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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房局出口術!48億高鐵停工費不是額外開支

運房局出口術!48億高鐵停工費不是額外開支

運房局出口術!48億高鐵停工費不是額外開支

文︰Tam Daniel(東北支援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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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近日一再發功,不斷spin,即使停工都要「額外」洗好多錢。

例如政府新聞處面書專頁在1月12日發表的圖「停工所涉額外費用」。連結為 https://goo.gl/lovdYV 。內文不斷吹到停工要「額外」多付至少至少48億。

然而,昨天(1月19日)的工務小組會議上,就高鐵追加撥款審議,張炳良回應單仲楷及石禮謙時清楚及再三解釋,「48億停工費」其實包括在 650 億委託費用之內。這650億其實是早已批准的撥款,衰啲講,就是已經潑了出去的水。

兩者有矛盾嗎?真相為何?這48億是否「額外」開支呢?

真相就是︰關鍵在於「高鐵會否做落去」這個假設。

如果高鐵不通過撥款,並且從此中止,永久放棄,48億停工費就會以原本已撥出的650億來承擔,絕非「額外」開支。

只有在不通過撥款後,高鐵死灰復燃的情況下,此48億停工費才是「額外」開支。

若然今次審議真的不通過撥款,巿民的心願當然是順理成章放棄高鐵啦,點會再翻兜?這個假設的可能性根本極低。

而張炳良局長費盡心思,就是確保大家看不明白這些混淆視聽的資料!

(最後補充是︰按政府言,若高鐵爛尾還要再花106億完成西九總站及部分道路,但事實上若放棄高鐵,政府就應就此塊土地重新諮詢和規劃,完成總站之說法並不準確,應為改建總站才對。至於如何改建則須視乎用途,當中絕對有商業租值潛能,故此亦不見得必然由要政府負擔。所以這106億只是一項假設性開支,靠嚇。

同埋,就算竟然真係由政府承擔呢106億,也遠少於今天撥款要求的175億,所以,絕冇「額外」!張炳良和運房局出口術,可恥!)

相關立法會文件︰項目的經濟效益,以及暫停與終止工程所招致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