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4月28日及後日4月29日是東北規劃程序重要的關鍵會議。有很多人都不明白「城規會」的角色及運作,關注組花了時間向村民解講解,也只能「知多一點」。然而,擁有公權力的城規會卻淪為官商「合理化」地掠奪香港土地,壟斷本港資源的機構。《城市規劃條例》在92年實施,原意是在香港土地規劃制度上 "促進社區的衞生、安全、便利及一般福利"《香港法例第131章<城市規劃條例>詳題》。
可惜,眾多人都知,特別是發展商和資本家,深知規劃是財富分配的過程。由於香港政制的不民主,香港城規制度更加是長年腐敗。「以人為本」自然更加是一紙空談,發展永遠是以地產為本、企業為本、官商勾結為本、利益輸送為本——由灣仔利東街、深水埗重建項目、觀塘重建、龍尾,乃至今天的新界東北發展,城規會作為一個香港城巿規劃制度中擁有關鍵公權力的把關者,都完全沒有負起其應有之責任。
城規會罪行?
城規會非官守委員全部由特首一人委任,由月薪數十萬元的公務員擔任主席,委員利益申報機制混亂落後,會議過程不公開,事後完全不用負責。而且,城規會有極大的行政酌情權,巿民申述反對意見的過程必須設於工作日,發言時間亦短促。進一步言,就算城規會委員竟然良心發現,質疑政府的設計,他們對擬備圖則也只能提出修改,而無否決實權。一班專業精英出賣尊嚴、出賣巿民、甚至出賣其專業,換取一點政治酬庸——城規會其實連橡皮圖章也不如。
城規會在4月28日及4月29日做甚麼?
這兩日的會議,主要是考慮過去申述及意見,相信結果和「軍事碼頭」的個案一樣,東北4萬多個申述及意見「不予接納」,相反發展商及財團提出的7份申述書會列作「備悉」。這樣的結局其實將一面倒的反對意見視若無睹。
4月29日之後,若無修訂規劃圖,城規會便可將規劃圖及申述意見一併交給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批核及刊憲,即之後便可用《土地收回條例》執行東北的核准圖。無論4月29日結果如何,下一場抗爭地點必然是「特首辦」及申請撥款做工程的「立法會」。
抗爭到底,奪回城市規劃民主化?
利用公權力(城規會、警察)來打壓市民,反抗力量必更大。無論中環碼頭、盧吉道到東北規劃,再跟後的大埔綠化帶,西貢郊野公園,古洞南、錦田、南生圍等,村民口中的「腎虧會」(城規會) 將會面臨一波又一波,一次比一次更激烈的抗爭。改革城規會,修訂《城市規劃條例》將會由不少人努力爭奪及累積而來。比起政制,城規會更加要打倒,更加需要民主化,否則影響將會立竿見影。
土地正義聯盟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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