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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填海處理建築廢料是下策

以填海處理建築廢料是下策

原文刊於環保觸覺《規劃號外》,原題為《基建工程製造大量建築填料 以填海處理填料是下策》。

政府除了以「增加土地儲備」這個空泛的理由作為填海的原因外,有什麼原因令政府非填海不可?答案竟然是處理各大工程中因挖掘隧道、拆卸建築物等產生的大量建築填料。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亦在其針對填海的網誌《局長隨筆》中,開宗明義提出「填海可以處理剩餘的公眾填料,並減少因要長途跋涉運送填料往內地處理而產生的碳排放」。由於大型基建工程不斷進行,香港每年約需處理600萬至700萬公噸公眾填料,使本港四個填料庫接近爆滿。在過去六年,香港唯有將填料運送至內地台山作填海之用。有否破壞當地的海洋生態,填海前有否進行獨立的環評,大家心內應有答案。

然而,用填海來解決工程所製造的拆建物料,非但治標不治本,而且是本末倒置。要解決大量填料,應從減少產生建築廢物和謹慎評估工程的必要性著手。以中九龍幹線為例,若工程上馬,將產生相等於約343個標準游泳池體積的填料。近年多個大型工程,製造大量建築填料,包括興建高鐵、擴闊屯門公路等等。

越多路 越多車
香港的道路已四通八達,但仍出現擠塞問題,顯然單純開辟新道路或增加行車線並非解決交通擠塞之法。稍為對交通問題有研究的人都會知道,加建道路可能只會引來更多車,特別是私家車。

在香港,推動一項基建不需要項目倡議者(政府)提供很強烈的支持理據;但要反對一項基建,卻要求反對者提供極之充份的反對理由。這個不對等關係,需要整個社會正視。香港基建工程之多,已經並非「基礎」建設,很多只是錦上添花甚或「大白象」工程。

減少工程才能減少填料
歸根究底,填料問題應由減少大型工程著手,而非利用填料過剩作為填海的藉口。也許因為中華白海豚等海洋生物不懂上岸請願,才令政府利用海洋解決填料問題。請對中華白海豚及海洋生物公平一點吧,她們也是生命。

小知識:填料庫 VS堆填區
從挖掘工程及拆卸工程所產生的建築填料是由岩石和混凝土等組成,這些填料不會被棄置到堆填區,而會被運送到填料庫作臨時儲存。堆填區則主要處理於家居及商業製造的固體廢物,例如廚餘、膠袋等

現時香港四個公眾填料接收設施包括:將軍澳第137區填料庫、屯門第38區填料庫、柴灣公眾填土躉船轉運站和梅窩臨時公眾填料接收設施。