被淘汰的,可能就是的士。
Uber的事不單是香港的問題,而是全球性的,在任何一個法治國家中開始活躍,這是一種世界潮流,巴黎、倫敦都出現過反Uber的活動,但Uber仍然存在。雖然Uber的司機事實上是非法接載乘客,但無奈執法困難。就算警察放蛇,只要司機取消交易,車費不過數,那就難以入罪。加上智能電話的方便使用,要取代的士簡單係指日可待。
此外,本地的士的服務態度,實在太差了。拒載、只接水貨客、兜路⋯⋯相信大家都已經聽過唔少的故事,造成今日沒太多市民同情的士司機的局面,到底是由誰造成呢?其實Uber的收費比一般的士貴,但自從政府停止發出的士牌後,路面上的的士漸漸不足,令的士沒有理由再提高服務質數,慢慢演變成今日的情況。
加強執法可以嗎?
現時的法例不能夠有效地阻止Uber司機載客,就算針對Uber新設法例,執法取證的難度是極高。警方同運輸署總不能以非法接載乘客拘捕「義載」司機罷?難道又要用百搭的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一條不能執法的法律到底有無意義,能否幫助的士行業實在未知之數,不過看外國經驗就知成效有限。
既然Uber是個新時代的經營模式,政府要做的並不是取締,而是接納,並協助改善的士的經營模式,多發新牌以符合供求問題,改變司機態度等。正如其他在Smart Phone年代開始消失的事物一樣,沒有人能阻止潮流,只能夠改變自己去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