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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署應 "企硬"

有關淫照風波, 導致香港警權飽受衝擊. 我認為香港警務署應"企硬". 

OAT後來追加的判決 (只認為是不雅而非淫穢照片), 影响法庭判定疑犯為無罪. 警務署在電視上的回應, 是沒必要的. 若要回應, 只能陳述相片的性質有觀點出入. 更應重申警務署維護法紀, 打擊罪惡, 維持公共秩序的使命. 並會繼續加派人手, 打擊網上罪行, 以抵住目無法紀的網民.

由於這事件, 影响公眾安全,公眾秩序. 跟据人權法(ICCPR , Bills of Rights Ordinance), 政府可以特別執法.  

各人目的並不清楚.   有意還是無意, 並不可兩句抵賴兩句道歉就結束.   所以,發淫照的人,  拍照的人Edison, 都應全一律加檢控.  由他們在法官前辯護算了.  

警方的信服力, 權威性, 在這方面是有必加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