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交通」及本港各區交通關注專頁之聯合譴責聲明
從六月至今一系列遊行示威,香港警察處理手法越趨暴力,近期更加動武成癮,動輒出動催淚彈及布袋彈鎮壓市民。8月11日晚上,警察重蹈覆轍在太古站及葵芳站內發射催淚彈,甚至近距離射擊迫使示威者退到運行中的扶手電梯,行為如同謀殺。「東區交通」及本港各區交通關注專頁對警察行為感到極為憤慨並予以最嚴厲譴責。
事發之兩個港鐵站皆為室內空間,僅依靠有限的窗戶、出口以及通風系統保持站內空氣流通。催淚煙在如此空間內需要長時間揮發以降低濃度,而警察瘋狂接二連三發射催淚彈,只會令站內催淚煙濃度不斷飆升。早已有多位醫學專家指出,高濃度催淚煙會導致皮膚不適、呼吸困難等症狀,同時會損害中樞系統,更不用提警察屢次使用懷疑過期催淚彈,其釋出之有毒氣體如山埃,尤其致命。催淚煙的化學物質亦會依附在周圍物件以至通風系統內,要淨化該等物質甚為困難,乘客日後利用車站時,容易吸收從周遭釋放之催淚煙化學物,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可見香港警察視市民之健康如無物,從不在其行動考慮之列。
令人髮指的是,警察在發射催淚彈同時,向聚集的民眾近距離行刑式開槍,將民眾推向運行中的扶手電梯,險釀成人踩人慘劇。根據《警察通例》第29章《武力與槍械的使用》,只有在應對「致命攻擊」(deadly force assault)方可使用槍械。面對經過訓練及充份裝備的防暴警察,現場民眾所佩戴之防具根本不堪一擊,毋須使用槍械應對,更遑論近距離射擊驅趕大批民眾往運行中的扶手電梯,此等暴行只會出現於泯滅人性的恐怖份子身上。
港鐵太古站作為當時區內僅餘對外交通,警察毫無理由將其封鎖,或阻止示威者及其他市民離開現場。從 7 月 27 日發射催淚彈到西鐵綫路軌至今,警察從未反省其暴力,繼續以公權力之名,屢次妄顧鐵路處所及市民安全,濫用武力為政權打壓反對者。假若港府繼續怠於成立調查警方的獨立調查委員會,現今香港警察必儼如土皇帝,無視一切法律及章則,其暴行必需予以嚴厲譴責及追究;瑟縮於其庇蔭下之暴政,雖遠必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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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