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蒲台島無水無電系列之一:無視公約 政府否認確保供水國際承諾

蒲台島無水無電系列之一:無視公約 政府否認確保供水國際承諾

圖:蒲台島上的儲水池

(獨媒特約報導)偏處香港東南的蒲台島,假日遊人眾多,也是鳥類生態豐富的地方。當地尚有少數居民長期居住,不過直至今日,他們仍然面對供水供電不穩的問題,本系列將先談供水問題。

2001年,當年特區政府曾有為新界餘下偏遠鄉村的供水計劃。2003年當局完成檢討,表示因成本問題將押後計劃,至今十年並無進展。新界約19條鄉村包括蒲台島共有7,000居民至今無自來水供應,最近跟進問題的工聯會議員鄧家彪在10月的立法會上向當局提交書面質詢,發展局其中一項回應指「現時並沒有有關承諾確保市民可獲穩定而清潔生活用水供應的國際公約。」然而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指出,港府簽署的多條條文均提到供水的問題,包括《兒童權利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他認為政府的回應「不妥當」。

島民須依靠自來水

目前蒲台島常住的居民,大約為20人左右,不過假日會有大量遊人到訪,原居蒲台島的島民聯繫亦強,每年均會舉行大型天后誕活動。全島並無自來水,依靠山水及雨水(或統稱「原水」),島上設有三個5米乘10米的儲水池,進入秋冬季後往往無水供應。一旦儲水池乾涸,島民須致電民政署召供水船補充,然而因供水船充水位置位於筲箕灣,一旦遇上「大東風」,船隻便無法駛到蒲台島,居民須停水數日以上。

欠缺水源亦導致島上部份公共設施如位於大灣的公廁,只能以旱廁形式運作。島民又常常提到1991年的大火,因欠缺供水系統令火勢不可收拾,當年的大火令不少島民移居市區。

要留意的是,新界偏遠鄉村的原水供應均是由民政署而非水務署負責,民政署負責設計及維修供水系統,食環署則負責監察水質。然而由於兩署均非專業部門,運作上產生不少問題。以蒲台島為例,民政署建設的喉管以鐵喉為主,喉管老化令部份到達民居的原水根本不能飲用,食環署卻只抽查儲水池內的水質,根本無法確保真的到達民居的水質如何。

沙士財困 供水計劃押後

2001年,政府當局曾為當時6條無自來水供應的新界偏遠鄉村,包括烏蛟騰、荔枝窩、吉澳及望東灣等進行供水計劃,其餘19條鄉村則再進行研究。2003年當局完成研究,其中7條列入工務編號253WF,當局以計劃中的蒲台島及東龍島為例子,研究包括過濾村內水源、海水化淡廠、供水船供水、傳統及橫向海底水管五種模式供水,認為五種方法成本效益不高,建議把計劃押後。當年另一個重要的押後工程原因,自然是香港並未從金融風暴的衰退中恢復,更遇上「沙士」,特區政府面臨財政赤字之餘又面對政治危機,自然無決心推展工程,至今十年。

pt2
圖:2003年文件顯示當局曾研究五種供水方法的成本

十年後的今日,有關計劃仍然不見天日。當年政府本身不願推行工程,因此計算出一個頗高的成本,包括計算效益時只計劃蒲台島常住的20名居民,沒考慮到假日的遊客人數。去年蒲台島有發展商收購農地,擬建骨灰龕場,發展局立即就蒲台島緊急刊憲「發展地區審批圖」,限制發展。香港觀鳥會等亦發起行動,爭取將蒲台島列為郊野公園。一旦島上列作郊野公園,供水的效益理應增加。

國際公約當無到

就新界偏遠鄉村供水問題,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向政府作書面質詢,其中問到香港是否有簽署確保供水的國際公約,當局回覆指「現時並沒有有關承諾確保市民可獲穩定而清潔生活用水供應的國際公約。」

記者就此向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查詢,羅沃啟指政府的回應「不妥當」,他提到港府簽署的多條條文均提到供水的問題,包括《兒童權利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其中《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5號意見,更是整份關於「用水的權利」。羅沃啟認為,雖然公約無規定必須為100%的人提供穩定的食水,但他強調不能以多少百分比來考慮是否符合公約。他舉例指「香港90%華人有平等權利,不等於你可以無視其他少數族裔。」就供水的問題,羅沃啟認為要看政府是否已經盡力。

工聯會鄧家彪議員表示不滿意政府的回應,他認為政府評估為偏遠鄉村供水的效益時,忽視假日人口及旅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