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警署旁的「政府、機構及社區」規劃用地,突然撥給房委會起公屋,令居民渴望增加區內休憩用地的願望再次落空。(圖擷取自GOOGLE MAP)
最近,筆者發現,在葵涌警署旁邊的一塊原為用以興建文娛設施(即Government, Institution, and Community, GIC)的政府土地(A/KC/407,S/KC/26,16920平方米),在一面倒的反對聲中,被用作興建區內第十六條公屋邨,而且並沒有考慮區內情況,規劃署對社區問題的嚴重視若無睹,妄顧這全港第五大人口區的最基本社區需要。該社區14萬巿民缺乏最基本,如圖書館或社區公園的社區設施,低空氣質素、欠活動環境、高惡案率都位居全港首位(或頭幾位),在自顧不睱的情況下,還需要預備迎接第16條邨的到來。
沒有了這塊珍貴的地塊,葵芳在往後三、五十年,14萬民眾都將不會在區內得到基本的民康設施。
居民的訴求不獲反映,但在2009年的一次私下申請中,「有人」把僅有用地生硬從GIC改為興建公屋(房屋戊類,RE(1))。本屆政府覓地心切,於是這塊社區用地,將變成牙簽公屋(2座,共866伙)的落腳點。在是晚(8月13日)的諮詢大會上,規劃署和房屋署互相推委把GIC改為興建牙簽公屋的責任,導致與會街坊雖有被出賣的感覺,但無從申訴,與會者中有人情緒激動,秩序幾近失控。另外,葵芳新的交匯處一事,在整個諮詢會都沒有詳圖展示,只輕輕口頭上帶過。交通繁忙、空氣污濁、治安不靖、缺乏設施的情況下,其環境之惡劣,倍甚於天水圍(天水圍城尚且有第二大圖書館和清新的空氣)。
筆者對區內熟悉,是該區居民。據筆者理解,本項目在六大論點下,於情於理,也不應強行推進。
1)葵芳欠缺公共設施,區內居住環境已經惡劣
地理上,葵芳的公路及屋苑建設密度極高,在葵芳地鐵站旁是葵芳閣、葵涌廣場、新葵芳花園。毗鄰已是大連排道工業區、葵涌警署。圍着葵芳的葵涌道,有二十四小時的柴油貨櫃車往來、也有巴士站、地鐵站、小巴站、碼頭輪舶、工廠日夜不止地釋出癈氣。十八區中,人口密度排行第七,在新界區中,拋離沙田一倍有餘。
1.1 葵芳是全港最缺乏休憩用地
葵芳沒有較大的社區公園。8月10日《新聞透視》的調查也有提及,全港缺乏最多休憩用地的是葵青區。這塊本屬於社區用地的政府土地,竟在前年被人靜悄悄地改作公屋用地,妄顧新界西居民的需要,令人憤慨。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講述每人應該擁有地區休憩用地、鄰舍休憩用地各10平方呎。葵芳是全港18區最嚴重缺乏休憩用地者,比九龍或港島等巿區還要差。
1.2 葵芳空氣質素之惡劣,全港之冠。區內較大的文康設施,懸浮粒子水平32倍於世衛標準。
「很多人喜歡悠閒跑跑步強健身心,但香港空氣污染嚴重,多個跑步熱點的懸浮粒子PM2.5也超出世界衞生組織的建議標準,超標地點包括尖東海濱長廊、中上環海濱長廊、大埔海濱公園等,情況最嚴重的葵涌運動場更超標逾三十二倍。有醫生指,長時間在PM2.5超標的地方運動可引發支氣管疾病,甚至缺氧,患哮喘及氣管敏感的人尤其嚴重,另曾經有研究指出處身於PM2.5濃度高的環境兩小時,患中風的機率亦增三成。」
2) 葵芳社會問題繁多,社會環境不適合再添公屋。單是在地域性警署葵涌警署旁邊的葵芳邨,單單本年,已出現了3宗嚴重事故。
葵芳邨葵喜樓非禮案(2013年1月17日)
葵芳邨夫婦燒炭雙屍案 (2013年3月21日)
葵芳邨葵泰樓色魔圖姦夜歸少女(2013年5月3日)
葵芳酒吧、網吧、工廠密集,再建公屋,必然令罪惡率上升。
3) 葵芳地少人多,而且已經承受眾多厭惡設施
厭惡性設施極多,區內有貨櫃碼頭、火葬場、殮房、屠房。多年來,居民都是默默承受,但是,區內的社區設施一直缺乏。
4) 葵芳人口密集,已承擔了公屋責任多次,不適合再添公屋。
葵芳也已經承擔了很多的公共屋邨,即葵聯邨、葵盛東邨、葵盛西邨、葵芳邨。葵涌區屋邨有15條,全葵青則27條,相較新界次名,面積3倍於葵青的沙田區,還要多7條。針插不入的本區,再用珍貴的、毗鄰地鐵的細小平地來建公屋,於情於理,亦難服眾。
5) 葵芳從未得到政府補償,再建公屋,似欠公允。
面積甚少,但不斷承擔香港基建苦果、從前醉酒灣遭填平後,也沒有如美孚得到嶺南之風/荔枝角公園,或太古居民得到鰂魚涌公園一樣,得到充份的補償,並不公允。
6) 看全港2010年人口普查數據,荔景、葵芳地區沒有圖書館使用,但社區人口多達14萬人次,佔全港2﹪人口。葵芳的社會問題嚴重,部分是由於社區設施嚴重不足。學生在課後只能在街上溜連,於是大多到附近的便利店、商場、網吧、球場、大排檔閒逛,容易成為黑社會的獵物,引發大量的社區問題和罪案。城巿規劃事,因葵涌、青衣同屬一區(「葵青」),把社區設施放於或葵興、或青衣,但兩地相距甚遠,其實是相隔一整個藍巴勒海峽的分區。
如此演變,葵芳,其公屋人口佔區內住戶數七成,將是我們香港,繼天水圍後的最新一座死城。
注:以葵芳及鄰近都沒有社區設施(如圖書館、大型社區中心)計,S02+S12+S13+S14+S15+S16+S17+S18=137,950人。
另見:區內意見調查
區議會的gist of representation中多達90%的反對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