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辦機構:
公民教育聯席
香港教育學院公民教育中心
香港城市大學亞洲及國際學系
「教育的目的在於充分發展人的個性並加強對人權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應促進各國、各種族或宗教集團間的了解、容忍和友誼,並應促進聯合國維護和平的各項活動。」《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六條(二)
通識教育除了增進同學的對個人、香港、國家及世界的知識外,更重要的是引領同學建立社會公義的意識,而通識教育除了強調多元及批判性思考外,人權視野是當中重要的角度。故此,我們誠邀各位關注通識教育的老師,參與通識教育議題的人權教育研討會,共同探索在學校推展人權教育的可行性。
日期:2006年7月10日(一)
時間:4:00-6:30pm
地點:香港城市大學多媒體會議廳
(鄭翼之樓4樓)
內容:
¥ 台灣人權教育經驗分享
¥ 人權教育教案分享
¥ 人權教育在香港的推展、空間與限制
¥ 嘉賓回應:何俊仁議員
¥ 派發人權教育教材套
主持:香港教育學院教育政策與行政系梁恩榮博士
查詢:陳麗娜小姐(電話:25603865)
截止報名日期:2006年7月4日
報名及訂購教材:請填妥回條後寄回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傳真:25398023;電郵:[email protected]; 郵寄:香港西灣河大石街一號李宏基牧民中心302室)。
本活動由「樂施會公平世界發展教育基金」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