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我讓你在圖書館借書,不等如我把整個圖書館送給你。下雨了,我讓你把雨傘放在走廊,不等如你有權把整條走廊據為己有。」
吳靄儀打了兩個比喻,解釋「在中環新海濱預留150米海岸綫,讓駐港解放軍在有需要時停泊軍艦」,和「把新海濱0.3公頃一直被規劃為休憩用地的中環新海濱改為軍事用途」的分別。她亦用這兩個比喻,强調把她在2002至03年的立法會工務小組會議上,支持政府為中區填海計劃第三期工程的撥款申請,等同她支持把碼頭那0.3公頃地用作軍事用地是强詞奪理。
「讓你借書不等於把圖書館給你」
早前,《文匯報》報導指吳靄儀當年支持建軍用碼頭。這位由1995至2012年代表法律界在立法機關監察政府的大律師日前接受獨媒專訪,强烈反對發展局將中環新海濱0.3公頃本來屬於巿民的休憩用地改為軍事用地。
她指出軍事用地完全沒有法律基礎。「1994年的《軍事用地協議》講的是在中區、灣仔填仔填海計劃內的最終永久海岸綫預留150米岸綫,以供1997年後興建軍用碼頭使用。協議完全沒有提及軍事用地,軍事用地根本是政府現在强行加上去。」
劃為軍事用地,港失控制權
她亦警告根據《駐軍法》,土地一旦劃作軍事用途,該地便由駐軍負責執法。「休憩用地和軍事用地分別很大,軍事用地,我們完全沒有自主權,亦沒有管轄權。巿民亦會永久失去那塊土地,直至中央把它還給香港。」至於在軍事用地上行使的是國內的法律,還是香港法律,吳靄儀相信會視乎涉嫌犯事者是香港人還是來自國內。
她表示,當年立法會討論撥款的文件,清楚顯示由在添馬艦前的一段海濱是延續不斷的,但現在的安排卻令巿民不能直達海邊。「就計唔識字都識睇圖,明明張圖就是直達海邊。假如政府說一早已經計劃做軍事用地,它是欺騙立法會。」
「設施是屬於香港的,我才支持撥款」
「我支持撥款興建碼頭設施,因為我們為該執行《軍事用地協議》,而且由我們出錢起,我們可以決定設施的設計,確保合乎新海濱的整體設計,方便巿民使用,我們對海岸綫有控制權。如果將支持起設施等同支持軍事用地,根本是矛盾。正正因為那些設施是香港的,供巿民使用,我才支持,立法會才有權撥款。假如是駐軍的,香港憑怎麼出錢?香港憑怎麼決定駐軍怎用錢,用多少錢?他們這些年在香港,怎樣用錢,用多少,有告訴過我們嗎?我們可以管嗎?」
圖:當年政府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時,並無「軍事用地」,海旁全是「休憩用地」,如今政府改劃用途卻以立法會已通過作擋箭牌。
翻查那份工務小組會議文件,政府的撥款申請是這樣寫的「1994年中英軍事用地協議訂立多項規定,其中一項訂明香港政府將在中區 - 灣仔填海計劃內的最終永久性岸綫靠近威爾斯親王軍營處預留一百五十米長岸綫,以供1997年後建軍用碼頭使用。我們打算在這項工程計劃下為駐軍建造上述碼頭設施。根據我們的規劃意向,上述軍用船塢在無須作軍事用途期間,可開放予公眾使用,並作為日後海濱公園的一部分(我們會在較後時間,按照分區計劃大綱圖的規定,在其他工程計劃下建造這個海濱公園)。香港駐軍原則上已同意這項規畫意向。」
而2002年12月及2012年3月公佈的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皆白紙黑字寫明休憩用地的總面積爲14.63公頃,以配合廣大巿民和遊客的需要。
編按:關注團體已組成中環海濱關注組,並將於本星期日舉行「擁抱海濱行動」,呼籲市民在5月28日或之前去信城規會反對政府將海濱劃為軍事用途。
日期:2013年5月26日(星期日)
時間:上午11時至下午1時
地點:中環10號碼頭對出空地
網上請願信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