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 http://chhung3.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html)
明光社二月十三日賣旗籌款,facebook有組織呼籲大家杯葛。
那個組織,名為「我憎恨明光社」。搞這組織的人是個傻子,起這麼一個帶強烈敵意的組名,只能夠拉攏一些本身已經討厭明光的人,簡單來說,就是根本由始至終都不會捐錢給明光社的人,至於中間派,一個也拉不到。
即是這個活動,形同虛設,只是表示一下立場而已。
要說服中間派,要以道理先行。要人不買旗,最有效的做法,是簡單的問一句:你為甚麼要捐錢﹖
明光社,是一個獲政府資助的組織,如非有大型活動,一般營運開資不缺。再加上和香港政府以致中央關係密切,說白一點,它是中央政府在香港開枝散葉的其中一個外圍組織,有阿爺的奶水餵大。而共產黨現在可是財大氣粗到連美國總統和國務郷都要仰其鼻息的程度,他養的私生子,還會餓死不成﹖
捐錢給明光社,比捐錢給Bill Gates的女兒,還要荒謬。各位的錢辛苦搵來,一分一毫有血有汗,就不必為他們錦上添花了。
而且,明光社最近有甚麼活動,以致他們財務緊拙而有集資的需要﹖好像沒有。至於日常活動,無非搞講座,出小冊子等等,沒有一樣需要「集資」完成。建樹全無,錢就袋袋平安。閣下有閒錢,其實不妨捐給奧比斯,紅十字會或者無國界醫生。這些機構,都要用錢救人的,而不是用錢來吹水的。
當然,對香港的基督徒來說,這個組織還是有點用處的,至少他們會認為「明光社代表我們基督徒站出來,勇敢表達意見。」。
真的﹖
首先,明光社到底是代表「香港的」基督徒,還是只代表了香港「部分的」基督徒(注意,所謂基督徒,一般泛指天主教,新教和東正教,別被人誤導了),我很有疑問。天主教徒有主教有教庭,還要靠你明光社﹖
至於新教徒,就算全部人都支持你明光社好了,據某位經常搞棟篤笑的牧師說,香港新教徒「只」有三十多萬人(他還有膽說「基督徒」在香港比較弱勢)。請問,有三十幾萬人給你撐腰,需要甚麼「勇氣」呢﹖要一隻鵪鶉站到台前恐怕牠也是理直氣壯吧﹖三十萬人,就算李嘉誠旗下長和系滿打滿算也找不齊人,你有不只一個長和系的人馬支持,叫有「勇氣」﹖
這種組織,像韋小寶一樣,打架時自己人多勢大時走去幫拖,人少勢色不對時則腳底抹油。
所以,花錢不是問題,用得其所才是重點。是否要捐錢,大家自己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