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無障礙設施和交通的爭取,其實也談了很多年,理性和政府傾過,和平遊行示威過,政府就是不理不采。今次申訴專員主動調查是好事,各位殘疾朋友不要放過表達意見的機會,可以用下面的意見書,一人一信比申訴專員。無障礙交通,不只為了殘疾人士,也是為了長者、孕婦、嬰兒車、短暫行動不便的人。
不過,呢個政府就係唔做,我地都無乎,都係要有真普選,政府才會真正為民服務。
申訴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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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2882 8149
電郵: [email protected]
殘疾團體意見書
回應
「申訴專員主動調查 政府對為行動困難人士提供復康車輛服務的監管」
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委員會指出,無障礙是殘疾人士獨立生活和充份平等參與社會的首要條件,其中交通運輸是重要一環。可是,現行香港的無障礙運輸有種種不足,致殘疾人士在參與社會時面對各方面的困難。政府在康復計劃方案中,指出「為未能使用公共交通服務的殘疾人士提供特別交通服務,包括「復康巴士」服務和由康復服務中心提供的「中心巴士」服務」。惟現行的特別交通服務遠遠不足以回應殘疾人士交通需要,殘疾團體現就申訴專員主動調查有以下意見。
1. 「復康巴士」及「中心巴士」嚴重不足及效率需要改善
過去5年,復康巴士數目緩慢增長,惟服務的拒絕及輪候情況仍然非常嚴重,根據財務委員會審核 2014-15 年開支預算答覆編號0281,過去5年的電召預約拒絕數字,每年有約7000 – 8000 宗拒絕預約為就診安排,情況令人憂慮,覆診是殘疾人士的基本需要,如此需要的交通安排也未能滿足,更別論其他社會參與層面。由於香港不少醫院位處山上,而沒有普通公共交通直達,故為殘疾人士的特別交通服務尤其重要,在未能使用復康巴士的情況下,殘疾人士沒有其他選擇,故衍生大量違規經營無牌復康車輛。
事實上,上述數字反映的拒絕個案數字,應低估了實際未能滿足的需求,我們得知有不少殘疾人士及其家人,由於知道預約大多機會不能成功,自行不作預約而另作安排,故實際需求應該更高。
由於近年新增不少殘疾人士及長者社區照顧及院舍服務,加上特殊學校,其「中心巴士」或特殊學校校巴在繁忙時間,即接送服務使用者來往中心或學校與家居時,往往不敷應用,這些機構往往需要使用額外由香港復康會提供的復康巴士。根據香港復康會資料,在繁忙時間時,其38輛電召服務巴士有30輛已長期供機構使用,致使個別服務使用者在繁忙時間難以預約車輛。「中心巴士」供應不足,連帶影響「復康巴士」服務。
「復康巴士」及「中心巴士」的使用效率亦值得關注。現時「復康巴士」電召服務不設「共用」政策,服務使用者在大部份時間在使用時會「一人一車點到點」,如直接由家中到醫院。而可能同時有服務使用者再有路線相近的電召要求,則未能「共用」而被拒絕,致使未能最大化善用復康巴士。其實,如一些非政府機構預約復康巴士舉行活動,這些機構會集合數個相近地點的服務使用者使用一輛復康巴士,故共用復康巴士是不為而非不能。由於復康巴士乃公帑資助服務,而亦是「巴士」非「的士」,最大化其使用率是必須的,應當制定相關共用政策。
在香港整體的無障礙運輸系統仍需要改善,及人口老化的同時時,「復康巴士」角色不可或缺,政府應作出長遠規劃,及大幅增加復康巴士數量;同時應制定政策,最大化復康巴士的使用率,以讓最多服務使用者受惠;規劃及重新整合「中心巴士」服務,應按服務需求作出增加。
2. 特別交通服務政策不限於「復康巴士」及「中心巴士」
「復康巴士」及「中心巴士」是由政府資助的交通服務,惟我們認為特別交通服務政策,不應限於這兩者。現時為殘疾人士及行動不便人士而設的合法交通服務,有鑽的、易達轎車、易達巴士、不同非政府機構個別營運出租復康巴士等,現行服務未能盡錄。惟殘疾人士未能完善得知相關資訊,政府未有整合相關服務的聯絡庫及統計相關車輛數目。同時,鑽的及易達轎車的收費高昂,基層殘疾人士實難以負擔。
就相關合法租用復康車輛的規管、資訊整合、政府政策及在有需要時提供適當資助,是可行的方向。
3. 規劃及普及化無障礙交通,以減輕特別交通服務的需求
由於香港不少醫院位處山上,港鐵及巴士往往未能直達醫院正門,往往只有專線小巴及的士才能直達,而現行小巴及的士均未能讓殘疾人士好好使用,故推動無障礙小巴及的士非常重要,兩者的無障礙及普及化,應當能大幅減輕復康巴士的需求及以合法交通取代違規經營無牌復康車輛。
殘疾團體一直倡議無障礙的士普及化。政府一直以車種及須符合加氣安全標準技術困難為理由,無障礙的士十多年來全無進展。根據法例,的士除使用石油氣外,亦可使用汽油為燃料。市場上有可供接載整部輪椅的汽油車種,但由於以汽油車為的士的經營成本較石油氣的士為高,故的士業界未有引進可接載整部輪椅的汽油車種為的士。政府當年為汽油車的士提供$40000更換為石油氣的士,但卻未有提供任何誘因及優惠,以鼓勵汽車業界及的士業界引進合適無障礙的士車種。其實,2007年有的士團體曾計劃引入約20架混合動力(Hybrid) 七人車改裝成輪椅客上落的新界的士,並通過了運輸署安全測試,但不知原因,計劃最終沒有實踐出來。據報導車價連改裝每部需約40萬元,較傳統石油氣的士貴近一倍。
2009年有5部「鑽的」投入服務,但由於使用汽油為燃料的成本關係,其車資以出租車輛形式計算,相比普通的士昂貴很多。近日有報導指將於2015年第—季有一批50輛的無障礙的士開始運作,我們期望車資應是按現行的士收費率。事實上,現在香港共有約18,000輛的士,50輛無障礙的士實是杯水車薪。如能推動無障礙的士普及化,滿足殘疾人士出行需要,其實能間接令違規經營無牌復康車輛失去市場,無障礙的士同時亦能減輕復康巴士的需求。我們認為,政府應盡速與的士營運商商討,如何在車輛更新、資助、法例要求上,能令的士邁向全面無障礙。
專線小巴缺乏無障礙設施,可是卻是主要通往醫院的交通工具。我們多次與政府當局商討,要求引入無障礙小巴,政府卻以技術不可行作回應。我們認為,如確立政策方向,該做的就是解決相關技術問題。我們見到其他地區及國家,也有無障礙小型巴士,絕非沒有相關車款,是政府有否承擔落實政策。我們倡議應以醫院小巴線作為短期目標,長遠應將無障礙小巴普及化。
其實現時在欠缺無障礙小巴的情況下,香港復康會有運作來往主要港鐵站與醫院的穿梭復康巴士服務,惟只有個別醫院運行及屬試驗性質。如無障礙小巴的技術困難短期內無法解決,則建議政府在過渡期內將此等穿梭復康巴士線常規化,及推展至所有地點不便的醫院。
同時,基本交通服務,包括公共巴士、港鐵等,如能改善無障礙設施,亦能減輕對特別交通服務的需求。在有無障礙的士及小巴,及公共交通無障礙政策下,應能解決殘疾人士大部份的出行需要。
4. 取締違規經營無牌復康車輛
上述分析已指出,在欠缺合法交通途徑選擇下,殘疾人士迫不得已才需要選用違規經營無牌復康車輛。據服務使用者反映,知道車輛是不合法,可能沒有安全及保險保障,而且是不舒適亦殘舊的,在非不得已情況下使用,實是反映合法服務的不足。我們認為政府有必要取締這些違法車輛,並盡速加強合法車輛政策規劃。
5. 意見摘要
A. 規劃及增加復康巴士,應對不斷上升的需求;
B. 最大化復康巴的使用率,以讓最多服務使用者受惠;
C. 就中心巴士規劃方面,應按服務需求作出增加;
D. 就相關合法租用復康車輛的規管、資訊整合、政府政策及在有需要時提供適當資助;
E. 短期而言,就途經醫院的專線小巴增設無障礙設施;長遠達致所有專線小巴無障礙設計;
F. 大幅增加及將無障礙的士普及化,在有需要時提供資助予相關營運商,提高誘因更換車輛;
G. 改善現有公共交通無障礙設施,包括巴士及港鐵,以減輕特別交通服務的需求;
H. 取締違規經營無牌復康車輛。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