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朗商場冷氣街市「十室九空」,商戶稱主因源於房署將街市外判予單一承辦商歡卓投資有限公司營運,以及街市的「價高者得」投標制度,不但推高租金外,更會將營運成本轉價消費者身上,讓在公共屋邨的基層住戶無法負擔高昂的消費。
參加者高叫口號,並向房署及歡卓投資有限公司代表遞交請願信及示威物品「俹篩」,寓意房署及承辦商處事馬虎,導致事件至如此局面,嚴重影響小商戶及啟晴邨居民。
隨著啟晴邨住戶陸續入伙,居民對各種日常生活消費需要增加!可是,自晴朗商場啟用以來,冷氣街市一直未曾開業,居民在無法滿足日常生活所需,同時,商戶亦因為街市單一承辦商營運不善,以及房署不願介入事件而無法營業。就有關晴朗商場冷氣街市營運問題及啟晴邨居民的訴求,民協聯同一眾街市商戶於今年10月18日與承辦商歡卓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歡卓」)代表召開會議,針對現時面對的困難,透過意見交流,尋求解決的方法。雖然,會議中街市商戶已向歡卓代表提出各方面的問題和具體訴求,可是,歡卓的回應,實在讓一眾街市商戶深感失望。一直以來,街市商戶期望與承辦商及房署建立可以充分溝通的渠道,以解決各持分者面對的問題,但會議中歡卓代表的態度高傲,而房署亦稱由於已將街市外判予歡卓營運,不便介入,讓人質疑房署與承辦商是否有誠意解決問題。
街市十室九空,商戶無法營運,居民叫苦連天
晴朗商場冷氣街市自「試業」以來,由於歡卓營運不善,房署放任不管,街市出現多方面的問題,包括:租務混亂,以致商戶營運日期不一;街市設備配套不足,商戶根本無法如常營業;街市宣傳欠奉,而息訊息混亂,居民無法得知街市營業及具體安排;簽署租約安排亦不透明,街市商戶因此質疑歡卓「黑箱作業」等(上述問題詳見附表)。
晴朗商場冷氣街市名義上雖然已「投入服務」,但面對當下的困局,加上要應付沉重的租金負擔,商戶根本無法營運;另一方面,街市「十室九空」,不少啟晴邨居民都抱怨未能到街市「買餸」,而且邨內交通配套不足,要走出邨外步行最少 15至20 分鐘到牛池灣街市或啟業邨才可購物,對尤其長者與行動不便的住戶來說,造成日常生活的嚴重不便!
房署外判投標制度惡劣,街市承辦商欠缺社會責任
自房署停止放售物業與領匯後,市民一直期望房署會有更好的商場服務,可是,啟晴邨晴朗商場冷氣街市雖為房署物業,但卻外判與單一承辦商歡卓投資有限公司營運,而街市的投標制度,竟然採用「價高者得」的市場操作,制度除了會推高租金外,更會將營運成本轉價消費者身上,試問居住在公共屋邨的住戶如何負擔高昂的消費呢?
外判制度的另一惡果,就是讓房署將街市管理的責任外判,據了解,晴朗商場冷氣街市單一承辦商歡卓投資有限公司「往績斑斑」,曾多次被批評旗下街市管理不善,如沙田愉翠苑街市、天水圍的天恩商場街市、柴灣興華冷氣街市等(詳見參考資料部分),晴朗商場冷氣街市商戶亦質疑房署基於甚麼準則將街市管理外判予歡卓;此外,商戶與歡卓會談的過程中,歡卓代表不斷推卸責任予房署及商戶本身,毫無誠意解決問題,若房署拒紹介入事件,商戶就無法繼續經營,最終受害的都是啟晴邨的住戶!民協與街市商戶均認為事件中房署及承辦商必須都擔當重要角色,同樣責無旁貸!
總括而言,民協聯同晴朗商場冷氣場街市商戶就街市的各種問題 ,要求房署及承辦商歡卓投資有限公司:
1. 必須承擔街市管理責任,與商戶召開會議,共同解決問題;
2. 必須將晴朗商場冷氣場街市商戶的起租 將晴朗商場冷氣場街市商戶的起租期統一延至 2014 年 1 月份或較後時間;
3. 必須將外判合約及商戶租賃合約期(6年合約)看齊;
4. 必須向商戶發回中英文版合約副本,以及釐清解釋清楚租約不清楚的條文 ,以及釐清解釋清楚租約不清楚的條文。假如承辦商在商戶簽署合約當日後,再有任何改動,無論是主要條款或細節,必須得到商戶同意及確認。如承辦商擅自修改合約內容,商戶有權終止合約;
5. 必須完善街市的各種設備配套,並交待街市的整體宣傳計劃。
參考資料
《愉翠街市 罷市抗議瘋狂加租;商戶:不讓步 將燒貨攞綜援》蘋果日報 30/10/2008
《街市烏煙瘴氣領匯卸責》東方日報 7/2/2011
《興華冷氣街市商戶抗議領匯縱容外判公司違約》大紀元 26/3/2009
發言人
民協社區主任李庭豐先生
晴朗商場冷氣街市商戶代表
編按:新聞稿由民協發出,本網編輯整埋圖檔,加上介紹,以及訂主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