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機場第三條跑道環評報告司法覆核官司星期二起一連四日聆訊,第三日到機管局及政府代表律師發言,然部份內容有誤,遭法官糾正。題為編輯所擬。
聆訊來到第三日,代表政府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回應,全日個人表演。不過出師不利,在有關中華白海豚樓息地的回應中,指機管局已做了大量工作為生態破壞的補償。但可能過分自信,講多錯多。忘記所有的措施均不是在建造期間進行,並不符合環評條例,同時又將 ON-SITE COMPENSATION 同 OFF-SITE COMPENSATION 混淆,期間代表機管局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嘗試解圍,結果犯同樣的錯誤,要法官出聲糾正,指兩人說法不正確。本來氣勢如虹、信心滿滿的余大狀即時章法大亂,失去原本的攻擊點,有關論點回應唯有草草收場,改為回應另一個論點。堂堂大狀如此難看,我們相信好可能是政府和機管局未有灌輸正確及完整的訊息,以致兩人可能有被誤導而當眾出醜。
至於另一個公眾關心的空域問題,政府認為,有關空氣和噪音污染推算所建基的假設,是來自於機管局顧問公司的電腦模型,裡面包含有關航道使用和飛機機型和升降班次的預測,只要有關的數據得到民航處確認就己足夠,亦都足以應用於污染評估,所以根本毋須理會日後會否和珠三角共享空域。如果下下深究數據背後的原因,那就永遠沒完沒了。
而環保署署長並非民航專業人士,只能依賴民航處的建議,即使對方答得不夠好,也盡了範圍之內能力了,並沒有犯錯。
總括而言,政府認為,即使去到最後,我們的指控部分成立,也不能就此否定環保署署長的專業判斷,因為她要考慮的不僅僅是保育,也有工程本身的需要,兩者要平衡。
聽完政府的回應,其實已相當清晰,按他們看法,總之環保署署長的權可以好大,有野唔識又好正常,為大局,何錯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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