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讀「終戰紀念日」--文字工作者的悲歌

雖然不是推介什麼電影書籍音樂, 但讀了台灣資深文字工作者許斐莉的文章後, 不禁悲從中來。她筆下的台灣文化空間, 糟透了; 那我們香港的呢? 又何嘗不是?

詳見許斐莉的網誌「飛翔的繆思」: http://felice56.mocasting.com/p/45311

2006年3月29日晚上10:40,我做了一個決定──半個月後結束Freelance writer的身分,到朋友的廣告公司上班。

為了紀念過去數個月這段身為自由作家的日子,我想,我應該寫一小篇文章自娛娛人,也為終止freelancer與editor、小作家與大企業之間的爭戰,做個紀念。

台灣的文化環境有多糟?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訴你:很糟!是你無法想像的糟。

以我的了解,在歐洲,即使是名氣普通的小牌作家,一場演講費也有一萬台幣之譜。在台灣,如果在誠品或FNAC等場地辦打書演講,必須繳交場地費,運氣好時可免費,主辦單位(通常是出版社)當然不會再給作家演講費;若是應邀前往的演講,以我曾經接受文建會委託市立圖書館舉辦的旅行文學講座,一小時不到兩千元。這已經算好的了!我還有一位作家朋友願意接沒有車馬費的演講。

最扯的一次,是在去年十月,我受邀到一所大學新聞系為大四生演講旅遊新聞兩小時,邀請我的副教授沒有給我半毛錢當車馬費,事前事後都未提及此事。當時我的感想是:自己笨!以為對方是朋友就沒事先問明細節。這件事讓我沮喪了很久,會沮喪是因為對方了解我的狀況,但還要佔我便宜,在考慮過後,我選擇不再與這位朋友來往。

台灣文化環境之糟,意謂著獨立製作的文化人終將面臨斷炊之虞。美國的獨立製片電影有專門的藝術電影院可發表空間,台灣的小作家們就得巴望出版社有本事幫你鋪書,不會讓你面臨一個月書賣不好就下架的窘狀──一旦下架的書除非更換書名再推一次,否則是不可能翻身的。

新書,一個月見生死。過去我所出的三本書,有兩本賣到大陸,香港那本guidebook賣了五年多,算是長銷;旅行文學集《一個人的旅行》曾經躍居博客來排行榜前十名,但後勢疲軟,另一本小說更是慘澹至極,最後這兩本在去年出版社處理庫存時多數被銷毀,我無力將它們全數買回,留待日後在自己的網站上轉賣,是我這生的一大遺憾。

作家是需要經紀人的,這樣的風氣在台灣也尚未成氣候。每一家出版社每個月簽書、簽作者,都在期望簽到一本哈利波特,但最後我們看到的是以藝人、名人襲捲書市的現象。流行文化工作者跨界演出,竟然挽救了台灣的出版市場,真是弔詭!

在我忙寫稿時,常常接到邀稿電話,這讓我常常覺得我需要一位經紀人。每家媒體在當下幾乎都是急著要稿子,但是稿費卻很難有議價空間──這意謂著寫手的好壞根本不重要,因為市場決定一切。編輯的柔軟身段、朋友的人情總是令我心軟,於是,再怎樣有行情,還是無法挑戰媒體既有的市場機制。

我後來幾乎已經不寫一字一元的廉價稿子,但我知道多數的freelance writer還是在接這樣的case。供過於求,許多與我相同的旅遊寫手,有的是不計較、拼命接案,有的有另一半support,有的則是兩三人組成生命共同體,以小型工作室的型態接商業案子。像我這樣挑案子又有自己的堅持的龜毛寫手,很難生存。

然而,堅持理想有錯嗎?如果跳出來只求有案可接,不求品質或理想,那麼何必跳出來?

令作者灰心的,還有文化工作者之間彼此的缺乏尊重。什麼是尊重呢?我認為應該是明確告知何時見刊、稿費標準、稿費明細及何時入帳,並寄發刊物給作者。這些工作在我過去於媒體工作時,都是理所當然的基本功夫,但是現在已經很難碰到了。

一家雜誌社的編輯連續欠了我兩期的刊物沒寄來,催到最後態度也變差了,我連自己的作品見刊後長怎樣都看不到。另一家刊物則壓了我稿子半年,還有一篇可能要再等一年才會見刊,而對方高層給我的說法是,我的稿子已經算排很前面了,還有的記者稿子被壓了一年呢!對方請我相信他們有誠意用我的稿子。

這樣正常嗎?尊重在哪裡?同理心在哪裡?這樣是誠意的表現嗎?

還有的編輯,千錯萬錯都不是他的錯,當月見刊的稿費,月中我就提醒對方核對稿費資料無誤,好讓我下個月月底才能收到款項;對方沒放在心上,月底時才告訴我少了一份資料得補,這麼一來我的稿費得等兩個月才收得到,而這是事先就可以避免的疏失。對方的說法是他有許多事得忙,他已經盡力了。那麼,我還能說什麼呢?只能怪自己是個靠文字賺錢的窮酸作家嗎?

Freelance writer似乎只有默默忍受這些不平等待遇的份,因為你不做,要做的人多得很。

但,很抱歉!我可不買帳。我的作品經常登在中國時報人間副刊,我雖然不是暢銷書作家,但我有我的文字品質和理想,我也有我的尊嚴。我拒絕再為那些不尊重文化人的文化單位書寫。

所以,當獨立製作的文化工作者無法生存,這似乎也意謂著所有文化產業都被迫向商業機制低頭,文化人一旦缺乏發聲、發表與論談的管道與空間,社會也將淹沒在過於盲從的經濟價值觀裡。笑貧不笑娼,成了台灣的普世價值觀。那些把持媒體資源的所謂名人們,真的提出了什麼樣對台灣社會具正向思考的論點了嗎?我們需要這些名人與偶像做什麼?台灣人真的只要擁有大筆銀兩就會更快樂嗎?

我會繼續書寫,繼續創作,繼續紀錄。當我明白,我的回歸現實是為了讓日後的創作更有力量,我心中的悲情與無奈自然淡去許多。

但我不禁還要呼籲:文化人啊,請別再自相殘殺了。有大傘靠未必表示可以永遠不怕下大雨──要不,請祈禱自己永遠有大傘可靠,要不,請拉一把身陷泥沼裡的文化工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