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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薪常會的減薪建議 - 「手下留情」?

再談薪常會的減薪建議。許多打工仔說:「如果衣食住行的物價也減,其他人也和我一齊減薪,那減人工沒有問題。」有問題是因為其他都升,只有你被減人工。

明報2008年2月26日報導 : 「市建局董事會昨日亦通過員工加薪,按照通脹平均加薪約百分之四點五,由四月一日開始生效;以行政總監目前年薪四百五十萬元計算,羅義坤在擔任新職後,年薪將達到約四百七十萬元。至於低層員工,仍會維持浮薪制度,會按表現最多加兩成五薪金。」

此外於政府網頁「市區重建策略檢討」的討論區,一位市民發表的意見: 「市建局自負盈虧,利字當頭。強烈反對市建局高壓強搶重建區私產,靠拍賣私產賺暴利來維持營運高開支,還剩餘驚人暴利,高達 44 億元巨款!那裡去了?薪金浮動分紅制,不擇手段,高獎賞(附件三) 08 年 10 月 12 日太陽報報導,林總監高薪月入逾 40 萬元,9個月有104萬元浮動薪金,遠勝特首。」

行政總監年薪有四百多萬,以此推算,作為市建局主席張震遠的酬金必遠超此數,由此可見張震遠委員對自己和對別人的做法是大不同。對別人,是不顧一切重建舊區,妄顧舊樓業主和租客的利益,由最低下的階層起至初出茅廬的大學生層層剝削。許多大學生靠借政府錢完成學業,畢業後要還錢,要供養年紀漸老的父母,達到適婚年齡,希望組織家庭,生兒育女。可是面對高樓價、高通賬、低收入的情況,結婚還可以,生兒育女實在太難!對於期盼子女學有所成,以及期盼年老的時候子女有能力供養自己的父母輩,有何感想呢?這是個甚麼樣的社會?

明報於2010年3月10日報導 : 『薪常會指只減2000元已是「手下留情」。』

回看上文,我們當如何解讀這班委員(或部分委員)的心理狀況? 是「手下留情」還是「假仁假義」呢? 是不是對80後的秋後算賬?──「你們常常搞對抗,不致你們於死地已經是手下留情了。」

明報同一天報導:「為樓市泡沫問責,泛民倡減司局長人工。」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被要求減薪的原因是她沒有做好增加土地供應工作,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華是因為不肯復建居屋,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是因為發生「河蟹」事件,財政司長曾俊華是因為沒辦法冷卻樓市泡沫……還有另外兩個局長的情況在此不表。

我認為這份減薪名單應加上市建局主席張震遠。與巿建局攜手合作興建尖沙嘴名鑄的新世界發展表示,市建局要求的價格更進取。名鑄的高定價是市區重建局批准和堅持。我認為市建局有托市行為,所作所為與市建局的功能不符,可說是不務正業。張震遠強調若政府要求市建局興建上車盤甚至居屋,該局一定會執行,但政府從沒這樣要求,市建局唯一政策是將單位售價盡量貼市。由此顯示他只會從自身利益着想,並要賺到盡。政府沒有叫他做,而自己可以做到有利民生的事,他也不會選擇去做。當然,沒有政府的首肯,市建局亦不會「進取」至此。

如果薪常會說只減2000元已是「手下留情」,我相信市民會說只要求這班問責局長以及張震遠減薪亦是「手下留情」,其實這些人理應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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