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維護政權的變臉殺手—7.28公安惡法論壇
自少便聽人說,「我的志願是警察」,前晚我到社運資源中心看片,感到原來這是一個很矛盾的志願。
這齣錄象記錄1999年爭取居港權家長在立法會外圍堵葉劉淑儀的座架,他們坐在私家車前,不准它離開,要求葉局長與他們溝通。
可是葉劉淑儀沒有理會爭取居權的家長,相反政府動用大批警察推開坐在私家車前的居權家長,警察一邊說「小心」、「冷靜」,一邊推走請願人士,又拳打追上前的家長。
一班無權無勢的居權家長面對人大釋法、港府的抺黑和港人的白眼,只能力竭聲嘶要求葉劉局長接見,可是換來的是警察在晚上集會期間的大肆拘補。警方根據他們的錄象記錄搜補示威領袖,他們手撓手,進入集會內,靜悄悄地逮補目標人物,某些被逮補的家長正在吃飯,不知發生何事,便給警察舉起抬走。
在一遍淒厲的歌聲中,警方以雷霆萬鈞之勢逮補了九名家長。拘補手法有種難言的恐怖。
2007年6月4日,相似的逮補情境再似出現,那天,我參加了捍衛住屋權益聯盟的聲援行動,主要當拍攝工作,請願人士在警察總部的警車出入口舉起橫額,呼叫「政治迫害」,支持一位被起訴襲警的請願人士。入夜,警方突然增強警力,鎖定目標人物,突然用咪命令在示威人群中的張女士走出來,她是誰呢?就是一名於6月3日曾到孫明揚狗屋請願的女士,警方以強行進入私人地方為由拘補張女士。翌日,警方再在一個聲援被補人士的行動中,跟蹤及逮補目標人物,合共拘補九名曾進入孫狗屋的請願人士,為何警察沒有在6月3日當場拘補她們呢,相反突然在聲援過程中,搜挖示威人士的足跡?
政治檢控也!
因為現行的法例,包括公安法,賦予警方很大的權力,令他們可以選擇地執法,規管示威遊行的方式。 當請願人士不認同、不依從警方的指示,選擇出乎意料的方式表達意見,挑戰他們的權威,警察便有可能起訴請願人士。如果公眾或輿論又不認同請願人士的行徑,政府和警察更乘機以法例名義逮補某些核心人物。
今天守護皇后的青年將要面對一班口蜜腹劍的警察,我們一眾關心社會的市民一定要支持,支持什麼?支持他們保護香港公共空間歷史的使命,怎樣支持呢?可以到現場參與靜坐,到現場拍攝警察的惡行,到現場做見證,到現場祈禱,到現場寫報導,到現場罵警察「福街」。總之,到現場用一種適合自己性格的方式參與!
守護皇后的青年,也要謹慎,無論你們用激進還是温和的方式,我們也會支持,但切勿給警察的攝錄機照到自己,否則林鄭月娥會標籤參與者為「野蠻人」(今天她說,倘若示威者不是野蠻人,警察不會用暴力),小心政府藉著輿論抺黑守護天使,但倘若形勢逼使,也沒有辦法。
短視的政府官員和行政局成員,你們說會「平衡發展與保育」,廢話!皇后碼頭原本是文化與交通的樞紐,它本身就是中環商業發展的一部份,現在你們為了擴大中環的金融經濟而終止了它的歷史生命,又破壞維多利亞海港,(註:清拆皇后碼頭是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工程的一部分),這是一種侵略性的發展啊!
為了聲援九名被補人士及支援面臨警察驅趕的本土行動,7月28日,星期六,一群關心公安法的香港市民將於皇后碼頭舉行一個名為「回歸十年,究竟公安法,國安法剝奪了我們幾多自由?」之論壇,屆時有警權無限大的相展和錄影片播放。
影片非常精彩及感人,從中你們會看見:
1. 警察圍補居權家長;
2. 警察圍打韓國農民;
3. 警察恫嚇錄象記錄員;
4. 警察規管公共空間;
看完後,你會永遠不想當警務人員,因為他們不是正義的執法者,而是維護政權的「變臉殺手」。
7月28日論壇
地點:皇后碼頭
時間:4:00-6:00
嘉賓:
陳家洛博士 (香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
羅沃啟先生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
馮家強先生 (前中文大學學生會同學)
張彩雲女士 ( 個人, 新婦女協進會資深會員)
李耀基先生(學聯秘書長)
孔令瑜女士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